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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君碑跋(1074年) 北宋 · 曾巩
《茅君碑》。
三茅者,盈,太元真君;
固,定录真君;
衷,保命仙君,皆汉景帝中元间人。
盈天汉四年道成,至元帝初元五年来江左句曲之山,哀帝元寿二年乘云而去,至梁普通三年,五百四十四年矣。
固至孝元时拜执金吾卿。
衷宣帝地节四年拜上郡太守、五更大夫,并解任还家修学。
成帝永始三年,固为定录真君,衷为保命仙君。
梁普通三年,道士张绎建此碑,孙文韬书。
常乐寺浮图碑跋(1074年) 北宋 · 曾巩
《常乐寺浮图碑》,周保定四年立,州人治记室曹胡逵撰。
其辞云:「襄州刺史王秉字孝直,建常乐寺塼塔七层」。
其碑文今仆,在襄州开元寺塔院。
其文字书画无过人者,特以后周时碑文少见于世者,故存之。
九成宫醴泉铭跋(1074年) 北宋 · 曾巩
《九成宫醴泉铭》,秘书监、检校侍中、钜鹿郡公魏徵撰,兼太子率更令欧阳询书。
九成宫乃隋之仁寿宫也,魏为此铭,亦欲太宗以隋为戒,可以见魏之志也。
魏侍中王粲石井栏记跋(1074年) 北宋 · 曾巩
《魏侍中王粲石井栏记》,贞元十七年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撰,掌书记胡证书。
记一,参谋太子舍人甄济撰,判官彭朝议书,云「上元二年,山南东道节度使来瑱移井栏,置于襄州刺史官舍,故为记」。
甄济者,韩愈所谓阳瘖避职,卒不污禄山父子事者也。
其文得之为可喜,而朝议书尤善,皆可爱者也。
襄州遍学寺禅院碑跋(1074年) 北宋 · 曾巩
《襄州遍学寺禅院碑》,黄门侍郡、修国史韦承庆撰,太子少詹事钟绍京书,开元二年立。
其文云「襄州人将仕郎阮弘静与其属人建遍学寺禅院,故立此碑」。
承庆有辞学,张易之败时,承庆以附托方待罪,众推令草赦书,承庆援笔而成,众壮之。
绍京,景龙中以苑总监从讨韦氏有功。
惟嗜书,家藏王羲之、献之、褚遂良书至数十百卷。
以善书直凤阁。
武后时,榜诸宫殿明堂及铭九鼎,皆绍京书也。
其字画妍媚,遒劲有法,诚少与为比。
然今所见,特此碑尚完,尤为可爱也。
遍学寺于宇文周为常乐寺,于今为开元寺。
襄州兴国寺碑跋(1075年) 北宋 · 曾巩
丁道护书《启法寺碑》一,《兴国寺碑》一,皆隋开皇中立。
启法寺今为龙兴寺,在襄阳城西;
兴国寺今为延庆寺,在望楚山。
欧阳永叔云:「兴国寺碑不知所在,特见其模本于太学官杨󵩪家」。
而此碑阴又有道护书襄州镇副总管府长史柳止戈而下十八官号姓名,其字尤可喜,得之自余始,世盖未有传之者也。
韩公井记跋(1075年) 北宋 · 曾巩
《韩公井记》。
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使,韩朝宗以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
襄州南楚故城,有昭王井,传言汲者死,行人虽暍困不敢视。
朝宗移书谕神,自是饮者亡恙,人更号「韩公井」。
楚故城今谓之故墙,即鄢也。
此记今移在郡廨中。
故城改为「墙」者,由梁太祖父烈祖名诚,当时避之,故至今犹然。
晋陆祎碑跋(1075年) 北宋 · 曾巩
《晋陆祎碑》。
此碑云:「祎字元容,吴郡吴人。
其先家于陆乡,因氏姓焉。
显考吴故左丞相。
祎赤乌六年召宿卫郎中,转右郎中、左郎中、治书执法、平中校尉、平义都尉、五官郎中、骑都尉,迁黄门侍郎,封海盐县侯,加裨将军,行左丞相、镇西大将军事」。
又云:「委戈执笏,入宾皇储」。
而《吴志》云孙皓宝鼎元年以陆凯为左丞相。
又云,凯子祎,初为黄门侍郎,出领部曲,拜偏将军,凯亡后,入为太子中庶子。
皆与此碑合。
而此碑晋太宁三年立也。
尚书省郎官石记序跋(1075年) 北宋 · 曾巩
《尚书省郎官石记序》,陈九言撰,张颠书。
记自开元二十九年郎官石名氏为此序。
张颠草书见于世者,其纵放可怪,近世未有。
而此序独楷字,精劲严重,出于自然,如动容周旋中礼,非强为者。
书一艺耳,至于极者乃能如此。
其楷字盖罕见于世,则此序尤为可贵也。
桂阳周府君碑并碑阴跋(1075年) 北宋 · 曾巩
《桂阳周府君碑》并碑阴。
唐安乡开元寺卧禅师净土堂碑铭跋(1075年) 北宋 · 曾巩
《唐安乡郡开元寺卧禅师净土堂碑铭》,监察御史张鼎撰,雍县尉吴郁书,天宝九载庚寅立。
称卧禅俗姓辛氏,名顺忠,陇西狄道人。
陇右按察使崔升进奏,住河州开元寺,右胁而卧,诸漏已无,开元中诏陇右节度使张守圭为就寺造净土堂,故为铭。
河陇没于羌夷,州县城郭、官寺民庐莫不毁废,唯佛寺与碑铭文字载佛寺者往往多在。
世皆以为四方幽远,殊类异俗,不知礼义,出于天性,故夷之。
然其于佛知信慕,以其有罪福报应之说。
余以谓四夷虽恣睢甚者,及晓之以曲直是非,悦且从也,固不可谓其天性无欲善之端。
是以虞夏之世,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则能令其信慕者,亦非特有佛而已也。
彼以罪福报应之说动之,未若不动之以利害而使之心化,此先王之德所以为盛也。
江西石幢记跋(1076年) 北宋 · 曾巩
《江西石幢记》,观察支使、试左武卫兵曹参军来择撰,大和二年建。
自采访使班景倩兼知黔中道为始,判官已下皆列次姓名。
《后石幢记》,都团练判官、试太常寺协律郎李方玄撰,大和七年建。
自使检校、右散骑常侍兼侍御史中丞裴谊为始,副使已下皆列次姓名。
《续石幢记》,节度掌书记陈象撰,光化三年建。
自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保兼侍中、颍川郡钟某为始,列副使已下如后记。
《续立石柱题名记》,知节度判官胡顺之撰,天圣元年建。
自太平兴国元年,自殿中丞、通判军州事李斡为始,至熙宁九年祠部郎中、集贤校理叶均。
辱井铭跋(1077年) 北宋 · 曾巩
《辱井铭》。
辱井有篆文云:「辱井在斯,可不戒乎」?
并下文共十八字,在井石槛上,不知谁为文。
又有《景阳楼下井铭》。
又有《陈后主叔宝辱井记》,云:「江宁县兴严寺井石槛铭,莫知谁作也」。
历序隋文帝命晋王广伐陈,后主自投井中,令人取之,惊其太重,及出,乃与张贵妃、孔贵人三人同束而上。
其末云:「唐开元二十二年三月十七日,前单父县令、左转此县丞、太原王」。
已下阙。
汉武都太守汉阳阿阳李翕西狭颂跋(1077年) 北宋 · 曾巩
《汉武都太守汉阳阿阳李翕西狭颂》。
武都太守、汉阳阿阳李翕字伯都,以郡之西狭阁道通梁、益,缘壁立之山,临不测之溪,危难阻峻,数有颠覆霣坠之害,乃与功曹史李旻定策,敕衡官掾仇审治东坂,有秩李瑾治西坂,鐉烧大石,改高即平,正曲广厄。
既成,人得夷涂,可以夜涉,乃相与作颂刻石。
其文有二,其所议一也。
其一立于建宁四年六月十三日壬寅,其一是年六月三十日立也。
又称翕尝令渑池,治崤嵚之道,有黄龙、白鹿之瑞。
其后治武都,又有嘉禾、甘露、木连理之祥。
皆图画其像,刻石在侧。
盖嘉祐之间,晁仲约质夫为兴州,还京师,得《郙阁颂》以遗余,称析里桥郙阁,汉武都太守、阿阳李翕字伯都之所建,以去沉没之患。
而「翕」字残缺不可辨得,欧阳永叔《集古录目跋尾》以为李会,余亦意其然。
及熙宁十年,马城中玉为转运判官于江西,出成州,所得此颂以视余,始知其为李翕也。
永叔于学博矣,其于是正文字尤审,然一以其意质之,遂不能无失。
则古之人所以阙疑,其可忽欤!
近世士大夫喜藏画,自晋以来,名能画者,其笔迹有存于尺帛幅纸,盖莫知其真伪,往往皆传而贵之,而汉画则未有能得之者。
及得此图,所画龙、鹿、承露人、嘉禾、连理之木,然后汉画始见于今,又皆出于石刻,可知其非伪也。
汉武帝元鼎六年,以汧陇西南接于巴蜀,为武都郡,及其后始分而为兴州,为成州,成州则武都之上禄也。
郙阁立于建宁五年,翕治崤嵚、西狭、郙阁之道,有益于人,而史不传,则颂之作,所以备史之阙,是则传之亦不可以不广也。
读贾谊传 北宋 · 曾巩
余读三代两汉之书,至于奇辞奥旨,光辉渊澄,洞达心腑,如登高山以望长江之活流,而恍然骇其气之壮也。
故诡辞诱之而不能动,淫辞迫之而不能顾,考是与非若别白黑而不能惑,浩浩洋洋,波彻际涯,虽千万年之远,而若会于吾心,盖自喜其资之者深而得之者多也。
既而遇事辄发,足以自壮其气,觉其辞源源来而不杂,剔吾粗以迎其真,植吾本以质其华。
其高足以凌青云,抗太虚,而不入于诡诞;
其下足以尽山川草木之理,形状变化之情,而不入于卑污。
及其事多,而忧深虑远之激捍有触于吾心,而干于吾气,故其言多而出于无聊,读之有忧愁不忍之态,然其气要以为无伤也,于是又自喜其无入而不宜矣。
使予位之朝廷,视天子所以措置指画号令天下之意,作之训辞,镂之金石,以传太平无穷之业,盖未必不有可观者。
遇其所感,寓其所志,则自以为皆无伤也。
余悲贾生之不遇。
观其为文,经画天下之便宜,足以见其康天下之心。
观其过湘为赋以吊屈原,足以见其悯时忧国,而有触于其气。
后之人责其一不遇而为是忧怨之言,乃不知古诗之作,皆古穷人之辞,要之不悖于道义者,皆可取也。
贾生少年多才,见文帝极陈天下之事,毅然无所阿避
而绛灌之武夫相遭于朝,譬之投规于矩,虽强之不合,故斥去,不得与闻朝廷之事,以奋其中之所欲言。
彼其不发于一时,犹可托文以摅其蕴,则夫贾生之志,其亦可罪耶?
故予之穷饿,足以知人之穷者亦必若此。
又尝学文章,而知穷人之辞自古皆然,是以于贾生少进焉。
呜呼!
使贾生卒其所施,为其功业,宜有可述者,又岂空言以道之哉?
予之所以自悲者亦若此,然世之知者其谁欤?
虽不吾知,谁患耶?
书魏郑公传(1055年) 北宋 · 曾巩
余观太宗常屈己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虽其忠诚所自至,亦得君以然也。
则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渊源皆出于此也。
能知其有此者,以其书存也。
及观郑公以谏诤事付史官,而太宗怒之,薄其恩礼,失终始之义,则未尝不反覆嗟惜,恨其不思,而益知郑公之贤焉。
夫君之使臣与臣之事君者何?
大公至正之道而已矣。
大公至正之道,非灭人言以掩己过,取小亮以私其君,此其不可者也。
又有甚不可者,夫以谏诤为当掩,是以谏诤为非美也,则后世谁复当谏诤乎?
况前代之君有纳谏之美,而后世不见,则非惟失一时之公,又将使后世之君,谓前代无谏诤之事,是启其怠且忌矣。
太宗末年,群下既知此意而不言,渐不知天下之得夫。
至于辽东之败,而始恨郑公不在世,未尝知其悔之萌芽出于此也。
夫伊尹、周公何如人也?
伊尹、周公之谏切其君者,其言至深,而其事至迫也。
存之于书,未尝掩焉。
至今称太甲、成王为贤君,而伊尹、周公为良相者,以其书可见也。
令当时削而弃之,成区区之小让,则后世何所据依而谏,又何以知其贤且良与?
桀、纣、幽、厉、始皇之亡,则其臣之谏词无见焉,非其史之遗,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
则谏诤之无传,乃此数君之所以益暴其恶于后世而已矣。
或曰:《春秋》之法,为尊亲贤者讳,与此其戾也。
夫《春秋》之所讳者,恶也,纳谏诤岂恶乎?
然则焚稿者非欤?
曰:焚稿者谁欤?
非伊尹、周公为之也,近世取区区之小亮者为之耳,其事又未是也。
何则?
以焚其稿为掩君之过,而使后世传之,则是使后世不见稿之是非,而必其过常在于君,美常在于己也,岂爱其君之谓欤?
孔光之去其稿之所言,其在正邪,未可知也,其焚之而惑后世,庸讵知非谋己之奸计乎?
或曰:「造辟而言,诡辞而出,异乎此」。
曰:此非圣人之所曾言也。
令万一有是理,亦谓君臣之间,议论之际,不欲漏其言于一时之人耳,岂杜其告万世也。
噫!
以诚信持己而事其君,而不欺乎万世者,郑公也。
益知其贤云,岂非然哉!
岂非然哉!
书唐欧阳詹集 北宋 · 曾巩
韩愈作《欧阳生詹哀辞》,其序曰:「读其书,知其于仁孝最隆也」。
余观其《出门》、《怀归》等赋,思曰:愈之所称,岂谓此耶?
又观其《陶器铭》、《驽骥》诗等,则悲生之志焉。
至《栈道铭》,观其铸金蒸云之谕,至《珍详论》,观其反复风谕,则又知生之尤魁怪于文,而其材果奇也。
最后观其《自明诚论》,卒曰「知之者知之」。
知之者知之,知生于此甚自负其说。
三四观之,而其说皆不出于旧,生卒无己见者,不知生于此何其自大也。
则又思余舅氏吴君,尝论斥生之所谓「尹喜自明诚而长生,公孙弘自明诚而为卿,张子房自明诚而辅刘,公孙鞅自明诚而佐嬴」之者为非,是明诚之非为长生、为卿,非尹喜、公孙、子房、商君之所能至,其理较然,舅氏之论无疑矣。
此于生为一失,于舅氏非其意所极也与。
生材高下如何,故不可知,其可知者,舅氏之从事于明诚,可谓知所守矣。
其不溺而趋于为长生、为卿、为子房之谲、商君之刻薄可必也,则其材亦诚卓然可畏者也。
惜乎死矣,不得见其施之于行事,而其论与其集今皆亡,使其有补于生与后世者,独余知之,而世不得尽知也。
故书于生集之末,以见其意焉。
舅氏临川人,讳迥,字明远,死时年三十四。
唐论(1055年) 北宋 · 曾巩
成康殁而民生不见先王之治,日入于乱,以至于秦,尽除前圣数千载之法。
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归于汉。
汉之为汉,更二十四君,东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
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
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
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闻虽美矣,而当世之法度,亦不能放于三代。
汉之亡,而强者遂分天下之地。
晋与隋虽能合天下于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为不足议也。
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其治莫盛于太宗之为君也。
诎己从谏,仁心爱人,可谓有天下之志。
以租庸任民,以府卫任兵,以职事任官,以材能任职,以兴义任俗,以尊本任众,赋役有定制,兵农有定业,官无虚名,职无废事,人习于善行,离于末作,使之操于上者要而不烦,取于下者寡而易供,民有农之实,而兵之备存,有兵之名,而农之利在,事之分有归,而禄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遗,而治之体相承,其廉耻日以笃,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则安且治,废则危且乱,可谓有天下之材。
行之数岁,粟米之贱,斗至数钱,居者有馀蓄,行者有馀资,人人自厚,几致刑措,可谓有治天下之效。
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与先王并者,法度之行,拟之先王未备也;
礼乐之具,田畴之制,庠序之教,拟之先王未备也;
躬亲行阵之间,战必胜,攻必克,天下莫不以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
四夷万里,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从,天下莫不以为盛,而非先王之所务也。
太宗之为政于天下者,得失如此。
由唐虞之治五百馀年而有汤之治,由汤之治五百馀年而有文武之治,由文武之治千有馀年而始有太宗之为君。
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又以其未备也,不得与先王并而称极治之时。
是则人生于文武之前者,率五百馀年而一遇治世;
生于文武之后者,千有馀年而未遇极治之世也。
非独民之生于是时者之不幸也,士之生于文武之前者,如舜禹之于唐,八元八凯之于舜,伊尹之于汤,太公之于文武,率五百馀年而一遇。
生于文武之后千有馀年,虽孔子之圣、孟轲之贤而不遇,虽太宗之为君而未可以必得志于其时也,是亦士民之生于是时者之不幸也。
故述其是非得失之迹,非独为人君者可以考焉,士之有志于道而欲仕于上者可以鉴矣
按:唐代二十帝,此处云「十八君」,疑讹。
⑴ 《元丰类稿》卷九。又见《曾文定公集》卷四,《曾子固集》卷一一,《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一,《圣宋文选》卷一三,《皇朝文鉴》卷九七,《古文关键》卷二,《东莱集注类编观澜文》乙集卷九,《少微通鉴节要》卷三八,《经济类编》卷六,《荆川稗编》卷八七,《名世文宗》卷二二,《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一六五、经籍典卷三八六。
为治论(1055年) 北宋 · 曾巩
夫修先王之法度,而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则其体虽大,四海九州虽广,其治不难至也。
不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则虽有良法不能行。
不守之以法度之具,则虽有笃好之能,至与两者之皆废。
则其体虽小,其去人虽近,有不能集于治者。
或谓:先王之法度去今千有馀岁,不可行也。
夫修先王之法度,非必服古衣冠,乘车出入,席地而坐,用俎豆之器、俪皮之聘,然后为治也。
复农于田,复士于学,复官于职,复兵于耕,复佛老于无,以正民之业,制礼节用以养民之财,修仁义之施以教民之俗,先王之法度,大者不过乎此。
而因今之器,顺今之变以行之,归之乎不失其所为之本,不务其末而已,时之相去虽万岁可行也。
楚汉陈隋之际,天下争于战攻,人之在者少矣,耕之废孰有甚于此时?
而文帝、太宗能养之以少求广爱之思,诱之以自然之势,则数岁之间,耕者有馀食,然则农非不可复于田也。
秦既焚书册,绌礼义,绝天下之学,未有酷于此时。
而汉武以来立学校,专之以经,励之以行,其制未可谓备也。
其中间又或存或熄,然而士皆蒸薰渐渍,至于东汉之日,怀道德、救衰微之君子皆由大学而出,然则士非不可以复于学也。
秦、隋之亡,在位者皆不称其任,人才之不见,未有甚于此时也。
及汉、唐受命,高祖、太宗设百职之员,充其选者皆向时之士,非借才于异世也。
用变业而示之,则人人自奋,争出其才,求将相则得将相,求百执事则得百执事之才,欲除敝则敝革,欲修政则政举,无求而不得,无为而不成。
由是观之,顾所以厉之而所以用之如何耳。
汉武之末,纲纪大坏矣,官之耗乱未有甚于此时也。
及宣帝总核名实,信赏必罚,而公卿百官皆称其职,然则官非不可复其职而使也。
隋唐之际,无井田之法千有馀岁,兵之易农未有久于此时。
天宝之后,将立于军二百馀年。
而至周,天子又军中之所立。
天下之势劫于兵之骄,患于兵之不可用,未有极于此时。
而太宗能开府设卫,则兵归于田。
世宗能诛其奔军之将,则行师四方无不如其意者。
然则兵非不可复于耕而使也。
武宗之时,佛入中国千年,人之相化,家酣而户溺矣。
然而一朝去之,受冠带而为民者几五十万,曾无一人之阻,然则佛、老非不可复于无也。
魏、唐之际,毛玠、杨绾之势耳,然而变千岁之奢,不旋日而效,然则何患乎制礼节用之不可行也。
秦、隋之后,灭廉耻,捍文网,未有如此之熟烂也。
然而文帝、太宗一日变之,则人人自厚,大臣至耻言人过,百姓至不烦于刑,然则何患乎仁义之不可施、俗之不可变也。
凡吾之欲行者,此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择之而未精,为之而未详,然而亦各随其小大深浅而如其计,见其效。
茍有大有为之心,则知明先王之法度而用之,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其说非迂,其道易行也。
昔秦设首功之科,驱人于敌场,非伤即死,然而士皆靡然乐斗而喜战,此岂徒畏法哉?
以秦之笃好力行之以移其俗也。
今为治不改其业,不违其欲,所行者常礼,所为者常道,谨其节文而尊其行,养之以学校,而率之以身行,示之以所好恻怛恳诚之心,其亦孰有不从而劝者乎?
且民之生不见先王之法度,不闻其教而日习于今之俗,故不能无恶也。
使皆粲然日见恭俭之节、仁义之施,晓然皆知其行之易成,其物之易足,上之所好之在此也,则亦何为而不率乎古之人?
得其时、推此道以行于天下者,唐、虞、禹、汤、文、武之君,皋、夔、益、稷、伊尹、太公、周公之臣是也。
不得其时,守此道以俟后世者,孔孟是也。
其法已行,其效已见,告后之人使取而则之者,六经是也。
然而士之欲有为者,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遂若不可以为者,何也?
昔周之衰,诸子之徒散之诸侯,管、晏、孙、吴、申、商之徒是也。
诸侯用之,或伯或彊,仪、秦之说至倾覆也,亦安中国者各十馀年,彼岂不效见于一时哉?
然而孔子恶其小,曾子耻其卑,至于孟子,尤独患之,何也?
盖以其非尽爱人之意,非极于治人之体,非醇于教人之法,非备于防人之具,为之以亟而见于事者陋,驱之以势而强于民者薄,偷合于诸侯而用,焉可也?
本之以先王之法度,推之以化导之方,则彼恶足以论乎?
今其为失固已明矣,非必过人之智而后知也。
天下之士固尽学于孔子矣,而欲有为者复不能自信,此亦千岁以来学者之患也。
何哉?
世之学孔子者,读书求治乱之际,未尝不知其治由先王之道,其乱由后世之失也。
欲有为于当世,莫若推其所学于孔子,而知者力行之,就其所以为治乱之故,其于公事最切,而于计最通也。
而先王之道,有非俗之所能就;
后世之失,有非俗之所能去。
方其势牵于上下也,不能去之而不茍,一则仆仆焉而求进其说,一则乐其与之合而自小也。
于是则宁贬道而随其失,不从先王而从近世,至不胜其弊也。
欲治人之所为者反病之,欲正人而自我者反违之,其为之以亟,其驱之以薄,举其一,遗其二,急其末,忘其本,一切不异于诸子之为,又从而为说,曰近俗而易行者,尚无可奈何,安能以迂远之道为?
呜呼!
何其惑也。
夫所为者得,固可以救其失,所行者大,固可以兼其小,未有所为者失而其效反得,所行者小而其至反大。
此所谓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也。
为此者有原:讲之而不明,守之而不固,汲汲乎欲有为者,固不可以为者是也。
使其得君矣,则先王之法度,其说非高,其具甚易,何顾而为彼乎?
孔子于周之末世,守二帝三王之道而不茍,孟子亦于其后守孔子之道而不茍。
二子者,非不欲有为也,知不本先王之法度则不可以行,不得可为之势则不可以行,不得可为之势则不可以强通。
故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又曰「可以进则进,可以止则止」。
守之以终身,传之以待后之学者,此二子之见所以异于众也。
故闾巷之匠,规矩指画不可以非,不可以茍作而妄从,虽不用于世,其法度犹存,其为技犹良者,天下之知为匠者也;
规矩指画既非矣,茍作而妄从矣,虽用于世,其法度已亡,其为技已卑者,天下之贱工也。
天下之士亦若是。
自守而不茍者,天下之知为治者也;
乐其与之合而自小者,天下之贱士也。
天下之知为治者,有不用则非在乎人;
天下之贱士有用有不用,非常在乎己。
士之欲学圣人之道而仕者,得吾言而考之,其庶矣。
刑赏论(1057年) 北宋 · 曾巩
《书》记皋陶之说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释者曰: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也。
夫有大罪者,其刑薄则不必当罪;
有细功者,其赏厚则不必当功。
然所以为忠厚之至者,何以论之?
夫圣人之治也,自闺门、乡党至于朝廷皆有教,以率天下之善,则有罪者易以寡也;
自小者、近者至于远大皆有法,以成天下之务,则有功者易以众也。
以圣神渊懿之德而为君于上,以道德修明之士而为其公卿百官于下,以上下交修而尽天下之谋虑,以公听并观而尽天下之情伪。
当是之时,人之有罪与功也,为有司者推其本末以考其迹,核其虚实以审其情,然后告之于朝而加其罚、出其赏焉,则其于得失岂有不尽也哉?
然及其罪丽于罚、功丽于赏之可以疑也,以其君臣之材非不足于天下之智,以其谋虑非不通于天下之理,以其观听非不周于天下之故,以其有司非不尽于天下之明也。
然有其智而不敢以为果有其通,与周与明而不敢以为察也。
必曰罪疑矣而过刑,则无罪者不必免也;
功疑矣而失赏,则有功者不必酬也。
于是其刑之也,宁薄而不敢使之过;
其赏之也,宁厚而不敢使之失。
夫先之以成教以率之矣,及其有罪也,而加恕如此焉;
先之以成法以导之矣,及其不功也,而加隆如此焉。
可谓尽其心以爱人,尽其道以待物矣,非忠厚之至则能然乎?
皋陶以是称舜,舜以是治其天下。
故刑不必察,察当其罪;
赏不必予,予当其功,而天下化其忠,服其厚焉。
故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
言圣人之德至于民者,不在乎其他也。
及周之治,亦为三宥三赦之法,不敢果其疑,而至其政之成也,则忠厚之教行于牛羊而及于草木。
汉文亦推是意以薄刑,而其流也,风俗亦归厚焉。
盖其行之有深浅,而其见效有小大也,如此,《书》之意岂虚云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