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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杨子直 南宋 · 朱熹
学者堕在语言,心实无得,固为大病,然于语言中罕见有究竟得彻头彻尾者。
盖资质已是不及古人,而工夫又草草,所以终身于此若存若亡,未有卓然可恃之实。
近因病后不敢极力读书,闲中却觉有进步处。
大抵孟子所论求其放心是要诀尔。
答杨子直 南宋 · 朱熹
前日晦伯人还,已上状矣。
但忘记一事,欲烦为作小楷《四箴》百十字。
今纳界行去,暇日得为挥染,甚幸。
此箴旧见只是平常说话,近乃觉其旨意之精密,真所谓一棒一条痕,一掴一掌血者。
故欲揭之座隅,使不失坠云耳。
时节不是当,字学亦绝,故又欲得妙札,时以寓目,以祛病思。
幸勿靳也。
答杨子直 南宋 · 朱熹
① 此庚申闰二月二十七日书,去梦奠十二日
熹病日觉沉重,而医者咸以为可治,但服药殊不见效,亦付之无可奈何,安坐拱手以听天命耳。
曾光祖在此备见,当能道之也。
此间诸况曲折,亦不暇详布,渠亦可问也。
前书所求妙札,曾为落笔否?
便中早得寄示为幸。
近以书恳益公,求作先人墓碑,不知渠肯作否。
若肯作又并书,即不敢奉浼,不然又当有请也。
《夏小正》文已编入礼书,但所见数本率多舛误,所示未暇参考。
少俟功夫,子细校毕,即纳还也。
《四民月令》亦见当时风俗及其治家齐整,即以严致平之意推寻也,亦俟抄了并纳还。
不知近日更得何异书?
便中望见告。
此却亦读得旧书,但锻鍊得愈纯熟,亦颇有实用,不专是空言也。
此间新定《参同契》曾寄去否?
如未有,可喻及,当续致也。
此书理会他下手处不得,但爱其文古雅,因校此本。
买椟还珠,甚可笑也。
光祖家有泉石颇佳,已属令去求诗,能为出数语否?
王才臣寄示所得诸图幽闲淡泊,彼间风俗嗜好不同,未必识此味也。
答吕季克 南宋 · 朱熹
承示及环叟之书,粗释所疑。
此公旧亦闻之,平父、伯崇皆与之相识,然不闻其为濂溪家子弟也。
其所著书乃如此,若《原说》者,则可谓青过于蓝矣。
道学不明,异端竞起,士虽有意于学,而浮沉世故,不能笃信圣言,躬行默体以至不疑之地,鲜有不没溺者,甚可叹也。
八桂久不得书,昨亦见其所与尊兄书论《原说》者,大意甚正。
但似未究其巧谲之情耳。
答廖子晦(德明) 南宋 · 朱熹
德明旧尝极力寻究,于日用事上若有所感,而知吾身之具有者广大虚静,范围天地,根本万物,《易》所谓「寂然不动」,《中庸》所谓「喜怒之未发」者是也。
人惟习而不察,故不知有贵于己者为何物。
君子知夫此,复加修治之功,庶几于本欤。
德明将以此为大本,渐加修治之功,未知所见是否。
圣门之学,下学而上达,至于穷神知化,亦不过德盛仁熟而自至耳。
若如释氏理须顿悟,不假渐修之云,则是上达而下学也,其与圣学亦不同矣。
而近世学者每欲因其近似而说合之,是以为说虽详,用心虽苦而卒不近也。
《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只是说情之未发,无所偏倚。
当此之时,万理毕具,而天下万物无不由是而出焉。
故学者于此涵养栽培,而情之所发自然无不中节耳。
故又曰「中者,天下之大本;
和者,天下之达道」。
此皆日用分明底事,不必待极力寻究,忽然有感,如来喻之云,然后为得也。
必若此云,则是溺于佛氏之学而已。
然为彼学者自谓有见,而于四端五典、良知良能、天理人心之实然而不可易者,皆未尝略见彷佛。
甚者披根拔本,颠倒错缪,无所不至。
则夫所谓见者,殆亦用心大过,意虑泯绝,恍惚之间,瞥见心性之影象耳。
与圣门真实知见,端的践履,彻上彻下,一以贯之之学,岂可同年而语哉。
程子以敬教人,自言主一之谓敬,不之东又不之西,不之此又不之彼,如此则何时而不存?
然欲到得此功夫,须如释氏摄心坐禅始得。
德明又虑至此成「正」与「助长」,故近日又稍体究礼乐不可斯须去身之说。
盖礼则严谨,乐则和乐,两者相须而后能。
故明道先生既以敬教人,又自谓于外事思虑尽悠悠。
又曰「既得后便须放开,不然却只是守」。
故谢子因之为展托之论。
德明又恐初学势须把持,未敢便习展托。
于斯二者,孰从孰违?
虽然,是固操存舍亡之意,而孔氏教人求仁为先。
窃谓仁,人心也。
克己之私而循天之理,则本心之仁得矣,夫复何事?
尝试求之,觉得难甚。
先难后获,宁不信然!
二先生所论敬字,须该贯动静看方得。
夫方其无事而存主不懈者,固敬也;
及其应物而酬酢不乱者,亦敬也。
故曰:「毋不敬,俨若思」。
又曰:「事思敬,执事敬」。
岂必以摄心坐禅而谓之敬哉?
礼乐固必相须,然所谓乐者,亦不过谓胸中无事而自和乐耳,非是著意放开一路而欲其和乐也。
然欲胸中无事,非敬不能。
故程子曰「敬则自然和乐」,而周子亦以为礼先而乐后,此可见也。
「既得后须放开,不然却只是守」者,此言既自得之后,则自然心与理会,不为礼法所拘而自中节也。
若未能如此,则是未有所自得,才方是守礼法之人尔。
亦非谓既自得之,又却须放教开也。
克己复礼,固非易事,然颜子用力乃在于视听言动、礼与非礼之间,未敢便道是得其本心而了无一事也。
此其所以先难而后获欤。
今言之甚易而苦其行之之难,亦不考诸此而已矣。
明道先生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同」。
德明窃谓万物在吾性分中,如鉴中之影,仰天而见鸢飞,俯渊而见鱼跃,上下之见,无非道体之所在也。
方其有事而勿正之时,必有参乎其前而不可致诘者。
鸢飞鱼跃,皆其分内耳。
活泼泼地,智者当自知之。
鸢飞鱼跃,道体无乎不在。
当勿忘勿助之间,天理流行正如是尔。
若谓万物在吾性分中,如鉴之影,则性是一物,物是一物,以此照彼,以彼入此也。
横渠先生所谓「若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则物与虚不相资,形自形,性自性」者,正讥此尔。
夫子告子路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未知生,焉知死」?
意若曰知人之理则知鬼之理,知生之理则知死之理,存乎我者,无二物也。
故《正蒙》谓「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而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窃谓死生鬼神之理,斯言尽之。
君子之学汲汲修治,澄其浊而求清者,盖欲不失其本心,凝然而常存,不为造化阴阳所累。
如此则死生鬼神之理将一于我而天下之能事毕矣。
彼释氏轮回之说,安足以语此?
尽爱亲、敬长、贵贵、尊贤之道,则事鬼之心不外乎此矣。
知乾坤变化、万物受命之理,则生之有死可得而推矣。
夫子之言固所以深晓子路,然学不躐等,于此亦可见矣。
近世说者多借先圣之言以文释氏之旨,失其本意远矣。
德明伏读先生《太极图解义》第二章曰:「动而生阳,诚之通也。
继之者善,万物之所资始也。
静而生阴,诚之复也。
成之者性,万物各正其性命也」。
德明谓无极之真诚也。
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动静不息,而万物继此以出与因此而成者,皆诚之著。
固无有不善者,亦无非性也,似不可分阴阳而为辞。
如以资始为系于阳,以正性命为系于阴,则若有独阳而生、独阴而成者矣。
详究先生之意,必谓阳根于阴,阴根于阳,阴阳元不相离。
如此,则非得于言表者不能喻此也。
继善成性分属阴阳,乃《通书》首章之意,但熟读之,自可见矣。
盖天地变化不为无阴,然物之未形则属乎阳。
物正其性不为无阳,然形器已定则属乎阴。
尝读张忠定公语云「公事未著字以前属阳,著字以后属阴」,似亦窥见此意。
按:「二先生所论」以下一段又见卷六十四《答或人》三。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德明平日鄙见,未免以我为主。
盖天地人物,统体只是一性。
生有此性,死岂遽亡之?
夫水有所激与所碍则成沤,正如二机阖辟不已,妙合而成人物。
夫水固水也,沤亦不得不谓之水,特其形则沤,灭则还复,是本水也。
人物之生,虽一形具一性,及气散而灭,还复统体是一而已,岂复分别是人是物之性?
所未莹者,正惟祭享一事,推之未行。
若以为果飨耶,神不歆非类,大有界限,与统体还一之说不相似。
若曰飨与不飨盖不必问,但报本之道不得不然,而《诗》《书》却明言「神嗜饮食」、「祖考来格」之类,则又极似有飨之者。
窃谓人虽死无知觉,知觉之原仍在。
此以诚感,彼以类应。
若谓尽无知觉之原,只是一片太虚寂,则似断灭,无复实然之理,亦恐未安。
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则智愚于此亦各不同。
故人不同于鸟兽草木,愚不同于圣,虽以为公共道理,然人须全而归之,然后足以安吾之死。
不然,则人何用求至贤圣,何用与天地相似?
倒行逆施,均于一死而不害其为人,是直与鸟兽禽鱼俱坏,懵不知其所存也。
死生之论,向来奉答所谕知生事人之问已发其端。
而近答嵩卿书,论之尤详。
意明者一读当已洞然无疑矣。
而来书之谕,尚复如此。
虽其连类引义,若无津涯,然寻其大指,则皆不出前此两书所论之中也。
岂未尝深以鄙说思之而直以旧闻为主乎?
既承不鄙,又不得不有以奉报,幸试思之。
盖贤者之见所以不能无失者,正坐以我为主,以觉为性尔。
夫性者,理而已矣。
乾坤变化,万物受命,虽所禀之在我,然其理则非有我之所得私也。
所谓反身而诚,盖谓尽其所得乎己之理,则知天下万物之理初不外此,非谓尽得我此知觉,则众人之知觉皆是此物也。
性只是理,不可以聚散言。
其聚而生,散而死者,气而已矣。
所谓精神魂魄,有知有觉者,皆气之所为也。
故聚则有,散则无。
若理则初不为聚散而有无也。
但有是理,则有是气。
苟气聚乎此,则其理亦命乎此耳,不得以水沤比也。
鬼神便是精神魂魄。
程子所谓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张子所谓二气之良能,皆非性之谓也。
故祭祀之礼以类而感,以类而应。
若性则又岂有类之可言耶?
然气之已散者,既化而无有矣,其根于理而日生者,则固浩然而无穷也。
故上蔡谓「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盖谓此也。
然圣人之制祭祀也,设主立尸,焫萧灌鬯,或求之阴,或求之阳,无所不用其极,而犹止曰「庶或享之」而已。
其至诚恻怛,精微恍惚之意,盖有圣人所不欲言者,非可以世俗粗浅知见执一而求也。
岂曰一受其成形,则此性遂为吾有,虽死而犹不灭,截然自为一物,藏乎寂然一体之中,以俟夫子孙之求而时出以飨之耶?
必如此说,则其界限之广狭、安顿之处所必有可指言者。
且自开辟以来,积至于今,其重并积叠,计已无地之可容矣。
是又安有此理耶?
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炉,人物生生,无少休息,是乃所谓实然之理,不忧其断灭也。
今乃以一片大虚寂目之,而反认人物已死之知觉谓之实然之理,岂不误哉?
又圣贤所谓归全安死者,亦曰无失其所受乎天之理,则可以无愧而死耳。
非以为实有一物可奉持而归之,然后吾之不断不灭者得以晏然安处乎冥漠之中也。
夭寿不贰,脩身以俟之,是乃无所为而然者。
与异端为生死事大、无常迅速然后学者,正不可同日而语。
今乃混而言之,以彼之见为此之说,所以为说愈多而愈不合也。
凡此皆亦粗举其端,其曲折则有非笔舌所能尽者。
幸并前两说参考而熟思之,其必有得矣。
若未能遽通,即且置之,姑即夫理之切近而平易者实下穷格工夫,使其积累而贯通焉,则于此自当晓解,不必别作一道理求也。
但恐固守旧说,不肯如此下工,则拙者虽复多言,终亦无所补耳。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五。又见《考亭渊源录》卷七,《宋元学案》卷四九,《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四、学行典卷一○。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德明自得赐诲,日夕不去手,䌷绎玩味,未能尽究,亦尝随所知而为之说。
盖天人无二理,本末无二致。
尽人道即天道亦尽,得于末则本亦未离。
虽谓之圣人,亦曰人伦之至而已。
佛氏离人而言天,岐本末而有所择,四端五常之有于性者,以为理障;
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所不能无者,以为缘合;
甚则以天地、阴阳、人物为幻化,未尝或过而问焉,而直语太虚之性。
夫天下无二理,岂有天人本末辄生取舍而可以为道乎?
夫其所见如此,则亦偏小而不全矣。
岂所谓彻上彻下,一以贯之之学哉?
圣门下学而上达,由洒扫、应对、进退而往,虽饮食男女,无所不用其敬。
盖君子之道费而隐,费即日用也,隐即天理也。
即日用而有天理,则于君臣、父子、夫妇、长幼之间,应对、酬酢、食息、视听之顷,无一而非理者,亦无一之可紊。
一有所紊,天理丧矣。
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敬。
由是而操之固、习之熟,则隐显混融,内外合一而道在我矣。
佛者乌足以语是哉!
佛氏之所谓悟,亦瞥见端倪而已。
天理人心,实然而不可易者,则未尝见也。
其所谓修,亦摄心寂坐而已。
弃人伦、灭天理,未见其有得也。
此先生所以谓其卒不近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即寂然不动者是也。
即此为天地之心,即此为天地之本。
天下无二本,故乾坤变化,万类纷揉,无不由是而出;
而形形生生,各有天性,此本末之所以不可分也。
得其灵而为人,而于四者之际渊然而虚静,若不可以名言者。
而子思以其无所偏倚而谓之中,孟子以其纯粹而谓之善,夫子即谓生生之体而言之以仁,名不同而体一,亦未尝离于日用之间。
此先生所以谓其分明不待寻究者也。
某昔者读纷然不一之书而不得其要领,泛观乎天地阴阳、人物鬼神而不能一,在迩求远,未免有极力寻究之过。
亦尝闻于龟山先生之说曰:「未言尽心,先须理会心是何物。
若体得了然分明,然后可以言尽」。
某前日之说,正坐是也。
然道无须臾可离,日用昭昭,奚俟于寻究?
此先生所为丁宁开喻,某敢不敬承。
至于鉴影之惑,非先生之教几殆也。
某昔者閒居默坐,见夫所谓充周而洞达者,万物在其中,各各呈露,遂以鉴影之譬为近,故推之而为鸢鱼之说,窃以为似之。
先生以太虚万象而辟其失,某读之久,始大悟其非。
若尔,则鸢鱼吾性分为二物矣。
详究先生之意,盖鸢鱼之生,必有所以为鸢鱼者,此道体之所在也。
其飞其跃,岂鸢鱼之私?
盖天理发越而不可已也。
勿忘勿助长之间,天理流行,无纤毫之私,正类是。
此明道先生所以谓之同。
某鄙见如此,未知合于先生之意否乎?
其它死生鬼神之说,须俟面求教诲。
来喻一一皆契鄙怀,足见精敏,固知前此心期之不谬也。
其间尚一二未合,亦非大故。
属此客中冗冗,未及一二条对。
更愿益加辨学之功,所见当渐真实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所谕《诗》说,先儒本谓周公制作时所定者为正《风》《雅》,其后以类附见者为变《风》《雅》耳,固不谓变者皆非美《诗》也。
《大序》之文,亦有可疑处,而《小雅》篇次尤多不可晓者,此未易考。
但圣人之意,使人法其善、戒其恶,此则炳如日星耳。
今亦不须问其篇章次序、事实是非之如何,但玩味得圣人垂示劝戒之意,则《诗》之用在我矣。
郑卫之诗,篇篇如此,乃见其风俗之甚不美。
若止载一两篇,则人以为是适然耳。
大抵圣人之心宽大平夷,与今人小小见识、遮前掩后底意思不同。
此语亦卒乍与人说不得,且徐思之,俟它日面讲也
子晦:淳熙本作「教授」。
⑴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五。又见民国《顺昌县志》文卷二。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乾》之四德,以贞配冬,无可疑。
人之四德,以智配冬,犹未莹。
岂以一岁之功、万物之成毕见于此,如智之明辨者乎?
智主含藏分别,有知觉而无运用,冬之象也。
以五常之道配五典之伦,则仁行于父子,义行于君臣,礼行于长幼,智行于夫妇(智所以别。),信行于朋友,皆不易之定理。
《中庸或问》首章不以礼主长幼,智主夫妇,何也?
岂以礼与智通行无间,不当指定分配也欤?
智字分配,似稍费力,正不必如此牵合也。
一阴一阳之谓道,其在人者不越仁义两端而已。
阳为仁,阴为义。
自此推之四端,窃谓礼亦阳德,仁之属也;
智亦阴德,义之属也。
如火木皆阳,水金皆阴之类。
不识然否?
此段无可疑者。
德明读先生《诗传》,极有感发,始知《诗》真可以兴也。
所疑正、变《风》《雅》,已荷开晓。
又见教读书之说,且云圣人之心宽大平夷,与今人小小见识、遮前掩后底意不同。
夫温柔敦厚,宽大平夷,固《诗》之教。
求诸《绿衣》、《终风》、《柏舟》、《考异》,尤晓然可见。
但所谓小小见识、遮前掩后者,不知所主何意?
于《诗》何与?
岂只以所载刺诗有淫亵不可告语者,圣人亦存而不删也耶?
所疑未得,伏乞批诲。
鄙意初亦正谓如此。
但宽大平夷,亦举大体而言,不专指此一类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熹顿首再拜:使至奉告,欣审比日秋清,尊履佳福。
熹此诸况,已具平父书中矣。
轻犯世祸,非欲如此,顾恐邂逅蹉跌,亦非所能避耳。
要之惟是不出,可以无事。
一行作吏,便如此计较不得。
才涉计较回互,便是私意也。
刘家大哥闻甚知好学,皆教导之力,感不可言。
此衰拙之任,而老兄当之,其效又如此,为幸甚矣。
行期想有定论,渠家叔侄意甚拳拳也。
问及学舍次第,此间事既隔手,又生徒希少,殊不成次第,无可言者。
然亦未尝不告之以穷理修身之事,但无缘朝夕与之亲接,又其间知为己求益者绝少,故亦无以用其力耳。
《论语集注》已移文两县,并作书嘱之矣。
今人得书不读,只要卖钱,是何见识?
苦恼杀人,奈何奈何!
余隐之所刊闻之已久,亦未之见。
此等文字不成器,将来亦自消灭,不能管得也。
郑台州奇祸可骇,天意殊不可晓,令人忧惧。
人还草此,未暇它及。
惟千万自爱,不宣。
熹再拜上问,慈闱安问日至,作肃家事处置甚善。
示及疑义,各以鄙见条析。
但宗法从来理会不分明,此间又无文字检阅,恐只依郑氏旧说,亦自稳当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所论《易传》「无妄」之说甚善,但所谓虽无邪心而不合正理者,实该动静而言,不专为庄敬持养,此心既存设也。
盖如燕居独处之时,物有来感,理所当应,而此心顽然,固执不动,则此不动处便非正理。
又如应事接物处理当如彼,而吾所以应之者乃如此,则虽未必出于血气人欲之私,然只似此,亦是不合正理。
既有不合正理,则非邪妄而何?
恐不必言未免纷扰,敬不得行,然后为有妄之邪心也。
所论近世识心之弊,则深中其失。
古人之学所贵于存心者,盖将即此而穷天下之理。
今之所谓存心者,乃欲恃此而外天下之理。
其得失之端,于此亦可见矣。
故近日之弊,无不流于狂妄恣肆而不自知其非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守官得上官相知,可以行志。
然获上有道,自守亦不可失也。
狱事人命所系,尤当尽心。
近世流俗惑于阴德之论,多以纵出有罪为能,而不思善良之无告。
此最弊事,不可不戒。
然哀矜勿喜之心,则不可无也。
所示疑义甚善,但一二处小未圆备,别纸具去。
职事之馀,更能玩意于此,固佳。
然观书亦须从头循序而进,不以浅深难易有所取舍,自然意味详密。
至于浃洽贯通,则无紧要处所下功夫亦不落空矣。
今人多是拣难底好底看,非惟圣贤之言不可如此间别,且是只此心意便不定叠。
纵然用心探索得到,亦与自家这里不相干,突兀聱牙,无田地可安顿。
此病不可不知也。
子晦所论「始终条理」甚善。
然去岁见三山上游诸论皆不可晓,何耶?
岂同官所见不同,难力争耶?
至中固不当以始终言,然射之所以中者,亦是其未用力时眼中见得亲切,故其发而能中耳,发处方用得力也。
其它则所论皆善矣。
国材以仁喻心之说,恐渠记之误,不应如此谬妄也。
理一分殊,便是仁义之理不待行之而后为义也。
以行之为义,乃是告子义外之说,自韩子失之矣。
大抵仁义礼智皆心之理,而仁在其中又无所不包,故孟子以人心言之。
如四端皆心之用,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亦可见也。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未可便说言不必信。
盖言欲其信,然须是近义,然后言可复而能全其信。
此正言虑所终之意也。
「竭力」非不敢有其身之谓,「卒至于不敢慢」,语尤无序,皆不必如此说。
四端一段甚好,此义理之纲领,能如此推明,甚慰所望也。
「说大人」之义,熹尝说《孟子》不是教人去藐大人,但教人勿视其巍巍然者而已。
今人不是畏大人,只是畏其巍巍然者而已。
如苏秦嫂所谓见季子位高金多,正是此见识也。
若能勿视其巍巍然而不失夫畏大人之心,则是乃真能畏大人者矣。
「万物皆备于我」,下文「反身强恕」皆蒙此句为义,不可只说一截。
所谓反身而诚,乃穷理力行,功夫成就之效;
贯通纯熟,与理为一处,不可只以敬字尽之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巧言令色为失其本心」,此语非不是,但近时说者多因《孟子》之言,遂以「心」字替却「仁」字,此则不可。
当更于此思之,得其说,则凡言仁者皆可默识,不但此章之义而已。
且巧言亦不专为誉人过实,大凡辞色之间务为华饰以悦人之观听者皆是
「察私心所从起」,亦不记当时如何说。
然亦非谓平居无事而伺其所起,但操存有功,即念虑之萌无不知觉;
未能如此,即此心应物之际,不可不审其邪正公私而施克复之功也。
曾子易箦非记者之误,所论得之。
「千乘」之说,未有端的證据。
《司马法》说虽占地太广,然以《周礼》考之,又不止此。
如云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郑氏读「甸」为「乘」,云四丘之地出车一乘,乃是十六井也。
所云未闻七家出一人之役,后来宇文周制府卫法,乃是七家共出一兵,疑于古制亦有所考,然今不可知矣。
此类恐当细考而兼存之,以俟知者决焉,不必自为之说也。
⑴ 《上蔡语录》中说写柬请客之类皆是。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所喻已悉,但事已如此,不若且静以听之。
吾人所学,正要此处呈验。
若着些利害,便不免开口告人,却与不学之人何异?
向见李先生说,若大段排遣不去,只思古人所遭患难有大不可堪者,持以自比,则亦可以少安矣。
始者甚卑其说,以为何至如此。
后来临事,却觉有得力处,不可忽也。
若閤中不快,亦无可奈何。
事已至此,已展不缩,已进不退,只得硬著脊梁与它厮崖,看他如何自家决定,不肯开口告他。
若到任满,便作对移批书离任,则它许多威风都无使处矣,岂不快哉!
东坡在湖州被逮时面无人色,两足俱软,几不能行。
求入与家人诀,而使者不听。
虽伊川先生谪涪陵时,亦欲入告叔母而不可得。
惟陈了翁被逮,闻命即行,使人骇之。
请其入治行装,而翁反不听。
奇哉奇哉!
愿子晦勉旃,毋为后人羞也。
此间有吴伯起者,不曾讲学,后闻陆子静门人说话,自谓有所解悟,便能不顾利害。
及其作令,才被对移它邑主簿,却不肯行,而百方求免。
熹尝笑之,以为何至如此。
若对移作指使,即逐日执杖子去知府厅前唱喏。
若对移做押录,即逐日抱文案去知县案前呈覆。
更做耆长壮丁,亦不妨与它去做,况主簿乎?
吴不能用,竟至愤郁成疾而死。
当时若放得下,却未必死。
今不免死,而枉陪了许多下情,所失愈多。
虽其临机失于断决,亦是平日欠了持论也。
「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此夫子所以有取于虞人,而孟子亦发明之。
李先生说「不忘」二字是活句,须向这里参取。
愚谓若果识得此意,办得此心,则无入而不自得,而彼之权势威力亦皆无所施矣。
前幅未尽鄙意,故复布此。
试反复之,当自有判决处。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唐臣问:「《中孚》传曰:『中虚为中孚之象,中实亦为孚义』。
又曰:『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
又曰:『中虚为诚之象,中实为孚之象』。
夫有本则有质,有诚则有孚,盖即质生于本而孚出于诚也。
似有终始,似有先后,然不可得指而名之,以为终始先后也。
故分而言之则曰中实,合而言之则曰中虚。
分谓二体,《兑》与《巽》也。
合谓全体,《中孚》是也。
二体以刚而得上下之中,虽曰实矣,及其成体,则二柔在中而又生于虚焉。
盖虚中未尝无实,而中实未尝不虚也。
以虚为实之体,而实为虚之用,虽曰体曰用,又不可歧而为二也。
大抵虚根于实,实出于虚。
及其虚也,实之理未尝不在焉;
于其实也,虚之义未尝不存焉。
但不可执其虚而忘其实,忘其实则无质也,无信也;
又不可泥其实而失其虚,失其虚则无本也,不诚也。
是犹阴根于阳,阳根于阴,静无而动有,道并行而不相悖者也。
今夫天地之间,一元之气杳冥无迹,岂非虚耶?
万物生成,各具形器,岂非实耶?
然物虽成形,岂能离于一元之气?
岂能舍于物而自用哉?
在今学者,体天地之化,尽形色之,则中不可不虚,亦不可不实。
存养在我,则中心广大,纤毫不留,不失于信之本,不忘于诚之象,岂非虚耶?
应接于外,则必矜细行,克勤小物,不失于信之质,不忘于孚之象,岂非实耶?
此亦伊川先生所谓『由乎中以应乎外,制于外所以养其中』之义也。
如是则体用一源,内外交养,岂不美哉!
某读《易传》而有此疑义,万望详教」。
德明答云:「《中孚》之义微奥,岂德明所能识?
尝试考诸卦体,二、五皆阳而中实者,中心纯实而有信之义也。
内外皆实而中虚者,中心虚明而能信之义也。
就所主而言,则中实为信之质;
就所感而言,则中虚为信之本。
又以泽风二象言之,则水以虚而受风之入,下以虚而受上之感,皆所以为信也。
其体其实其虚,一归于信,此《易》之所以变易而无不各极其道,而《中孚》之义著矣。
来说谓虚中未尝无实,实中未尝无虚,固善;
又谓虚根于实,实根于虚,又以一元之气为虚,万物生成为实,其言窃恐有病。
《精义》云:『冲漠无朕而万象森然已具』。
其曰万象已具,则虽冲漠无朕之际已不为虚矣,况于一元之气所既有者,得为虚乎?
此几于老氏『有生于无』之论,见辟于《正蒙》之书者也。
又以存养于中、应接于外为两截,恐失程子『由乎中以应乎外』之本意。
不审高明以为如何」?
唐臣问:「吕与叔尝言思虑多,不能驱除,曰:『此正如破屋中禦寇,东面人来未逐得,西面又一人至矣。
左右前后,驱逐不暇。
盖四面空疏,盗固易入,无缘作得主定。
又如虚器入水,水自然入。
若以一器实之以水,置之水中,水何能入来?
盖中有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自然无事』。
『学者先务,固在心志,然有谓欲屏去闻见知思,则是绝圣弃智;
有欲屏去思虑,患其纷乱,则须坐禅入定。
如明鉴在此,万物毕照,是鉴之常,难为使之不照。
人心不能不交感万物,难为使之不思虑。
若欲免此,唯是心有主。
如何为主?
敬而已矣。
有主则虚,虚谓邪不能入;
无主则实,实为物来夺之。
大凡人心不可二用,用于一事则它事更不能入者,事为之主也。
事为之主,尚无思虑纷扰之患,若主于敬,又焉有此患乎?
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
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
且欲涵泳主一之意,不一则二三矣。
至于不敢欺,不敢慢,尚不愧于屋陋,皆是敬之事也』。
此二条一以实为主,一以虚为主,而皆收入《近思录》。
唐臣以愚意度之,虚以敬言,实以事言。
以敬为之主则虚,虚则邪不能入;
以事为之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
故程先生于『有主则实』下云:『自然无事』,于『无主则实』下云:『实谓物来夺之』。
详此二条之意,各有所在,不可并作一意看。
未知是否」?
德明答云:「有主则实,有主则虚,虚实二说虽不同,然意自相通,皆谓以敬为主也。
敬则其心操存而不乱,虚静而能照。
操存不乱,外患自不能入;
虚静而能照,外物自不能干,无有二事。
程子曰『主一之谓敬』,又曰『敬则自虚静』,又曰『敬胜百邪』,意亦可见。
只缘吕氏患思虑多,程子谓其中心无主,所致如虚器入水,破室致寇,故言有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
后来学者又欲尽屏见闻知思,程子以为人心不能无感,如鉴不能不照,但涵养清明,则自无纷扰,不待屏除也,故言有主则虚,虚谓邪不能入。
各有攸当,皆是以敬为主。
若歧而为二,恐非程子本意。
又前言有主则实,则是心有主也。
后言无主则实,则是物来夺之,中心昏塞也。
辞虽同而意则异。
所言虚者亦然」。
李君二说亦佳,但太支蔓作病耳。
「有本则有质,有诚则有孚,盖质生于本,而孚出于诚」,此四句自好,「似有始终」以下则赘矣。
分合则是论卦体,非为不可以先后指名而言也。
「虚中未尝无实」以下亦是衍说,与此义初不相干。
所云实出于虚,此尤无理。
至谓执虚忘实,泥实失虚,皆极有害。
大抵如今一念之间,中无私主,便谓之虚;
事皆不妄,便谓之实,不是两件事也。
其说又以存养于中为虚,应接于外为实,亦误矣。
子晦之言大抵近之,但语有未亲切处耳。
后段虚实之说亦类此,子晦之说甚善。
但敬则内欲不萌,外诱不入。
自其内欲不萌而言则曰虚,自其外诱不入而言故曰实。
只是一时事,不可作两截看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所喻礼文,此等事平昔不曾讲究,一旦荒迷,又不暇问,所以例多苟简,不满人意。
然「丧与其易也宁戚」,但存其大节,使不失吾哀痛之诚心为急。
此等虽小不备,亦不得已也。
礼服制度见于《仪礼》为详,诸家皆祖之而有更变尔。
若必欲致详,可细考也。
据今所急,卜葬为先,葬后三虞,卒哭而祔。
祔毕,主复于寝,以俟三年而后撤几筵。
此《礼经》皆有明文,不必用它说改易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庙议当时只用荆公之说,盖伊川先生桩意也。
所谓不备九庙之制,盖议者欲并祧僖、宣二祖而祔孝宗一室,则自太祖而至孝宗才八世耳(兄弟共为一世。)
正使荆公之说未必当理,宣祖亦未合在祧毁之限也。
此事不当私议,然蒙见问,故谩及之,不必为它人言也。
所问葬法,大概得之。
但后来讲究,木椁沥青似亦无益。
但于穴底先铺炭屑筑之,厚一寸许,其上之中即铺沙灰,四傍即用炭屑,侧厚寸许,下与先所铺者相接。
筑之既平,然后安石椁于其上,四傍又下三物如前。
椁底及棺四傍、上面复用沙灰实之。
俟满,加盖,复布沙灰,而加炭屑于其上,然后以上筑之,盈坎而止。
盖沙灰以隔蝼蚁,愈厚愈佳。
顷尝见籍溪先生说,尝见用灰葬者。
后因迁葬,则见灰已化为石矣。
炭屑则以隔木根之自外入者,亦里人改葬者所亲见。
故须令尝在沙灰之外,四面周密,都无缝罅,然后可以为固。
但法中不许用石椁,故此不敢用全石,只以数片合成,庶几不戾法意耳
椁:《正讹》据《家礼》改作「棺」。
⑴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五。又见民国《顺昌县志》文卷二。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德明向者侍坐,尝问降衷之性具有五典之彝,既已知之而行之,或有未至,只是为私欲所挠耳。
其要在窒欲。
先生赐教云:「一分私欲便有一分见不尽」。
时道中妄陈所见,以及无极太极、动静阴阳、五气五性与夫万事善恶之出,因言:「大端人伦,似只如此,不审如何著工夫,方见得尽」?
先生云:「据说亦只是如此,无可思索。
此乃『虽欲从之,末由也已』处。
只要时习,常读书,令常在目前,久之自然见得」。
某佩服至训,罔敢失坠。
兹者辱书,又蒙诲以离群索居之际自能提撕,不废讲习体验之功,则与同堂合席,朝夕讲磨无以异矣。
某执书三复,不胜感发。
生我者父也,教我者夫子也。
俛焉孳孳,毙而后已。
因念颜子钻仰坚高,恍惚前后,喟然发叹,既知道体之无穷,又无所用其力,将欲罢之,而此理已跃如于中,有不容已者。
而夫子循循善诱,复示以用力之方,博之以文,约之以礼。
颜子穷格克复,既竭吾才,日新不息,于是实见此理卓然,若有所立,昭昭而不可欺,且又非力行之所能至,故曰「虽欲从之,末由也已」。
如颜子者,可谓真知者哉!
夫博文约礼,先生所谓讲习体验之功也。
所立卓尔,亦岂离降衷之性、固有之彝哉。
而颜氏之真知如彼,后人之不能及又如此,进寸退尺,每诵师言,惕然警惧。
辄敢推广先生之说,复以求教,详赐开晓。
幸甚!
所论颜子之叹,大概得之,然亦觉有太烦杂处。
约而言之,则高坚前后者,颜子始时之所见也;
博文约礼者,中间用力之方也;
欲罢不能以后者,后来得力之效验也。
《中庸》所谓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不失者,正谓此博文约礼工夫不可间断耳。
若能如此实用其力,久之自然见得此个道理无处不在,不是块然徒守一物而硬定差排,唤作心性也。
若不如此,政使思索劳苦,说得相似,亦恐随手消散,不为吾有,况欲望其融会贯通而与己为一耶?
旧见李先生常说少从师友,幸有所闻,中间无讲习之助,几成废堕。
然赖天之灵,此个道理时常只在心目间,未尝敢忘。
此可见其持守之功矣。
然则所见安得而不精,所养安得而不熟邪?
近时朋友漫说为学,然读书尚不能记得本文,讲说尚不能通得训诂,因循苟且,一暴十寒,日往月来,渐次老大,则遂漠然忘之,更无头绪可以接续。
至有不获讲学之利而徒取废锢之祸者,甚可叹也。
来喻盖已得此大意,然持之以久,全在日用工夫,勿令间断,久当自有真实见处也。
「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祷祠祭祀,非礼不诚不庄」。
先生谓古人以诚庄对威严,盖为政以严为本,宽以济严之太过也。
某向闻其语,犹未深订。
近读《蒙》卦初六曰:「发蒙利用刑人,用脱桎梏」。
而《程氏传》曰:「圣王设刑罚以齐其众,明教化以善其俗,刑罚立而后教化行。
治蒙之功,若非威之以刑,使之脱去昏蒙之桎梏,则善教无由而入」。
某反覆深思,若威信不立,诚不足以立政,然犹有疑焉。
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
窃谓居上以宽为本,宽则得众,严以济宽之不及耳。
若一意任威,是《蒙》爻所谓「以往吝」也,其弊将有至于法令如牛毛者。
抑又闻之,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故元为善之长,仁包义礼智三者,先之以仁,裁之以义。
三代得天下以仁,莫不有惨怛之爱、忠利之教。
所以不免于刑者,亦好仁恶不仁耳。
今之为州县者不念民生之艰,刑罚失平,征取无艺,箠楚流血,苟以逃上官之责;
而过于宽者,又一切废弛不立,所在有之。
此固不足道,然先王为政之本,宽严先后之异施者,不敢不详讲。
伏乞赐诲。
为政以宽为本者,谓其大体规模意思当如此耳。
古人察理精密,持身整肃,无偷惰戏豫之时,故其政不待作威而自严,但其意则以爱人为本耳。
及其施之于政事,便须有纲纪文章关防禁约,截然而不可犯,然后吾之所谓宽者得以随事及人而无颓弊不举之处,人之蒙惠于我者亦得以通达明白,实受其赐,而无间隔欺蔽之患。
圣人说政以宽为本,而今反欲其严,正如古乐以和为主,而周子反欲其淡。
盖今之所谓宽者,乃纵弛,所谓和者,乃哇淫,非古之所谓宽与和者。
故必以是矫之,乃得其平耳。
如其不然,则虽有爱人之心,而事无统纪,缓急先后、可否与夺之权皆不在己,于是奸豪得志而善良之民反不被其泽矣。
此事利害只在目前,不必引书传、考古今然后知也
但为政必有规矩,使奸民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后刑罚可省,赋歛可薄。
所谓以宽为本,体仁长人,孰有大于此者乎!
河出《图》,洛出《书》而起八卦九畴之数,听鸣凤而生六律六吕之声。
因思黄帝造律一事,与伏羲画卦、大禹锡畴同功。
况度量权衡皆起于律,而衡运生规,规生圆,圆生矩,绳直准平,至于定四时、兴六乐,悉由是出。
故曰律者万事之根本,学者讵可废而不讲哉!
夫黄钟之管九寸,三分损一,下生林钟。
林钟之管六寸,三分益一,上生太蔟。
周旋十二律,复生黄钟。
而还相为宫之义,又一宫各生五声,总十二律,凡生六十声。
如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自然之理也。
然司马迁律数与班固《志》不同者多未晓,考其实亦无不同,但司马历书微隐,此等尤费思索耳。
如黄钟长八寸七分,或谓「七」字是误,盖十分也,是为九寸。
此等不审然否?
十二律还相为宫,今考《礼运》疏义,黄钟为第一宫,下生林钟,为徵。
上生太蔟,为商。
下生南吕,为羽。
上生姑洗,为角。
林钟为第二宫,终于中吕,为第十二宫,各有上生下生所管之声。
此数盖本于司马迁《历书》,然与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羽、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者不同。
其次大吕、太蔟,终于无射、应钟,凡十二律,迭相为宫,其下各有商、角、羽、徵、变宫、变徵之声。
向见书堂七弦琴准用此法以定清浊高下之声,但不知疏义各为一说,孰是孰否?
其必各有所主也。
变宫、变徵,其声清耶?
不知古律已用之否?
或后来增加之也。
至于埋律候气一事,尤所未晓。
书传所载候气之法,置十二律于密室,实葭灰管埋之地中,一气至则一律飞灰。
或疑所置诸律方不踰数尺,气至,独本律应之,何也?
此必有造化密相感召之理。
或又按《隋志》之说曰:「律之长短不同,各齐其上,随深浅入地中。
冬至阳气距地面九寸而止,惟黄钟之管九寸,故达」。
此说似为有理。
今因其说而推之。
十一月,黄钟,管长九寸。
十二月,大吕,八寸四分。
正月,太蔟,管长八寸。
二月,夹钟,长七寸。
推而下之,其长者递减。
至九月,无射,五寸。
十月,应钟,四寸五分。
虽埋律之地方不踰数尺,气至无有不达,然候管长短不同,管长者气必先达,灰亦先动;
管短者气达在后。
亦如所谓南枝春先到,北枝差迟耳。
不审然否?
律吕之说,今有《新书》并《辨證》各一册,及向时所撰序一篇,并往,可细考之,当得其说。
凡十二律,各以本律为宫而生四律。
如黄钟为宫,则太蔟为商,姑洗为羽,林钟为徵,南吕为角。
是黄钟一均之声也。
若林钟为宫,则南吕为商,应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
是林钟一均之声也。
各就其宫以起四声,而后六十律之声备。
非以黄钟定为宫,太蔟定为商,姑洗定为羽,林钟定为徵,南吕定为角也。
但黄、大、太、夹、姑、中、蕤、林、夷、南、无、应为十二律长短之次,宫、商、角、徵、羽为五声长短之次。
黄钟一均,上生下生长短皆顺,故得各用其全律之正声。
十二律名,今俗乐亦用之。
「合」字即是黄钟,但其律差高耳。
《笔谈》言之甚详,可呼俗工问之。
自林钟之宫而生太蔟之祉,则林钟六寸而太蔟八寸,祉反长于宫而声失其序矣。
故以十二律而言,虽当为林钟,上生太蔟,而以五声而言,则当为宫,下生祉,而得太蔟半律四寸之管,其声方顺。
又自太蔟半律四寸之祉而生南吕五寸有奇之商,则于律虽本为下生,而于声反为上生矣。
自南吕五寸有奇之商而生姑洗七寸有奇之羽,则于律虽本为上生,而于声则又当用其半而为下生矣。
自姑洗半律三寸有奇之羽而生应钟四寸有奇之角,则于律虽为下生,而于声反为上生矣。
其馀十律皆然。
孔疏盖知此法,但言之不详耳
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此半声是也。
变宫、变祉始见于《国语》注中及《后汉·乐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而得之者,非清声也。
如黄钟为宫,则第六变得应钟,为变宫,第七变得蕤宾,为变祉;
如林钟为宫,则第六变得蕤宾,为变宫,第七变得大吕,为变祉是也。
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前五声合为七均。
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
所以有八十四调者,盖每律各添此二声而得之也。
《新书》此说甚详。
候气之说,其中亦已论之。
盖埋管虽相近,而其管之长短、入地深浅有不同,故气之应有先后耳,非以方位而为先后也。
但画一图,朝夕看诵,仍于指掌间轮之,久久自熟,乃见其妙。
此又可验凡事皆然,别无奇巧,只是久而习熟,便是妙处也
天有黄、赤二道,沈存中云非天实有之,特历家设色以记日月之行耳。
夫日之所由,谓之黄道。
史家又谓月有九行:黑道二,出黄道北;
赤道二,出黄道南;
白道二,出黄道西;
青道二,出黄道东;
并黄道而九。
如此即日月之行,其道各异。
况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
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
月行则春东,从青道;
夏南,从赤道;
秋西,从白道;
冬北,从黑道。
日月之行,其不同道又如此。
然每月合朔,不知何以同度?
而会于所会之辰,又有或蚀或不蚀,悉未能晓。
向承指喻其行或高而出黄道之上,或低而出黄道之下,或相近而偪,或差远而不相值,则皆不蚀。
是时不能反覆,今望赐诲。
日月道之说,所引皆是。
日之南北虽不同,然皆随黄道而行耳。
月道虽不同,然亦常随黄道而出其旁耳。
其合朔时,日月同在一度;
其望日,则日月极远而相对;
其上下弦,则日月近一而远三
故合朔之时,日月之东西虽同在一度,而月道之南北或差远,于日则不蚀。
或南北虽亦相近,而日在内,月在外,则不蚀。
此正如一人秉烛,一人执扇,相交而过。
一人自内观之,其两人相去差远,则虽扇在内,烛在外,而扇不能掩烛。
或秉烛者在内,而执扇者在外,则虽近而扇亦不能掩烛。
以此推之,大略可见。
此说在《诗·十月之交》篇,孔疏说得甚详。
李迂仲引證亦博,可并检看,当得其说。
《易启蒙》曰:「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
夫《河图》无四隅之位,截然四正而方,谓之圆,何也?
又曰:「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于此乎」。
注云:「历法合二始以定刚柔,二中以定律历,二终以纪闰馀」。
今考班固《志》,天数始于一,中于三,终于二十五;
地数始于二,中于六,终于三十。
夫始、中、终盖如此,推之于刚柔、律历、闰馀,却有未深莹者。
抑亦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馀于终之义乎?
然亦不合。
愿求其说。
《河图》既无四隅,则比之《洛书》固为圆矣。
注中三句,本《唐书·历志》一行之说。
二始者,一、二也。
一奇,故为刚;
二耦,故为柔。
二中者,五、六也。
五者,十日;
六者,十二辰也。
二终者,十与九也。
闰馀之法,以十九岁为一章,故其言如此。
然一章之数似亦附会,当时姑借其说以明十数之为《河图》耳。
「宁武子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
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此章一句,初理会不得。
今读《集注》,参考《左氏传》,乃知武子当卫成公无道失国之时,周旋其间,尽心竭力而不去。
及成公囚京师,武子求掌橐饘,赂医薄酖,免卫侯于死,终以复国。
及元咺之讼,武子又独以忠而获免。
其能保身以济其君如此,虽谓之智可也。
而夫子曰其愚不可及。
夫子尝曰:「君子哉,蘧伯玉!
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以伯玉之事责武子,虽谓之愚不识时,亦可也。
然武子惓惓忠君,不避险艰,能为人所不能为,抑亦难矣。
故夫子曰其愚不可及,盖闵之也。
今观《论语》一书,于有道无道之世屡致意焉。
其称南容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免于刑戮」。
武子之免者亦幸矣。
然武子仕卫两世,其君信任之,义不可弃之而去,其几于东汉王允乎。
允又不免被害。
尝闻先生诵周子之言曰:「学颜子之学,志伊尹之志」。
夫伊尹,以天下为己任者也,治亦进,乱亦进。
然使成汤不兴,聘币不至,虽五就桀,其志曷施?
陈蕃,汉代人豪,驱驰险阨之中,与刑人腐夫同朝争衡,屡退而不去者,以仁而为己任,非人伦莫相恤也。
卒以谋疏见杀,亦昧于夫子免刑戮之戒矣。
然陈蕃、王允犹是当时朝廷倚任,身居鼎轴,义当与国存亡。
故程子曰亦有不当愚者,比干是也。
若无言责官守,则如东海逢萌,当先汉之乱,愤三纲之既绝,挂冠东都门,浮海而去,惟恐其或缓也。
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讵可不识时几?
聊发狂言,以验中否。
所疑宁武子事大概得之。
但为蘧伯玉、南容之愚则易,而为武子之愚则难。
所以圣人有「不可及」之叹也。
陈蕃、王允固不得为伯玉、南容之愚,然蕃事未成而谋已泄,允功未就而志已骄,则又不能为宁武子之愚矣。
此其所以取祸也。
然为逢萌则甚易,为二公则甚难,又不可以彼而责此,但当问其时义之如何与其所处之当否耳。
⑴ 缓急可否是两事,无程限则缓急不在己,不亲临则可否不在己。今见争讼人到官常苦不得呈覆,须当计会案吏,然后得之,便可见其无政事,不待可否失当,然后知其缪矣。又如县道送两税簿上州磨审,皆有日限,有违失则纠正之,无即签押用印给还。今有数月不还者,守倅漫不加省。如此之类,不可胜数。以此为宽,不知孔子意里道如何也。
⑵ 半律,杜佑《通典》谓之子声者是也。
⑶ 《礼书》有此一卷,比《新书》差约。偶在他处,俟取到寄去看也。
⑷ 如日在午,则月或在卯,或在酉之类是也。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陈君全未有用心处,相见殊未有益。
近时后生多只如此,难可以向上事期望之。
只如老苏,但为学做些小语言文字,直将圣贤之言兀然端坐终日读了七八年。
今人说要学道,乃不曾略拚得旬月工夫读一卷书,不曾成行记得。
如此而望有成,吁,亦难矣!
答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颜渊之叹一段,是颜子见处,今无的悫證验之可言。
但以义理推之,且得如诸先生及《集注》之说,庶几少病。
「如有所立卓尔」,只是见得比之旧时愈见亲切,不似乡来无捉摸处,但亦未有道理便得入于其间,据为己物耳。
今此谓在颜子心目之间,则是先来所见者不在颜子心目之间;
又以为方是实见,则前此非是实见矣,恐不然也。
大抵此等处吾辈既未到彼地位,臆度而言,只可大概实说,却于其中反覆涵泳,认取它做工夫处做自己分上工夫,久之自当心融神会,默与契合。
若只似此直以今日所见附会穿凿,只要说得成就,正使全无一字之差,亦未有益。
况以近观远,以小观大,又自不能无所失乎。
心性一段大概则然,但中间方说心为之主,不知从前说太极、二五、四端之未发时,此心却在甚处?
可更思之。
实见一段大意极善,然非熹之说也,程先生《遗书》中自有一段说得极分明
《大学·诚意章》说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亦是此意,可并详之。
曾点一段,《集注》中所引诸先生说已极详明。
盖以其所见而言,则自源徂流,由本制末,尧舜事业,何难之有?
若以事实言之,则既曰行有不掩,便是曾点实未做得,又何疑哉?
圣人与之,盖取其所见之高,所存之广耳,非谓学问之道只到此处便为至极而无以加也
然则学者观此,要当反之于身。
须是见得曾点之所见,存得曾点之所存,而日用克己复礼之功却以颜子为师,庶几足目俱到,无所欠阙。
横渠先生所谓心要弘放,文要密察,亦谓此也。
来喻大概得之,然其间言语亦多有病,其分根原、学问为两节者,尤不可晓,恐当更入思虑也。
礼书中青史氏之记,见《大戴礼》。
《经世纪年》,其论甚正,然古人已尝言之。
如汉高后之年,则唐人已于武后、中宗《纪》发之;
蜀汉之统,则习凿齿《晋春秋》已有此论矣。
尧以甲辰年即位,乃邵康节《皇极经世》说,诸家之说亦有同者。
此则荒忽,不可究知。
敬夫所说牴牾处,必是谓武王克商之年。
《泰誓》序作十一年,经作十三年,而编年之书乃定从序说。
乡见柯国材说,以《洪范》考之,访于箕子是十三年事,必是当年初克商时便释其囚而问之,不应十一年已克商,至两年后乃问之也。
其说似有理。
亦尝以告敬夫,敬夫大以为然。
其书已尝刊行,至是遂止。
敬夫之服善如此,亦难及也。
潮州王尚书旧尝识之,其人劲正,忠实有馀,在言路尝论汤思退之奸而逐之。
但为人颇疏率,学问偏任己见,诸经极有怪说,立朝议论亦有不到头处。
然不害为一代正人。
今所得奏议,烦录一本见寄。
傅景初是其婿,恐必有本,旦夕当寄书问之也。
《乐记》图谱甚荷录示,但尚未晓用律次第。
此间有人颇知俗乐,方欲问之,偶以事冗未暇。
此固未必尽合古制,然未及百年而沦废已如此,是可叹也。
《韩文考异》袁子质、郑文振欲写本就彼刻版,恐其间颇有伪气,引惹生事。
然当一面录付之,但开版事须更斟酌耳。
若欲开版,须依此本别刊一本《韩文》方得,又恐枉复劳费工力耳。
礼书入疏者,此间已校定得《聘礼》以前二十馀篇,今录其目附去。
彼中所编,早得为佳。
此间者已送福州,令直卿与刘履之兄弟参校,写成定本,尚未寄来。
若有可增益处,自不妨添入也。
然因此得看《礼》疏一番,亦非小补。
不然,此等如嚼木札,定无功夫看得也。
⑴ 章首云「皆实理也,人知而信者为难」云云,即此意也。
⑵ 上蔡所记伊川先生与之答问天下何思何虑一段,语意亦正类此。见于《外书》,可并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