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杂论一 其十六 晋归孔达于卫 北宋 · 晁补之
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
右文四年。此晋襄公事也。春秋之时,诸侯以彊并弱,得一士而可以弱一国,人所贪而不舍者也,何有于良?盖孔达尝帅师伐晋,不量力而干霸主,故卫不得已而执达以说晋,而襄公乃矜其国之良而舍之,犹有文公之馀烈,贤哉!
其十七 赵孟杀公子乐
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云云。)」。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云云。)」。赵孟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
右文六年。赵孟,晋贤臣也。立君,国大事也。己为政,与大夫谋,而贾季实干命。不能讨季而止乐,乐至而又杀之,乐何罪哉?徒曰既不立,则虽欲无杀不可得,虑后患,可也,然晋于是乎始衰矣。
其十八 贾季害阳处父
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且谓赵盾能,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云云。)。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云云。)。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
右文六年。盾为政,晋始有政。然而贾季专立公子乐,既不讨,又擅杀阳父,亦不讨,仅能归罪续鞫居,异哉!夫阳处父以能上盾,公也;贾季怨易班而害处父,私也。盾自以不足当政耶,则去之;苟无愧于公,而季再逞私,盾力不足以禁,又送其帑,无政莫甚焉。
其十九 背先蔑而立灵公
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却之难」。乃多与之徒(云云。)。赵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禦秦师。
右文七年。宣子始谋之不臧,既逆公子雍,而杀公子乐矣;患穆嬴,又背先蔑,拒公子雍而立灵公。我则无信,秦何所负哉!不得已称兵而禦秦,愧矣,而尚以先人谓「有夺人之心」,无愧矣哉!
其二十 惠伯死君命
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惠伯也。)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右文十八年。襄仲以敬嬴故,杀适立庶,叔仲初不可是也。既立宣公,而诈以子恶之命,己可以逃矣。知非君命而以君命往死之,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呜呼惠伯!
其二十一 文子赂齐请会
季文子如齐,纳赂以请会⑴。
右宣元年。文子不纳莒纪仆之逆,陈义甚高,贤大夫也。而襄仲弑君立君,惠伯不避难而往死。行父不能死,亦不能正也,又以身往,赂齐而请会。嗟乎,不几所谓然则从之者欤!
⑴ 注:宣公篡立,未列于会,故以赂请之。
其二十二 孔达请死以利社稷
晋原縠、宋华椒、卫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⑴」。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说」。卫杀其大夫孔达。
右宣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背盟以干大国,罪也。然春秋时诸侯曰「寻盟」,盟未必善,善未必信也。背盟以干大国,其罪小;遵先君之约,不忘与国而救之,知利社稷,宁以死塞责,其忠大。孔达贤哉!
⑴ 注:卫成公与陈共公有旧好,故孔达背盟救陈。
其二十三 顷公不射君子为有礼
齐师败绩,逐之,三周华不注。韩厥梦子舆谓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从齐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注:齐侯不知戎礼。)」。射其左,越于车下;射其右,毙于车中。将及华泉,骖絓于木而止。
右成二年。战欲杀敌,无问其人矣。而顷公自以不射其君子为有礼,用此败。执此与宋襄公不鼓不成列、不禽二毛同意。
其二十四 栾书谗郤至
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楚子使工尹襄问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识见不谷而趋,无乃伤乎(云云。)」?「为事之故敢肃使者(云云。)」。栾书怨郤至,以其不从己而败楚师也,欲废之。使楚公子茷告公曰:「此战也,郤至实召寡君,以东师之未至也,与军帅之不具也,曰:『此必败,吾因奉孙周以事君』」。公告栾书,书曰:「其有焉,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云云。)」?长鱼矫以戈杀之,尸诸朝。
右成十六年、十七年。人臣无外交,郤至事君无贰,而在桴鼓之列。受楚王之问,茍以为礼而忘义,忘义安取礼?故其后栾书之谗得入。夫为礼而不图终,尚以贻祸而不足成名,况非礼也哉!
其二十五 宣子来聘
晋范宣子来聘,告将用师于郑。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季武子曰:「谁敢哉」?宾将出,武子赋《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丐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为知礼。
右襄八年。晋霸业衰,与楚争郑,干戈日寻。鲁畏晋彊,徒欲成晋志而嫁祸于郑,郑何罪哉?武子赋《彤弓》以谀晋,而宣子不度其君之德,不量其国之力而受之,自以为得,可耻而不足荣。传犹曰「君子以为知礼」,若鲁无君子者,以为知礼可也⑴。
以下二卷原无小题,据济本补。
⑴ 《鸡肋集》卷四○。又见《苏门六君子文粹》卷五一。
春秋左氏传杂论二 其一 楚不能与晋争 北宋 · 晁补之
楚子囊曰:「今吾不能与晋争,晋君类能而使之。韩厥老矣,知罃禀焉以为政。范丐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军。韩起少于乐黡,而乐黡、士鲂上之,使佐上军。君明臣忠,上让下兢」。
右襄九年。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孟子以谓「乌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盖贵老敬长,所以训孝弟,而贤能所在,不必老长。是以晋政类能,少者位上,群臣乐推,疆国罢争,才之所在,不乎系年也。
其二 鲁君假备以成冠
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年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曰:「诺」。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
右襄九年。国君十五而冠,而鲁君以年则十二年耳,未及冠也。武子对晋侯之言则是,而迫于盟主之威,不暇守其言,至汲汲焉即它国之庙,假同姓之器而行礼,若不及俟返国者,以谓礼耶?非礼矣。
其三 子产攻盗
盗杀子驷、子国、子耳(云云。)。子西闻盗,不儆而出,尸而追盗,盗入于北宫。乃归,授甲,臣妾多逃,器用多丧。子产闻盗,为门者,庀群司,闭府库,慎闭藏,完守备,成列而后出,兵车十七乘,尸而攻盗于北宫,盗众尽死。
右襄十年。子西,子驷子也。子产,子国子也。子西之才不及子产,不待此而知也。均人子也,盗戕其父,闻难匍匐遑遽而往,犹恐不及,而责子西以不儆,善子产以庀完,此岂雍容时耶?《传》失之矣。且言国事,则三执政喋血朝廷;言家事,则父暴尸衢巷。而咎臣妾之逃,悼器用之丧,岂但鄙细不知务而已哉!
其四 左师舍华臣
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云云。)。宋公闻之,曰:「臣也不惟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必逐之」。左师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乃舍之。左师为己短策,苟过华臣之门,必骋。
右襄十七年。大臣擅相贼,君欲讨,而卿不忍,非国耻,盖国弱也,国弱斯耻矣。左师向戍为贤乎,则欲靖国而纵有罪,何哉?既谓君舍之矣,而过必骋,以示恶之,奚补?
其五 荀偃受含
荀偃瘅疽,生疡于头。济河,及著雍,病,目出。二月甲寅卒,而视,不可含。宣子盥而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犹视。栾怀子曰:「其为未卒事于齐故也乎」?乃复抚之,曰:「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者,有如河」!乃瞑受含。宣子出,曰:「吾浅之为丈夫也」。
右襄十九年。宣子以事其子吴自誓而犹视,而怀子以嗣事于齐祷之则瞑,故宣子自以为浅期偃也。然宣子、怀子,皆晋之望也,譬巫觋妾妇,抚尸喋嗫,何其妖且鄙哉!桓谭言:病而目出,初死日未含,尸冷乃含,非其有所知也。谭言是矣。
其六 舒鸠叛楚
吴人为楚舟师之役故,召舒鸠人,舒鸠人叛楚。楚子师于荒浦,使沈尹寿与师祁犁让之。舒鸠子敬逆二子,而告无之,且请受盟。二子复命。王欲伐之。薳子曰:「不可。彼告不叛,且请受盟,而又伐之,伐无罪也。姑归息民,以待其卒。卒而不贰,吾又何求?若犹叛我,无辞,有庸」。乃还(注:明年,楚灭舒鸠。)。
右襄二十四年。舒鸠实叛楚,楚责之急,伪逆二子,欺言无之。楚王欲伐其欺,亦可矣。而子冯不可,其意曰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不叛来请盟,斯受之而已。如是而复叛,楚虽灭之,楚可无罪。《易》曰:「田有禽,利执言,旡咎」。子冯以之。
其七 牛臣射吴子
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门于巢。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启之,将亲门。我获射之,必殪。是君也死,疆其少安」。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卒。
右襄二十五年。吴人轻而无谋,自古记之矣。孙坚、孙策,皆无王霸器,坚轻骑从敌,策暂出遇仇,俱以轻败。虽赖周瑜、鲁肃辈辅权嗣立,亦权稍持重,故卒建吴国也。
其八 饩国人粟
郑子展卒,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
右襄二十九年。展、皮私施以收民,而取国政,罪也。司城慕而效之,皆权臣自培,禄去公室之道也。夫请于公,出公粟以贷,可也;贷而不书,以独取一家之誉,其可乎?使大夫皆贷,可也;为大夫之无者贷,以家擅一国之名,其可乎?子贡赎人,而不受金于府,仲尼曰:「鲁自此不复赎人」。则贷而不书,使后不贷之道也。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仲尼曰:「孰谓微生高直」?则为大夫之无者贷,不直之类也。又田常骤施,以有齐国。古之奸臣多托此以收众,幸而不亡,而叔向以谓「其后亡者」,可哉?施而不直,其干民誉多矣,君子以谓不免于罪,而叔向以谓「乐氏加焉」,何哉?不然,彼皆不知此。特诚心忧民而恤之,可矣。然君子犹避是名。
其九 伯石为卿
伯有既死,使大史命伯石为卿,辞。大史退,则请命焉。复命之,又辞。如是三,乃受策入拜。子产是以恶其为人也,使次己位(注:畏其作乱,故宠之。)。
右襄三十年。以子产之贤,察伯石之伪而恶之,可以废矣;顾乃宠之,使次己位,何也?以谓废之则力未可为,若耻与同列,而己自去耶,则郑不可以无子产。故宁少假焉,且与之偕,而不自失为郑国虑故也。呜呼!君子之驭小人有道,抑孔子所谓「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子产其惧此矣。
其十 子南子晰争室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注:子南,穆公孙。)。公孙黑又使彊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适子南氏,子晰怒(注:子晰,公孙黑。)。既而,櫜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子晰伤而归(云云。)。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乃执子南而数之,放游楚于吴。郑为游楚乱故,公孙黑彊与于盟,子产弗讨。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伤疾作而不果。诸大夫欲杀之,子产使吏数之,曰:「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云云。)」。「昆弟争室,而罪二也」,「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
右昭元年。子产为郑,叔向为晋,晏婴为齐,皆三国之季世,而晋、齐甚焉。初,子皮授子产政,辞曰:「国小而偪,族大宠多,不可为也」。及为政,有事伯石,赂与之邑。子大叔曰:「国皆其国也,奚独赂焉」?子产曰:「无欲实难」。卒与之。夫为政而令不行于公族,至有所欲使而用赂,国于何有哉?然子产之所以为此,抑可言矣。子南、子晰之争,子南直也。若罪其用戈,则子晰先櫜甲往杀子南矣。子南用戈,但应之也。而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子南」。杜预以谓力未能讨,而归罪于楚,非权也,不得已而用最下之策也。虽后子晰彊与于盟,亦弗即讨,则其忍可知矣。及子晰获罪,然后方数以大国之事未尔讨,而摘其昆弟争室,至此则晰之直安在哉?以至乘遽而至迫以缢死,则子产之本心可见矣。故曰:为政而令不行于公族,国于何有哉?然子产之所以为此,抑可言者,惟初忍而后决,始逆而终伸,事定国靖,而众方知其心,是乃子产以为贤,而称于孔子也。昭三年,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叔向从之,宴相与语,曰:「齐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云云。)」。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亦季世也。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夫以郑、晋、齐三国有臣若是,然至世微,政去皆不能救。郑未裂于彊臣,子产其犹区区焉因事正之。晋、齐将亡,贤如叔向、平仲,特相与私语而太息,岂不哀哉!虽然,二国所以未遽亡,亦曰有两人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