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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免秘阁修撰嘉王府赞读申省状(绍熙五年)(1194年) 南宋 · 陈傅良
准温州进奏官递到省劄一道:「五月二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陈傅良除秘阁修撰、嘉王府赞读」。
伏念某立朝无补,分当斥诛。
圣恩宽大,许还田里。
退惟侥倖,感极涕○。
不谓纳禄未久,成命已下,宠以秘府论撰之名,专以亲王劝诵之职。
自昔宽朝,无此恩意,人非土木,岂不知奋?
重念某学术衰落,不堪复备使令。
加以匆匆去国,适当夏潦,暑湿相搏,遂成脾泄之疾。
虽欲勉强,支持不前,所有上件恩除,无缘可以祗受。
除已将省劄送温州,乞备所申缴纳外,欲望朝廷特依所乞,令守本官致仕,追寝上件□□,缴奏施行。
辞免秘阁修撰赞读与庙堂劄子(1194年) 南宋 · 陈傅良
某辄有迫切之恳,仰干钧听:伏念某一介疏庸,及此衰晚,误玷朝列,迄无补报。
内负初心,外惭公议。
惟有去官,庶安愚分。
况自陈乞休致以来,叠奉隆旨,未遂其私。
及再请直前奏事,庶尽拳拳之义。
必以学术空疏,天听高邈,幸蒙从欲,分当永弃。
今者休致未久,除书已下,宠以论撰之章,专以劝诵之选。
在君父可谓隆天厚地之恩,在臣子益有深渊薄冰之惧。
沥诚蕲免,所以九顿首于洪造也。
恭惟少保大丞相先生谅人心之不同,期时事之攸济。
夫人心不同,则匹夫之操不可夺;
时事难济,则书生之才不足用。
有如某,宜置闲散,又况玉音在耳,不敢诬也。
干冒钧严,无任皇惧陨越之至!
潜邸讲堂转官辞免申省状(庆元元年七月)(1195年7月) 南宋 · 陈傅良
准都进奏院递到朝散大夫告一道,为系潜邸讲堂官转一官者。
伏念某一介疏庸,本无学术,偶遭休明,备数劝诵。
累年于此,蒙眷甚隆。
曾乏涓尘,仰裨海岳。
反以尸素,上累知人之明。
又况自致烦言,尚叨祠禄。
窃伏思念,罪重责轻,衔荷恩私,不知所报。
岂当复与储僚群贤同在论功行赏之数?
所有上件恩命不敢祗受,除已寄纳温州军资库外,伏候指挥。
按:庆元元年七月七日,三省同奉圣旨不允。
辞免与郡申省状(嘉泰二年闰十二月)(1202年闰12月) 南宋 · 陈傅良
准尚书省劄子:「闰十二月五日,奉圣旨:陈傅良、沈有开并与郡」。
拜恩殊特,揣分惊皇。
伏念某罪戾之馀,惟知循省,骤蒙圣慈还官赋禄,阖门千指叨窃温饱,衔戴隆天厚地之施,莫知称塞。
曾未改岁,再蒙抆拭,俾司民社。
仰惟圣上矜怜簪履之旧,致兹误宠,感铭次骨,誓竭縻殒。
伏念某衰病日侵,鞭策不前。
矧已试罔功,愆尤素积。
不于此时力祈寝免,异日成命遂下,冒昧祗受,必致颠隮,重烦造化。
欲望特赐敷奏,许某终满祠禄,庶几少安愚分。
按:嘉泰二年闰十二月二十七日,三省同奉圣旨不允。
辞免知泉州申省状(嘉泰三年三月) 南宋 · 陈傅良
准尚书省劄子:备奉圣旨,差知泉州,替叶适阙。
有合奏陈,须至烦渎者。
怜贫恤老,君相之恩;
量力效官,人臣之谊。
伏念某生平辛苦,积成痼疾,自岁庚申至今未已,浮肿如水,颤掉如风。
神明支干,日就昏塞,不省人事者屡矣。
此岂可尚堪驱使,将以寄千里之命乎?
况温陵大邦,甲于闽部;
蕃汉杂居,狱市难扰。
而使衰瘁当之,必见阙误。
课以裨报,徒遭罪责。
载念臣自叨误恩,畀以祠禄,月有所入,足了医疗。
若及满岁,庶保残龄。
贪恋公朝,岂所觊望?
失此私便,忽然永已,却抱无穷之恨。
又况此邦比年选牧多处法从。
某往者疵衅之深,患在高位,虽循省不为不久,抆拭不为不至,若一日起废,复此逾越,公论不置,且见颠隮,又非所以保全之也。
欲望朝廷特赐敷奏,收回成命,仍旧奉祠。
按:嘉泰三年三月十三日,同奉圣旨不允。
桂阳军告谕百姓榜文(1188年) 南宋 · 陈傅良
照会当职到任,欲得民间通晓法意。
检坐到见行条法如右。
父子。
《律》:「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者,徒二年」。
《敕》:「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情重者邻州,凶恶者千里,并编管」。
《敕》:「诸生子孙而弃之者,徒二年;
杀者,徒三年。
收生人共犯,虽为从杀者,与同罪。
弃者徒二年半。
并许人告。
若地分及邻保知而不告,杀者徒一年,弃者减一等」。
夫妇。
《律》:「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
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去之者,杖一百,追还。
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
房族。
《律》:「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
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
即漏露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
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
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律》:「诸告周亲尊长、外祖父母、夫之祖父母,虽得实,徒。
其告重者,减所告罪一等;
即诬告重者,加所诬罪三等。
告大功尊长,各减一等;
小功、缌麻,减二等。
诬告重者,各加所诬罪一等。
即非相容隐被告者,论如律。
其相侵犯,自理诉者,听」。
邻里。
《敕》:「诸讦告之罪,若于法不应告之人,虽系厢耆邻保,亦不得告」。
《敕》:「诸事不干己,辄告论者,杖一百。
其所告之事,各不得受理」。
《律》:「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
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
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附近官司;
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
其官司不即救助者,徒一年。
窃盗者各减二等」。
窝藏、匮头、诱略。
《敕》:「知人犯罪而藏匿,过致资给,令得隐避者,不须事发被追藏,依匿罪人法。
其知情停止人犯徒以上罪者,准此」。
《律》:「知情藏匿罪人,若过致资给令得隐避者,各减罪人罪一等」。
《律》:「诸博戏赌财物者,各杖一百(举博为例,馀戏皆是。)
赃重者,各依己分准盗论(输者亦依己分,为从坐。)
其停止主人及□力若和合者,各如之」。
《敕》:「诸开匮坊,停止赌博财物者,邻州编管。
于出军营内停止者,配本城。
并许人告,厢耆巡察看营一宿,提举人失觉察者,杖八十」。
《律》:「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
为部曲者,流三千里;
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人者,)
依强盗法。
和诱者,各减一等」。
《敕》:「诸略若和诱人因而取财及雇卖或得财者,计入己之赃(在一名处频犯人不倍。)
略人者,以不持仗强盗论,一贯皆配千里,妇人五百里编管。
因而奸者,依强奸法。
和诱者,以不持仗窃盗论,五贯配五百里,妇人邻州编管。
其知情引领牙保若藏匿被略诱者,各依藏匿犯人法」。
右,仰汝等百姓各详立法之意。
欲汝慈孝,父子有恩,故有供养有缺及违法教令,及不举子之法;
欲汝安错,夫妇相保,故有七出三不去之法;
欲汝和协,宗族如一,故有相容隐不相告之法;
欲汝交通,邻里无争,故有不得告讦及相救助之法;
欲汝守己,不务贪婪、但利其家,却为众害,故有停藏、开匮、诱略之法。
乃至斗殴奸盗,每事有条,意在禁汝为非,劝汝为善。
当职今节取数项,系父子、夫妇、房族、邻里要切事理,明以教谕。
汝等皆有良心,其俗质朴,比之诸处,公事最稀。
若更遵从,不致违戾,虽有官府,刑何所施?
更冀得力之家津遣子弟,从师就学,兴起门户。
其馀勤谨农桑,爱惜钱谷,祭享翁祖,看守坟墓。
如此,则骨肉相劝,里巷无怨。
和气所积,天道不差,风雨必调,五谷必熟,可使此邦永为乐土。
至如徭人,实同省地,久来往还,何分彼此?
设若军县催科,或公人下乡,恐吓保社,复相追扰;
或揽寄等家兜收过多,或代纳上户利息太重之类,凡有枉塞,并仰披陈。
当于当职自有过差,诸县不能体恤,傥以看望,未欲兴词,但希书简相投,或因寄居学职,过厅见谕,庶几通知,从汝之便。
⑴ 不和为略,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法。
桂阳军告谕纳税榜文(1188年) 南宋 · 陈傅良
照对军县每年起发省部总领诸司钱粮并支给官兵钱粮贯万浩瀚,别无课入,全藉税户夏秋银钱分擘应副。
当职到任,据平阳县丞状申:驱磨见得自淳熙十一年秋至十四年夏六料银钱欠数不少,除十一年已准赦文自第五等已下除放外,馀四等以上,并十一年夏至十四年夏三料,理合拘催。
切虑税户不易,难以一并了纳,当职今同众官计度,将十一年四等以上户共欠一千二百八两有零,并十二年夏十二年秋共欠一千五百七十四两有○,共欠三料未纳之数,时暂住催。
自十三年夏料为始催理。
又虑税户日前已将钱米交托与揽子店户等人,却被兜收入己,致作名下挂欠。
已行下知丞,分乡具出长名帖子,付逐都保正户长,仰各巡问甲内人户,如委曾交纳托与人,见有干照,即仰保正类聚姓名,保明申县;
切待于交揽人名下追理。
自馀委系本户,即仰趁时赴军输纳。
今立宽限:十三年夏秋二料,限二月终;
十四年夏料,限三月终。
更不准前遣官差人下乡搔扰。
乃已约束受纳等处,每银一两减五文足,掐子钱减三文足,役钱一百文足,收会钱八十三文足。
每一贯减五文足,掐子钱减三文足,苗米、官田职田米每石减十二文足。
每石仓用米减十五升,揽子米减五升,和粜米每石减七文足。
每石仓用米减十三升,揽子米减五升省,义仓米每钞减五文足。
每石仓用钱减十三文足,仓用米减二十二升省,揽子减五升省。
银自一钱以上、米自一㪷以上准此,晓示去讫。
候至限满,见得钱物次第,若是正税自足;
办一年支遣,当议再将本县久例无名科歛并行蠲减,以便人户。
若致限满拖延,不肯了纳,仰本县将欠数多人申军点追,别有行遣。
桂阳军劝农文(1188年) 南宋 · 陈傅良
照对守令劝农,国有常典,循习之久,但为空文。
当职以里巷通晓之言,劝谕汝等,开具下项:
一、闽浙之土,最是瘠薄,必有锄耙数番,加以粪溉,方为良田。
此间不待施粪,锄耙亦希,所种禾麦自然秀茂,则知其土膏腴胜如闽浙。
然闽浙上田收米三石,次等二石,此间所收却无此数,当是人力不到,子课遂减。
奉劝自今更加勤勉,勿为惰农,坐视丰歉。
一、门房邻里,切须和睦,莫与争讼。
界至田塍,各据永业。
火下牛畜,迭相借助。
少有言气,且务休和。
才到讼庭,便妨日子。
况复般裹,倍有劳费。
假如有田十亩,岁收不过十石,供输之外,赡养良难,岂宜因讼耗财,自取狼狈?
一、了纳租税,务在及时。
今来受纳仓场,并是当日给钞销簿。
如有农家或将银米凭托揽子铺户等人,须是便取去赤钞为凭,不可信受手会、白关之类。
所虑揽铺兜收过己,致作挂欠,正当农务,忽被追呼。
一、陂塘水利,宜从古来上流下接,公共分使。
若甲家占吝,害及乙丙,群聚争夺,甚者到官,期集邻保,追逮證佐,动经旬月,方得事明。
本欲独得便宜,却被两相妨废。
一、生借种粮,贫者不免。
先须量力,莫据眼前,借贷太多,债还不易。
及至空穷,却谋昏赖。
所是富家,亦合量本收息,除豁积欠,难以递年登带,恣为贪婪。
若贫者昏赖不还,富者贪婪已甚,日致兴讼,罪有所归,即非主客相资、邻里相保之道。
一、此间典买产业,或瞒昧卑幼,或不尽问亲邻,或因抱种交业不时,或因白契投印违限之类,缘此无赖等辈执占争论。
先自莳种,径行收采,比至到官,惟凭契约。
往往得产之家虽用见钱,反以违法失理遭罪。
请自今遇有交易,子细审度,凡涉前项数端之类,幸勿向前,以贻后患。
一、此间多有无籍之人告人绝产,及至到官,或有恩养子孙承代,或有吐退近亲遗嘱。
其初官司未知来由,须至行遣,甚者抄估。
比至给还,动经年岁。
以此失业,深属可怜。
除已行下诸县,自今如有的是绝户,即仰都保连名结罪,保明具申,方与受理。
自馀勿干涉人妄有告诉,重行科断。
一、诸县夫递除是般辇纲运钱米,虽当忙月,亦或不免。
其馀杂役,宜且暂停。
如官司差使重叠,或无轮次,苦乐不均,及承行等人取乞搔扰,乃至应干赋役有妨农蚕,使汝失所,并仰陈诉。
右,仰汝等递相劝谕,务在遵从。
庶克有年,毋令后悔。
与王德脩书 南宋 · 陈傅良
伏承归舟解缆,不胜瞻依之至。
人生不足把玩,一别辄数年。
能复几别,令人怆怀。
惟学问同源,在彼犹在此也。
前辈所谓「野色更无山断隔,天光直与水相通」,足以自慰释耳。
某还家才此数月,观书虽不得如台山静僻,然亦有绪。
《左氏》课日趣就,候书成,万里相寄,兄亦当终我《易传》也。
大抵《周礼》、《古文尚书》,三代之法存焉,读者未易造次。
且如《禹贡》州末系河,先儒固曰运逆三,于青州达济,扬州达泗,荆止于南河,雍止于西河,则以为受上之尔,不知此正裴耀卿节级转输之法,不以江人入河,不以河人入洛,洛人入渭。
贾谊云汉都长安,而以淮南东南边为奉地致输,非是。
豪杰之见,略与古准。
《牧誓》千夫长、百夫长之下,□言庸蜀羌髦微卢彭濮诸国,何也?
《左氏》谓蛮军不陈,盖无预于三军之以待令者也。
杜氏于《春秋》晋人姜戎一义,亦得此意。
今人多言常平出汉耿中丞,颜秘书且以为权道,不知常平乃法《周官》,《司稼》所谓以年之上下出歛法,出则减价粜,歛则增价籴也,是非常平乎?
自郑氏以「出其歛法」为解,后人遂以周礼耳。
《孟子》亦曰「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野有饿莩而不知发」,今又作「益」,《食货志》作「歛」是也。
载师所征税或二十而一,或二十而五,自汉来诸儒因此疑周不纯用彻法,亦轻重非二等,是又失之不考。
凡征于载师,皆非谓在野受田之民,率士官贤牧所食,公卿大夫王子弟采地耳。
凡此,其收之民,则什一也。
而自以其租归公上,则别以厚薄劳佚为差。
轻或二十而一,重或二十而五。
此《冢宰》所谓邦中四郊、稍甸都鄙之税,与万民九职、诸侯九贡各调度耳。
汉律,诸侯王自有少钱,亦其租之所在也。
答潘叔昌书 南宋 · 陈傅良
《周礼》妄意熟读,岂敢言它?
委访纲领,阙然自失。
往年薛常州先生问《天官》一编,参之汉氏,自宫卫分领光禄卫尉,府藏分隶司农少府,一官分为数卿。
天子之奉,又皆为私钱之属。
王后、世子,各养于冥宫;
谒者、奄官,亦散它局。
此纽一解,未易操制。
隋唐之际,殿中、监内之吏作矣。
古人制度,岂容轻改?
窃意《天官》而下,往往尽然。
左右抄拾,汉、晋以来,下及五闰官制,幸以薛常州之意一一寻绎,得其离合,切告条示,亦欲共讲之尔。
与吴居父直阁书(1171年) 南宋 · 陈傅良
某贱不肖,其所与游,皆田野布衣俦类之士,未尝从王公大人之后,盖谓之贵倨,不可就见,况敢望其即我哉!
来京都,足下独造穷巷,夜叩门而赐见焉。
其行不以车马,其谒不以爵叙,其简牍不以记□。
凡所以加乎贱不肖者,顾王公大人不能得之于其门人弟子,乃今愧昔。
甚矣,小人之怀厚诬当世君子也!
盖闻□□之化,于贵公子见之。
外戚立传,自秦汉始;
王道之行,壹□□□之为此也,将有繇然者矣。
君与相急士于其公,贵家□盖为□于其私,而一介之士无遗焉,则国欲无治。
不可得也矣。
一□而关风俗、系治道,则岂仆私幸,亦岂足下之私为□□德不肖,诚谓非仆私幸,且非足下之私为惠也。
宠光之未,□戒令之不趋,宜弗之罪,是以敢迟迟而往也。
虽然,施有所不报,扣有所不荅,将以成其人之贤名,而阴观其向背,战国诸子为之,孔门无是也。
仆虽不肖,敢不谨于礼,其将择日□戒,拜赐于下风(《止斋先生文集》卷三五。)
「居」、「阁」二字原缺,据永嘉本补。
与林安之书(1171年) 南宋 · 陈傅良
中间作懿仲书,极欲如吾安之二三臭味,脱去乡邦,来客山国,庶得淡中之腴。
寻承已过岩下,良用缺然。
安之饭之粗足,亦屑就。
何耶?
仆久厌此如沐漆,解去无由尔。
比来新昌,亦欲渐与人疏,稍回鞭策,自警督视,家居良为未便。
然每念吕后、刘歆辈,视张子房、扬子云,真自苦者。
要之两翁意,未易与儿女道。
故虽未便,乐也安之乎。
子真知味者,南坡茹菜,动踰月无怜色。
与友生语,率不十四五,相唯诺。
惟吾安之,有闻如响。
天姿如许,加之小自警督,当入张、扬会中。
谨勿为刘、吕辈以儿女语相甘诱,落身杯酌间。
某无过人,但知非,辄深悔恨,亦渐去旧习。
矧如安之相爱之笃,不知其言之苦亮之否?
与郑景望少卿书(一)(1171年) 南宋 · 陈傅良
拜违诲席六七载,百无一进,独幸于毗陵,从百九兄游半年,平生气息为之迟缓,推挽之赐,何敢废忘?
中间托子之命,仰见盛德简在宸衷,可为天下贺。
簿书之劳,非所以溷儒者。
比来毂下传闻,传谩详密,不见端□,私用慰释。
虽然,百九兄书盖期望不但此,愚见偶合,故未敢深喜也。
百九兄屡不应书,自敌己犹倦,况违尊者乎?
又从县□请祠,为礼率直,如闻朝论,颇不相然。
台符径至,殆非初心。
而得书,愿欲一来。
舍昨就今,或者胥失。
近知扁舟赴约,计已全,并得此消息驰报,千万详审,勿使易来难去。
甚善,甚望!
芮祭酒仅及家,易箦;
刘大著、王詹事皆竟不疗。
海内贤者,相继彫丧,令人丧气。
张侍讲方结主知,忽刺远郡,吕博士亦悼亡暂告,未果复入。
年来所得师友,亦次第涣散如此。
剧用无憀。
职罢还家了亲事,益远得御。
傥怜其不自弃而终教之,时赐尺纸,略去少褒之辞,直下砭针,则千里犹膝下也。
与郑景望少卿书(二)(1171年) 南宋 · 陈傅良
拜违诲色忽复旬。
岁中间两辱坠教,一一具报。
后许簿报书,亦尝略布浅漏,以求是正。
领令嗣书,缺然不至,左右为之歉然。
建宁附问,又尝以大贤推毂不苟之意为请,殆言轻无效,许簿亦不欲复以上闻焉尔。
垂谕得丧顺正,自是天资顽顿,不甚领会世间羞辱一事,非敢以为学力也。
见性之诲,敢不从事?
盖读《孟子》「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则学力亦至矣!
犹以为与孔子异。
然则士之任可谓甚重,得其一二,以为尽在是,端不敢也。
或蒙索见前二书,他有以警策,毋惜频示。
何时扣击,临纸惘惘。
答天台张之望书 南宋 · 陈傅良
始仆读足下所著书,心许之,亦心疑之。
《系辞》篇末,辄略去世俗相赞称语,托古致规以观候。
足下之志向,深浅坚脆,其虚受我耶?
逝将与君咨其所已至者,而讲求其所未至者,其不悦辞我耶?
余岂舍之望者?
离未必合,合未必相忘。
越期年,足下果复携书已来,且以先君子故弟之奇之遗稿,与其季氏所为文十馀篇以相宠。
仆不自知,释然以喜。
非特喜足下,亦喜吾交道之不阿,素心之幸见察也。
且足下之书,其于历代传统,正偏南北,宜宗宜绝,自汉晋以来,诸儒去取异同是否,可以立断;
其于《春秋》三传、诸家章句,孰得圣人意,孰不得圣人意,参互往复辨论,务明白乃已。
要其归,大抵贵平而恶凿,不以私意传公道。
若足下之学,可谓博且笃矣,入适于用矣。
仆虽愚,颇好古道及其文辞。
凡今以是称者,未有闻而不慕,慕而不求交者也。
况得如足下惠然肯顾,先施而过赐之者乎?
宜一见颜色,趋向已决,然犹因请而后明,逾年而始信。
甚矣,吾未知足下之所归也。
况足下容貌不能逾中人,言语呐呐,无以自表见,卒然遇之庸常稠众中,犹若人也。
先儒之论正统者,欧、苏、张、陈数公,皆已名世。
《春秋》之学,至程氏、胡氏,义精矣。
今人固习闻其人,而好尚其书。
然犹曰:吾方有举子事,未暇尽读。
其视足下书何如?
嗜古者不必利于今,足下其知之欤?
以仆观先君子书,究其渊源,盖以乐贫贱、尚志节为家世。
然则足下宜知之矣。
诚知之,吾冀足下之无悔也。
无悔于今,必有传于后,吾所望于足下也。
虽然,仆所望于足下者,又进乎此矣。
足下偏亲在堂,急朝夕之养,卒卒引去,有怀填然,曾未究竟。
相期秋风,不远千里。
仆所谓咨其所已至而讲求其所未至者,有日矣。
仆虽愚,敢不修饬以俟?
与乡守曾仲躬书 南宋 · 陈傅良
瑞安脚剩钱,知蒙台慈除免,甚厚。
又分给有次第,仰见明远,千里无盖。
传闻尚悉输往年夏秋租,将繇省符,抑漕檄也?
如漕檄,度惟深仁必有以已之。
果由上来,将何以示惠?
盖积留而顿取之,则昔日之奉,今日之困,曾不如勿倚閤也。
明道先生尝于新法中曲折便民,盖大君子不愿法如何,于其中为致意,则虽微惠,犹无虐是道也。
非吏部将安望欤?
受知之深,敢尔喋喋。
不以为僣易,将博访所以为便者嗣告。
与闽帅梁丞相论耆长壮丁事书(1179年) 南宋 · 陈傅良
切见熙宁保甲法行,始以保正、副、大小保长代耆户长、壮丁,承引催科之役。
至元祐间,复差耆户长、壮丁法,其旧以保正、长代者,并罢。
绍圣复雇役法,再以保正、长催科,其保正、长不愿就顾者,依旧召募耆户长、壮丁。
以此,福建路耆户长、壮丁往往与保正、长并行不废。
然其所以不为民病者,以其犹有顾钱也。
自绍兴十年以耆户长顾钱拨入经、总制司窠名,十二年,又并壮丁顾钱拨入总制窠名。
由是江浙诸州耆户长、壮丁并废。
惟福建诸州至今有之。
某照得福州官司检验缉捉催率勘会烦重之事,必责之保正、副、大小保长,而耆壮时时以县司帖引,追系搔扰。
夫役不给禄,诚未易论。
然州县曹吏,日在官府,犹可以绳检谴诃之,又不比耆壮散居乡村,为害编户,莫知禁止也。
以某短见,宜如江浙间事例,一切废罢,毋重为民害。
亦仁政实惠之一端矣。
答长溪王佐之书 南宋 · 陈傅良
某无以愈人,独博交当代贤俊之心,出于天然。
虽以之得谤讪,或相背弃,不悔。
以此,凡先生长者,往往见察,幸肯与之游;
而士之好学者,亦或过听,以为可师友也,而欲与之游。
向者台评云云,诚非过当。
然初不知其中实无所有,偶然得此,而遂疑其挟此以傲物也。
讼咎以来,不敢复从群众,妄出己见,论事是非,与人短长。
但杜门读书,不则熟睡。
足下乃欲舍几筵之奉,从我于寂寞,岂非益其疾乎?
息阴休影,已出下策,足下愿秉烛而照之,此某所以辞不敢也。
因事惩艾,当蒙亮悉。
然厚意不可虚辱,继此惠音,不以浅漏,将必有以奉报。
答林宗简书 南宋 · 陈傅良
下问甚善,古人之不可见,所以坏人心者,非一端也。
受田百亩,皆足以自给,嫁女无过纯帛五两;
无圭田,则不敢祭,荐鱼菽而已。
举一隅,则他费称是。
而自丧祭射乡,器服已上,率数百家合力为之。
每举一事,闾里共其劳。
以此皆农夫也,而其秀民得从事于学。
盖二千五百家而后有序,三年而兴之,是谓草泽之士,于公无廪,于朝市无制。
其升于国则异是。
其从公卿大夫之子匹学校者,固有廪矣,其市朝固有制矣。
士之子恒为士,不敢舍而之他也。
汉承绝学之后,犹谨乡教授之法,而取士以户口,率不敢开游士之禁。
唐之四门学,所谓俊士者,则四方之所升进,馀皆品子。
自国初以行举,诱致偏方之士,而聚之中都。
向之为闽、蜀、唐、汉伪官者,往往慕化从顺,愿仕于本朝。
由是家不尚谱牒,身不重乡贯,以此得人,而其流弊则在今日。
又自熙、丰变役法,而乡邑之豪无以自见。
鬻度牒而隐逸之路塞,罢学究而椎鲁之徒无所入。
若此类不可遍举,于是举世悉由于进士。
合四渎之流为一川,而归之海,其不放而被原野乎?
今其势极矣!
度其变不远,上之抑扬阖辟,恐非人事也。
答朱文昭书 南宋 · 陈傅良
书问阔疏,未有似此别者。
然得之往来人,知读书著文不休,亦足慰释。
披所贶字帖,具审所论撰不少,其意若欲续史家之绪,又极忻快,未得即观,遥想增气耳。
某穷日益甚,意思却不销沮。
年来反覆古者与论当世之务,颇觉向者卤莽。
思得故人共论此,往往隔阻,每一上心,于邑移日。
近到东阳哭吕著作墓,又迫蕃叟弟葬先叔,匆匆遄归,疲顿不少。
且复休养几时,或能乘此暇日,访我仙岩之下,何啻百纸相煖耶?
西汉士大夫深厚,其季奸臣擅国,群盗窃号,而名卿大夫择君而事之,于是中兴光武规摹窄狭,而士气薄矣。
晚来名节之盛,要是衰俗,一举不胜,散为吴、魏之役,率多喜功自见。
其不肯叛去者,南阳一辈耳。
往时尝说西汉无节义,东汉有节义,殆未深考。
孝章一变明光之政,汉祚遂微;
孝章诚可恨。
其不可裕后传远者,大抵明光之为也。
摄位,古丧礼也,苏氏引之未当。
若周公诞保七年,岂是事例?
鲁隐当国,摄云者,传从其初言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