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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教授书(1153年) 南宋 · 朱熹
窃惟朝廷兴建学官,以养天下之士,使州之士以学于州,县之士以学于县,以便其仰事俯育之私,而非以别异之也。
然其制财用之法,所谓赡学钱者,盖州县通得用之。
今执事之议于提学司曰:业于州者得食于县官,而业于县者无与焉。
以熹观之,朝廷立学养士之意与夫制财用之法,似皆不如此。
今且置此,而以私言之。
盖朝廷以执事宜为人师,故以执事教泉之人为士者,执事固不得而尽教之。
虽使教,不能尽,亦不愈于坐而弃之乎?
今执事之议曰:使县之任其费,执事以为县将焉取之?
县之取之于民者悉矣。
今兹民力困竭,官吏愁劳,日不暇给,而责之以此,是其不能有以教而将直弃之明甚。
于执事不为有补,执事何苦而必行之,以弃此县之人也?
如曰县学所以教者不能如州,则诸县者熹所不能知,如熹所领学,其诵说课试大小条科,熹自以为亦无甚愧于执事之门。
而其师生相接之勤,则窃自隐度,以为虽执事,力或有所未能也。
谓宜得在假借之域,而反以例削之,使不得自尽,此何说哉?
熹已具公状申禀,而以此私于左右。
伏惟思究朝廷立学养士之意,而考其制财用之法,痛念吏民之艰弊,而深察熹之所领,其于州县有异焉,于不可与之中捐而与之,亦所以视高明之意有在,而不专于己胜,足以劝其能者,而不能者知所厉焉,又况理法有可与者乎?
干冒威严,不胜皇恐。
答陈宰书(1153年) 南宋 · 朱熹
昨夕坐间,蒙出示广文公书,似未见察者,聊陈其一二。
李君兄弟之贤,闻于闽中。
熹少时见诸老先生道语其故,心甚慕之。
及来此,道过三山,乃识其兄迂仲,即之粹然而温,无诸矜争之色。
时未识李君,以谓其犹兄也。
至官未久,闻其分教是邦,心甚喜,以为所领县学事有相关者,当大得其力助,故事有可不可,未尝不因书文以喻意指,而不意其怒至此也。
熹所辨七事如左:李君书以为熹有少年锐气,尝谓论事者当以事理之长短曲直,而不当以其年之先后。
若直以年长者为胜,则是生后于人者,理虽长而终不可以自伸也。
又谓奚不于监司郡守前论列,此李君之所能而熹诚不敢也。
所以然者,直不欲以监司郡守之势胁持上下耳。
此李君之所能,而熹诚不敢也。
李君又自谓本无欲胜人之心,止是推车欲前耳。
异哉!
李君之欲前其车也,独不思夫郡县之学本一车耶?
譬则郡其轸盖而县其衡轭也,后其衡轭,而独以盖轸者驱驰之,曰吾欲前此耳,此熹所不晓也。
又谓四分钱乃郡县学通得用,熹既留其二,而归其二于郡学矣,尚何言?
使县不得用其二分,是犹州不得用其二分也。
假粮于道,是乃前所谓自备钱粮者,奚独县学则可,而郡学则不可乎?
推此言之,前李君所自谓无胜人之心者,熹不信也。
又谓郡学,泉州学也;
同安学,同安县学也,各尽力于其中耳。
此又不然。
熹前疏所陈云云者,非以自高,乃所以极论究心一二而求见哀于李君耳。
岂有一州之教官,上为丞相所自择用,下与大府部刺史分庭抗礼,而熹铨曹所拟一县小吏,而敢有胜之之心乎?
今李君所云,无乃与熹之私指谬也。
又谓熹不能有所养,而于此未能自克,此则中其病。
但熹所争,乃公家事,无毫发私意于其间。
此固官长之所深知,而其戒熹敢不思也。
熹已谢学事,但此色官钱终不可失。
盖此乃同安一县久远利害,非吾人所得用以徇一旦之私。
伏惟持之不变,以幸此县之人,而以熹所陈者晓李君无深怒也。
李君书与熹前所为劄并封纳呈,他尚容面究。
与黄枢密书(辛巳冬) 南宋 · 朱熹
窃闻虏酋陨命,种人遁走,淮北遗民悉降我师,此盖天命眷顾宗庙社稷之灵,廓清中原,以全畀付,莫大之庆,海内同之。
然熹之愚虑,独不胜私忧过计,敢以布于下执事。
盖自戊午讲和以至于今,二十馀年,朝政不纲,兵备弛废,国势衰弱,内外空虚。
近岁以来,天启圣心,稍加振理,始复渐有条绪。
然宿弊已深,非得同心同德之臣,素为海内所属望者为之辅佐,进贤退奸,修滞补弊,要之以尽而持之以久,使其势翕然而大变,则未可以有为也。
前日不量事势,亟下亲征之诏,则既失之易矣。
然理直言顺,庶几有成,事同发机,有进无退。
而旷日引月,不闻进发之期,任国政者,不闻有寇忠悯之谋,典宿卫者,不闻有高烈武之请,使诸将惰心,六军解体,虏骑横突,深入两淮,兵少而敌益彊,事急而粮已匮。
于是戒严未及两月,而募兵科借之祸已及民矣。
向非天佑皇家,降罚于彼,则胜负之决,盖未可知。
今日之事,其不可谓诸公谋于庙堂之效、群帅攻城野战之功亦已明矣。
愚谓正宜君臣相戒,兢慎祗肃,改图柄任,益脩政理,以答扬上天眷顾之命,不宜坐虞邻国之难,以幸为利,而遽自以为安也。
抑今中原之地幅员万里,虏人奔走震骇之馀,力未能争,朝廷坐视而不取则非计,取之则功绪广而劳费多,此正安危得失之机,差之毫釐,缪以千里,不可以不审也。
熹窃以为必能因其人以守,因其粮以食,使东南之力不困,然后根本固而不摇;
必有以大慰其来苏之望而深结其同济之心,使西北之情益坚,然后藩篱密而可恃;
必使虏人他日痛定力全之后,不能复窥吾卢龙之塞,然后朝谒陵庙、还反旧京之事乃可言也。
不知今日朝廷之上,侍从之列谁为能办此者?
独旧人之贤,起而未用者一二公,使之出则重于今日视师之人,授之政,则贤于今日秉钧之士,独恐朝廷终不听用,则无如之何耳。
失今不早为计,虏人士马精彊,固未有损,今兹所失,独完颜亮一夫耳。
万一旬月之间,复悉其众,挟其丧君之耻以来,脩怨于我,不知朝廷之议复以何计禦之?
敛民则民憔悴而不堪,募兵则兵脆弱而无用,将据中原而与之争,则形势未习;
将弃中原而守淮、泗,则恢复无期,不知议者何以处此?
苟处之未审,而曰姑又以待天幸之来,则非愚之所敢知者。
是以私忧过计,夙夜拳拳而不能已也。
顾衰病之馀,气短辞拙,不能言利害之实。
然其大要不远是矣。
阁下以道学履践致身庙堂,在诸公间最有人望,故熹敢以此言进。
触冒威尊,皇恐无地。
狂妄之罪,惟左右者裁之。
答陈漕论盐法书(季若 癸未)(1163年) 南宋 · 朱熹
熹昨承垂示盐法利害,累日究观,窃以为适今之宜,莫便于此。
及询诸乡人,则其说不无同异,不敢不以闻。
盖问之崇安之人,则比其旧费略有所省,无不以为便者。
问之建阳之人,则云千金之产,今日买盐,所折不过千钱,而新法输钱半倍其旧,又须出钱买引盐食之,计引盐至建溪上流,比之今价,亦不能甚贱,则其为利为害未可知也。
两邑之数,具之别纸,可见其实。
又不知他邑如何尔。
然熹窃谓法之大体,实已利便。
盖彊弱均敷,已宽下贫,应役之民便省陪费。
又凡种种弊倖,皆无所自而作,固不可以轻变。
但更须博尽众谋,多方措置,使输钱之数比旧稍轻,买盐之价比旧顿减,即公私两便,法可久行。
若其不然,则官户豪宗昔幸免而今例输者,横议纷纷,必有所缘而起,虽有良法美意,不可行矣。
窃尝思之,引价之所以贵,以引额之数拘之也。
本钱之所以多,以所支之数取之也。
此盐之所以贵也。
卖引之额所以狭,以所运之数拘之也。
海船之钱所以取,以般运之费计之也。
此计产输钱之所以重也。
欲致二利,去二害,在乎罢海仓之买纳而已矣。
诚能罢海仓及下四州诸县之买纳,而使客人请引,南自漳、泉,北至长溪,各从便路,径就埕户买盐兴贩,则引价可减,本钱可轻而盐贱矣。
引额可增,海船可罢,而计产所输亦薄矣。
夫海仓为盐法蠹害之根本,使台知之详矣。
下四州诸县买纳之弊不异乎海仓,而漳州以盗卖合支产盐,重为民害,使台知之亦详矣。
使其无害于今日所议之法,犹将废置以蠲积弊,况所以增官盐之价而厚私盐之利者,皆在乎此,岂可以不罢而改图其新乎?
夫卖引之额,以上四州逐年运到一千万斤者为率,而海仓每岁所取亦止此数,尚有乏绝不继,停留纲运之时,故引价至于二十三文而患其贵,引钱止得二十三万而患其少,皆此之由也。
熹窃谓夫一千万斤者,官运之正数也。
若夫出于埕户,搭于纲船,漏于步担而散于四郡之间,食之无馀者,一岁又何啻数百万斤?
此乃埕户所煎、民间所食之实数。
而前日弃之,以为私贩之资者,正以海仓侵盗本钱,稽留割剥,使埕户不愿输官,而宁私为贱鬻,以救目前之急故也。
今若罢去海仓而收此数百万斤者并入引额,则引价每斤可减数钱,而所以收引钱大数反增于旧矣
又使埕户更无私盐可卖而官盐益快,何惮而久不为此?
夫所以使客人纳盐本钱每斤十二文者,将以给埕户为循环本也。
今官收而官给之,在客人则为枉费,在埕户则无实利,曷若使埕户客人自为贸易而官封之(沿海逐县专委令丞或簿尉。),则客人不费四五文可得盐一斤,每斤所省数钱,足以具舟楫、资往来;
埕户售盐一斤,实得四五文,比之请于官司,名为十二文,而经过官吏揽子之手,什不得其一二者,大相远矣。
所以使州县桩海船钱五万馀贯者,本为漕司自海仓运至怀安,以待客贩也。
若罢海仓,而使客人径从便路兴贩,则此钱固已在所蠲矣。
行此数者,使引价可减,本钱可省,则官盐自贱而私贩自戢;
引额可增,海船钱可罢,则此两项所增所罢之数,以减计产所输之数,亦不啻什四五矣。
下四州人户则使径就埕户买盐,不限引法,但立法以防其兴贩透入上四州界可也。
此外非熹闻见思虑所及。
但议者见使司自王侍郎以来,三四年间代纳上供,其数不少,或谓增盐尚有可减之数。
更望计度,如其可减,则愿更减分数,于三项立法之中,均退几钱,尤为久远之利。
使闽中之人相与称曰:盐法之利于吾民,自陈公始,子孙不忘,岂不休哉!
鄙见如此,未知当否?
以下问之勤,不敢虚辱。
既采民言,又竭愚虑,以称塞万分。
狂妄之罪,尚冀高明矜而恕之。
幸甚幸甚!
⑴ 谓如增作一千五百万斤引,而一斤止卖二十文,亦得三十万贯。恐不止此数,更乞筹之。
答刘平甫书 南宋 · 朱熹
闻已遣两使议和,虏人待遇甚厚,或疑虏势实衰,故欲且缓我师耳。
所遣乃归正人也,杨已罢御营,用周元特之言也。
周已还南榻矣。
山中已闻否?
伯崇兄不及别上状,想且留屏山。
比日读何书?
讲论切磋之益,想不但文字间也。
上蔡帖中儒异于禅一节,道间省记,颇觉有警。
试相与究之,见日面论也。
与陈书谩写去,只可呈大兄一读,而焚之勿留也。
此言之发,其不能受也固宜,然万一成行,则所言必有甚于此者,又将何以堪之耶?
观此气象,不若杜门之为愈,下计终当出此耳。
元履云,若为贫,即不妨。
己以行道自任,而以为贫处人,此正吴材老之论古音也,可以一笑。
与延平李先生书(1163年9月18日) 南宋 · 朱熹
熹拜违侍右,倏忽月馀,顷尝附两书于建宁,窃计已获关听矣。
熹十八日离膝下,道路留滞,二十四日到铅山,馆于六十兄官舍。
路中幸无大病。
今日戴君来诊脉,其言极有理,许示药方矣。
云无他病,只是禀受气弱,失汗多,心血少,气不升降,上下各为一人。
其他曲折,皆非俗医所及。
顷在建阳,惟见大湖一亲戚语近此耳。
至于心意隐微,亦颇得之,信乎其不可掩也。
熹向蒙指喻二说,其一已叙次成文,惟义利之说见得未分明,说得不快。
今且以泛论时事者代之,大略如中前书中之意。
到阙万一得对,毕即录呈也。
但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平时岂不讲论及此?
今欲措辞断事,而茫然不知所以为说,无乃此身自坐在里许而不之察乎?
此深可惧者。
此间亦未有便,姑留此幅书,以俟附行。
若蒙赐教,只以附建宁陈丈处可也。
天气未寒,更乞为道保重,以慰瞻仰。
九月二十六日拜状,不备。
与魏元履书 南宋 · 朱熹
熹六日登对,初读第一奏,论致知格物之道,天颜温粹,酬酢如响。
次读第二奏,论复雠之义,第三奏论言路壅塞,佞幸鸱张,则不复闻圣语矣。
副本已送平甫,托写呈,当已有之矣。
十二日有旨除此官,非始望所及,幸幸甚甚。
然阙尚远,恐不能待,已具请祠之劄,辞日投之。
更属凌丈催促,必可得也。
和议已决,邪说横流,非一苇可杭。
前日见周葵,面质责之,乃云此皆处士大言,今姑为目前计耳。
熹语之曰:「国家亿万斯年之业,参政乃为目前之计耶」!
大率议论皆此类。
韩无咎、李德远皆不复寻「遂初赋」矣,庶寮唯王嘉叟诸人尚持正论,然皆在閒处,空复尔为。
两日从官过堂诣府第,不知所论云何。
欲少赞之,辄不值,未知渠所处也。
言路惟小坡论甚正,但恐其发不勇,不能胜众楚尔。
王之望、龙大渊已差使副,不知尚能挽回否。
诸非笔札可尽。
共父之出,中批所命,朝野不知所坐。
本欲作先生一书,醉矣不能,因书及之。
亦令平甫写其劄副稿寄呈矣。
与魏元履书 南宋 · 朱熹
近时一种议论出于正人之口,而含糊鹘突,听之使人愦愦。
似此气象规模,如何抵当得?
王之望、尹穑辈更何足挂齿牙间也。
与陈侍郎书 南宋 · 朱熹
昨者伏蒙还赐手书,慰藉甚厚,拜领感激,不知所言。
而奉祠冒昧之请,又蒙台慈引重再三,卒以得其所欲。
所示堂帖,谨以祗受,仰荷恩眷,尤不敢忘,而不知所以报也。
盖熹赋性朴愚,惟知自守,间一发口,枘凿顿乖。
度终未能有以自振于当世,退守丘园,坐待沟壑而已。
今以閤下之力得窃廪假,以供水菽之养,其为私幸,亦已大矣。
顾于义分犹有侥冒之嫌,而閤下推挽之初心犹以为不止于此,此则岂熹所敢闻哉!
又蒙垂喻今日之事,慨然有戛戛乎其难哉之叹。
且承任职以来屡有建白,去处之义自处甚明。
熹也虽未获与闻其详,然有以见贤人君子立乎人之本朝,未尝一日而忘天下之忧,亦不肯以一日居其位而旷其职盖如此。
然犹不鄙迂愚疏贱之人而语之及此,其意岂徒然哉!
熹诚不足以奉承教令,然窃不自胜其慕用之私,是以忘其不佞而试效一言焉,执事者其亦听之。
熹尝谓天下之事有本有末,正其本者,虽若迂缓而实易为力;
救其末者,虽若切至而实难为功。
是以昔之善论事者,必深明夫本末之所在而先正其本,本正则末之不治非所忧矣。
且以今日天下之事论之,上则天心未豫而饥馑荐臻,下则民力已殚而赋敛方急,盗贼四起,人心动摇。
将一二以究其弊,而求所以为图回之术,则岂可以胜言哉?
然语其大患之本,则固有在矣。
盖讲和之计决而三纲颓、万事隳,独断之言进而主意骄于上,国是之说行而公论郁于下,此三者,其大患之本也。
然为是说者,苟不乘乎人主心术之蔽,则亦无自而入。
此熹所以于前日之书不暇及他,而深以夫格君心之非者有望于明公。
盖是三说者不破,则天下之事无可为之理,而君心不正,则是三说者又岂有可破之理哉?
不审閤下前日之论,其亦尝及是乎?
抑又有大于此者,而山野之所弗闻弗知者乎?
閤下诚得其本而论之,则天下之事一举而归之于正,殆无难者,而吾之去就亦易以决矣。
熹窃不自胜其愤懑之积,请复得而详言之。
夫沮国家恢复之大计者,讲和之说也。
坏边陲备禦之常规者,讲和之说也。
内咈吾民忠义之心,而外绝故国来苏之望者,讲和之说也。
苟逭目前宵旰之忧,而养成异日宴安之毒者,亦讲和之说也。
此其为祸,固已不可胜言,而议者言之固已详矣。
若熹之所言,则又有大于此者。
盖以祖宗之雠,万世臣子之所必报而不忘者。
苟曰力未足以报,则姑为自守之计,而蓄憾积怨以有待焉,犹之可也。
今也进不能攻,退不能守,顾为卑辞厚礼以乞怜于仇雠之戎狄,幸而得之,则又君臣相庆,而肆然以令于天下曰:凡前日之薄物细故,吾既捐之矣,欣欣焉无复豪分忍痛,含冤、迫不得已之言,以存天下之防者。
呜呼!
孰有大于祖宗陵庙之雠者?
而忍以薄物细故捐之哉!
夫君臣之义,父子之恩,天理民彝之大,有国有家者所以维系民心,纪纲政事,本根之要也。
今所以造端建极者如此,所以发号施令者如此,而欲人心固结于我而不离,庶事始终有条而不紊,此亦不待知者而凛然以寒心矣。
而为此说者之徒惧夫公论之沸腾而上心之或悟也,则又相与作为独断之说,傅会经训,文致奸言,以深中人主之所欲,而阴以自托其私焉。
本其为说,虽原于讲和之一言,然其为祸则又不止于讲和之一事而已,是盖将重误吾君,使之傲然自圣,上不畏皇天之谴告,下不畏公论之是非,挟其雷霆之威、万钧之重以肆于民上,而莫之敢撄者,必此之由也。
呜呼!
其亦不仁也哉!
甚于作俑者矣。
仁人君子其可以坐视其然,而恬然不为之一言以正之乎?
此则既然矣,而旬日之间,又有造为国是之说以应之者,其欺天罔人,包藏险慝,抑又甚焉。
主上既可其奏,而群公亦不闻有以为不然者,熹请有以诘之。
夫所谓国是者,岂不谓夫顺天理、合人心而天下之所同是者耶?
诚天下之所同是也,则虽无尺土一民之柄,而天下莫得以为非,况有天下之利势者哉?
惟其不合乎天下之所同是而彊欲天下之是之也,故必悬赏以诱之,严刑以督之,然后仅足以劫制士夫不齐之口,而天下之真是非则有终不可诬者矣。
不识今日之所为若和议之比,果顺乎天理否耶?
合乎人心否耶?
诚顺天理、合人心,则固天下之所同是也,异论何自而生乎?
若犹未也,而欲主其偏见,济其私心,彊为之名,号曰国是,假人主之威以战天下万口一辞之公论,吾恐古人所谓德惟一者似不如是,而子思所称「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者,不幸而近之矣。
昔在熙宁之初,王安石之徒尝为此论矣,其后章惇、蔡京之徒又从而绍述之,前后五十馀年之间,士大夫出而议于朝,退而语乎家,一言之不合乎此,则指以为邦朋邦诬,而以四凶之罪随之。
盖近世主张国是之严,凛乎其不可犯,未有过于斯时者。
而卒以公论不行,驯致大祸,其遗毒馀烈至今未已。
夫岂国是之不定而然哉?
惟其所是者非天下之真是,而守之太过,是以上下相徇,直言不闻,卒以至于危亡而不悟也。
传曰:「差之毫釐,缪以千里」,况所差非特毫釐哉!
呜呼,其可畏也已!
柰何其又欲以是重误吾君,使之寻乱亡之辙迹而躬驾以随之也?
呜呼!
此三说者,其为今日大患之本明矣。
然求所以破其说者,则又不在乎他,特在乎格君心之非而已。
明公不在朝廷则已,一日立乎其位,则天下之责四面而至。
与其颠沛于末流而未知所济,孰若汲汲焉以勉于大人之事,而成己成物之功一举而两得之也?
熹杜门求志,不敢复论天下之事久矣。
于閤下之言窃有感焉,不能自已,而复发其狂言如此,不审高明以为如何也。
尚书王公计就职已久,方群邪竞逐,正论消亡之际,而二公在朝,天下望之,屹然若中流之底柱,有所恃而不恐。
虽然,时难得而易失,事易毁而难成。
更愿合谋同力,早悟上心,以图天下之事。
此非独熹之愿,实海内生灵之愿也。
与汪帅论屯田事(1165年9月) 南宋 · 朱熹
崇安有范芑通判者,顷从郑资政镇蜀,能言当时汉中屯田之利,所以实边郡、纾民力、省岁费者,甚有条理。
不知其幕府文书犹有存于今日者否?
就使不完,当日官吏必尚有可访者。
今之所谓和好,岂可长保?
万一可保,而在我者亦岂当但为安坐以守所保之计乎?
聚人之本,财用为急。
与其卖度牒,责财于民而髡其首,以绝生聚之源,卖官告,使入仕之流猥滥讹杂,以为吾民之病,孰若因天时、分地利,借力于饱食安坐之兵,而坐收富彊之实效乎?
况前人已试之验未远,在博访而亟行之尔。
稼穑之功,经岁乃成。
然当可为之时,缓之一日,则失一岁之事。
今以閤下之明,乘此边事少休、岁收大稔之际,兵民皆有馀力,可以就事。
况诸司又皆通情,则事之在汉中者,亦可委曲审议而共为之。
失今不为,恐后难复值此可为之会矣。
熹在远僻,不能深得利病之详。
然得于传闻,参以简册所记载,窃以为此最当今边防之急务。
而申军律、练士卒、备器械抑又次之,皆不可不先事预谋以为之备。
不审台意以为如何?
与曹晋叔书 南宋 · 朱熹
熹此月八日抵长沙,今半月矣。
荷敬夫爱予甚笃,相与讲明其所未闻,日有问学之益,至幸至幸。
敬夫学问愈高,所见卓然,议论出人意表
近读其《语》说,不觉胸中洒然,诚可叹服。
岳麓学者渐多,其间亦有气质醇粹,志趣确实者,只是未知向方,往往骋空言而远实理。
告语之责,敬夫不可辞也。
长沙使君豪爽俊迈,今之奇士,但喜于立异,不肯入于道德,可惜。
屡询近况,似深念尊兄者,曾得近书否?
共父到阙之后,言事者数矣,其言又皆慷慨劲正,近世之所未有,圣主聪明,无不容纳。
然所忧者一薛居州,若得三五人赞助之,国事或可扶持也。
此岂人力所能参哉,看上苍如何耳。
与魏元履书 南宋 · 朱熹
被教,备悉至意,大概只放税、廪穷两事尔。
放税是秋冬间事,且与诸公商量未晚。
廪穷亦是州县间合行事,似不必闻之朝廷。
朝廷每事如此降指挥,恐不是体面。
昨日已作芮书,今录呈,不知且如此可否?
第五等是五百文以下,其间极有得过之人。
若物业全被水伤,固不可不全放;
若但伤些小,如何一例放得?
但百十钱以下产户,即不能如此分别,与全放不妨尔。
西府书旦夕遣去,熹亦当作书,且以老兄所说与熹鄙意告之,惟其所择。
但一两县灾伤,似只是监司州郡事。
若执政者切切然只专为乡里理会事,似属偏颇,道理亦不如此。
芮漕之书相咨问如此,若以诚告,岂有不行?
徐任亦方留意此事,尽得商量。
若商量到十数日间,亦须有定议矣。
朝廷在千里外,其为报应,岂不缓耶?
但商量事须酌中合宜,教人行得,即无不可告之理。
其或不入,咎乃在彼。
若自家所说过当,教人信不及,行不得,则是自家未是,安得专咎他人耶?
况禹、稷、颜子事体不同,吾人已是出位犯分了。
若合告州府监司者告州府监司,合告朝廷者告朝廷,尽诚以告之,而行与不行付之于彼,犹未为大失。
今一向如此,却似未是道理。
盖此事一发,使朝廷失虑四方之体,州郡监司失其职,吾辈失其守,虽活千人,不可为也。
如何如何?
不若更度事理之所宜,力告诸公,有合朝廷应副者,令自申明,而约以助其请,则庶几或可尔。
谢诸公书必已有定论,顷见伊川集中《谢韩康公启》,乃是除讲官后方谢之。
吴宪既得书,却难不答,且答其书,因谢其意,似无不可。
但诸公无书来者,则未须尔。
将来谢帅之辞,不过自叙己意,谢其荐扬而已(横渠有数篇谢人荐举书,甚佳。),何必作佞语,亦何必作惷辞?
但荐书中有此人姓名,亦是人生不幸事,此古人所以难受爵位也。
养源小批如此,而遂竟去,何耶?
熹看得今日之事,只是士大夫不肯索性尽底里说话,不可专咎人主。
柳子厚曰:「食君之禄畏不厚兮,惮得位之不昌。
退自服以默默兮,曰吾言之不行」。
今人多是此般见识也。
得汪丈六月十九日九江书云,六月末可到玉山,于彼俟请祠之报,已作书速其行矣。
一请犹是礼数,若又再请,则无谓矣。
熹与书云:「有如再请,忽遂雅怀,而治乱消长由此遂分,岂惟公终身恨之,天下后世亦且有所归责矣」。
不知渠又以为如何。
所欲言甚众,亟遣人,草草。
与魏元履书 南宋 · 朱熹
里中大稔,数年所无,幸事。
然小民债负亦倍常年,比收敛已,想亦无馀矣。
昨得赵推书云,漕司已备录熹劄子行下府中,未知后来如何。
王守、赵漕都未通书,盖亦懒与此事矣。
共父前月二十间因论王琪专被密旨筑真州城,不经由三省密院,大忤上旨,批与端殿宫观,次日又批与知隆兴。
乞放谢,却令朝辞;
乞以念八日,又令初四日,却似悔前举之失。
然共父书云,陈丈力争此事,恐亦不能久。
两公在朝虽做大事不得,然善类不无所恃。
今各辞去,亦可虑也。
书中令致意尊兄,云事体与昔不同,陈丈若去,则此事当自审处。
平父亟遣人至云际,人立俟书,草此为报。
集议文字上内,钦夫他文未暇检。
然多取而不究其旨,此乃尊兄旧病,何为未能去耶?
芮老书中相告戒,切中拙病,荷其相爱之意,不敢忘也。
贺陈丞相书(戊子冬) 南宋 · 朱熹
恭闻制书延拜,进秉国均,凡在陶镕,孰不欣赖?
伏惟明公以大忠壮节早负天下之望,自知政事赞襄密勿,凡所论执,皆系安危。
至其甚者,辄以身之去就争之,虽未即从,而天子之信公也益笃,天下之望公也益深,懔懔然惟惧其一旦必去而不可留也。
夫明公所以得此于上下者,岂徒然哉!
今也进而位乎天子之宰,中外之望莫不欣然,咸曰陈公前日之言,天下之言也。
争之不得,危于去矣,而今乃为相,则是天子有味乎陈公之言而将卒从之也。
陈公其必以是要说上前,而决辞受之几矣。
且天下之事,其大且急者又不特此,陈公果不得谢而立乎其位,必且次第为上言之,为上行之,其不默然而受,兀然而居也明矣。
熹虽至愚,亦有是说。
然今也听于下风亦既馀月,政令之出,黜陟之施,未有卓然大异于前日,则是明公盖未尝以中外之望于公者自任,而苟焉以就其位矣。
熹受知之深,窃所愧叹,未知明公且将何以善其后也。
请得少效其愚,而明公择焉。
盖闻古之君子居大臣之位者,其于天下之事知之不惑,任之有馀,则汲汲乎及其时而勇为之。
知有所未明,力有所不足,则咨访讲求以进其知,扳援汲引以求其助,如救火追亡,尤不敢以少缓。
上不敢愚其君,以为不足与言仁义;
下不敢鄙其民,以为不足以兴教化;
中不敢薄其士大夫,以为不足共成事功。
一日立乎其位,则一日业乎其官;
一日不得乎其官,则不敢一日立乎其位。
有所爱而不肯为者,私也;
有所畏而不敢为者,亦私也。
屹然中立,无一毫私情之累,而惟知为其职之所当为者,夫如是,是以志足以行道,道足以济时,而于大臣之责可以无愧。
不审明公图所以善其后者,其有合于此乎?
其有近于此乎?
无乃复有进于此者,而熹之愚不足以知之乎?
愿亟图之,庶乎犹足以终慰天下之望,毋使前日之欣然者,更为今日之悒然也。
抑熹又有请焉:盖熹尝辱明公赐之书矣,其言有曰:「前辈为大臣,不过持循法度,主张公道,知无不言,复君以德,公行赏罚,进贤退不肖而已。
今日事有至难,风俗败坏,官吏苟且,彊敌在前,边备未立,如之何其可为也」?
熹愚不肖,深有所疑。
盖凡明公之所易者,皆古人之所难;
而明公所难者,乃古人之所易也。
反复思虑,不得其说,将以质之左右而未暇也。
今者敢因修庆而冒以为请,伏惟明公试反诸心,而以事理之轻重本末权之。
诚知夫真难易之所在而有以用其心焉,则亦无难之不易矣。
《诗》曰:「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愿明公留意,则天下幸甚!
答魏元履书(1163年5月) 南宋 · 朱熹
所喻杜征南语,此固切论。
然今日之事,恐异于此。
盖彼以彊大兼人之国,故其计谋规画不得不然。
今以弱小自守,而义当有为,乃其义理事势不得不尔。
今日虽无征南之明略,而天下之事当得但已耶?
愚谓孟子所谓成功则天,董子所谓明道正义,武侯所谓鞠躬尽力,死而后已,成败利钝非所逆料者,正是今日用处。
若以征南之言为正,窃恐落第二义也。
前日答书,思虑偶不及此,见来书又言之,聊发其愚,不知老兄以为如何也。
顷见林黄中说在宫邸读《史记》秦伐楚,王剪、李信争兵多少处,偶及近事,因云:「今乃欲以数万之卒横行中原,何其虑事之不详也」。
熹因为言此事正不尔,秦灭六国,楚最无罪,故楚既亡,而其国人悲思,有三户之谣。
则当时秦人之攻,楚人之守,势可知矣。
今日之事与此正相反,柰何以为比乎?
此与所论亦稍相似,因谩及之。
大抵议论先要根本正当,然后纪纲条目有所依而立。
近看《论语》说及为儿辈说《唐鉴》,因得究观范太史之学,不知此人胸中如何,其议论乃尔。
暇日试熟观数过,当见古人论事轻重缓急之方矣。
每读至会心处,未尝不废卷而叹也。
与陈丞相书(己丑) 南宋 · 朱熹
熹启:中夏毒热,恭惟仆射平章枢使相公钧候起居万福。
熹昨奉咫尺之书,修致庆问,因以愚虑上渎高明,自揣妄庸,宜得谴斥之罪,乃蒙钧慈还赐手教,抚存开纳,礼意勤厚。
伏读三叹,有以见明公位愈高而心愈下,德弥盛而礼弥恭,果非小人之腹所能料也。
台司礼绝,不敢复致启谢,惟是区区归心黄閤之下,未始一日而忘。
忽又奉承堂帖,戒以祗事之期,囊封疾置,似亦非常制所当得者。
自顾何人,可以当此?
尤窃恐惧,不能自安。
然熹之狂獧朴愚,不堪世用,明公知之盖有素矣。
顷自祠官叨被除目,闻命之初,即惕然有不敢当之意。
顾以近制不应辞避之科,因欲复求祠官,几得斗升之禄,以共水菽之养,则又以待次尚远,惧有贪躁之嫌,是以因仍寝嘿,以至于今。
幸官期已及,而庙堂又特为下书以招徕之,则熹之不获已而有求,似亦不为甚无谓者。
已别具劄子一通,道其所欲。
伏惟明公哀怜而幸听之,不使轻犯世故,以贻亲忧,则明公之赐于熹厚矣。
或恐未即遽蒙矜许,则熹请得复罄其说。
盖熹虽愚不肖,无所短长,然区区用力于古人之学,阅天下之义理,亦庶几不为懵然者。
岂不知外有君臣之义,内有母子之情?
而平生知己如明公者,待之又不为不厚,岂不愿及明时,效尺寸以报君亲,酬知遇,而直逡巡退缩,以求守此东冈之陂乎?
此其中必有甚不得已者,惟明公幸察焉,而听其所欲,使得窃祠官之禄以养其亲,而自放于荒閒寂寞之境,以益求其所志。
庶乎动心忍性,涵泳中和,赖天之灵,得遂变化其狂獧朴愚之质。
则异时明公未忍终弃,犹欲熏沐而器使之,其或可以奉令承教而不敢辞也。
明公亦宜自谋所以清化原、革流弊者,使乾刚不亢而君道下济,忠谠竞劝而臣道上行,则天地交泰,上下志同,而天下之士虽有嚣嚣然处畎亩而乐尧舜者,犹将为明公出,况如熹者,又岂足道也哉!
伏惟明公勉焉,则天下幸甚。
自馀加护鼎食,以慰具瞻。
熹不胜恳祷拳拳之至。
谨奉手启以闻,伏惟照察。
与汪尚书书(己丑) 南宋 · 朱熹
自顷拆号,日望登庸,尚此滞留,不省所谓。
海内有识之士,盖莫不为明公迟之,而熹之愚,独有为明公喜者。
盖以省闱之取舍观之,则疑明公于天下之义理尚有当讲求者,而喜其犹及此閒暇之时也。
自道学不明之久,为士者狃于偷薄浮华之习,而诈欺巧伪之奸作焉。
上之人知厌之矣,然欲遂变而复于古,一以经行迪之,则古道未胜,而旧习之奸已纷然出于其间而不可制。
世之人本乐纵恣而惮绳检,于是乘其隙而力攻之,以为古道不可复行,因以遂其自恣苟简之计。
俗固已薄,为法者又从而薄之,日甚一日,岁深一岁,而古道真若不可行矣。
譬之病人,下寒而客热炽于上,治其寒则热复大作。
俗工不求所以治寒之术,遂以为真热而妄以寒药下之,其不杀人也者几希矣。
苏氏贡举之议正如此,至其诋东州二先生为矫诞无实,不可施诸政事之间,则其悖理伤化,抑又甚焉。
而省闱盗用此文者两人,明公皆擢而寘之众人之上,是明公之意盖不以其说为非也。
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
明公未为政于天下,而天下之士已知明公之心,争诵其书,以求速化,耳濡目染,以陷溺其良心而不自知,遂以偷薄浮华为真足尚,而敢肆诋欺于昔之躬行君子者不为非也。
况于一旦坐庙堂之上,而以宰相行之,其害又当如何哉?
明公前者駮正张纲之谥,深诋王氏之失,识者韪之。
而今日之取舍乃如此,死者有知,得无为纲所笑?
不审明公亦尝悔之否乎?
熹愚无知,辱知奖甚厚,往者亦尝关说及此,而今略验矣。
故独不敢以延拜之迟为恨,而以犹得及此暇时,讲所未至为深喜。
明公若察其愿忠之意,而宽其忘分之诛,则愿深考圣贤所传之正,非孔子、子思、孟、程之书不列于前,晨夜览观,穷其指趣而反诸身,以求天理之所在。
既以自正其心,而推之以正君心,又推而见于言语政事之间,以正天下之心,则明公之功名德业,且将与三代王佐比隆,而近世所谓名相者,其规模盖不足道,况苏氏浮靡机变之术,又其每下者哉!
熹忽被堂帖,戒以官期,本不欲行,今乃得遂初心。
有书恳丞相,求祠禄以供水菽之奉。
恐或怒其不来,未易遽得,即乞从容一言之赐,早遂所求,幸甚幸甚!
参政梁公之门,初无洒扫之旧,不敢以书请。
又恐疑于简己也,有劄子一通,乞转致之,且及此意,则又幸甚。
熹不敢复论时事,盖亦有不待论而白者,明公尚勉之哉。
答汪尚书书(六月十一日) 南宋 · 朱熹
徐倅转致五月二十七日所赐教帖,恭审比日暑雨润溽,台候起居万福,感慰之深。
伏蒙劝行,尤荷眷念。
熹近拜手启并申省状,自崇安附递,恳请祠禄,不审已得彻台听否?
熹孤贱无庸,学不加进,而戆愚日甚,与世背驰,自度不堪当世之用久矣。
往者犹意明公来归,必将有以上正君心,下起颓俗,庶几或可效其尺寸,以佐下风,是以未敢决然遂为自屏之计。
而今也明公之归亦既累月矣,似又未有以大慰区区平昔之望,则熹也尚复何望于他人,而可辄渝素守,以从彼之昏昏哉?
所以深不获已,而有前书之请。
非独自为,亦欲明公识察此意而图其新耳。
今承诲饬之勤,敢不深体至意。
然熹愚窃谓明公必欲引内其身,不若听用其言,言行矣,则其身之出也可以无所愧,其不出也可以无所恨。
若言不用,道不合,顾踽踽然冒利禄而一来,前有厚颜之愧,后有骇机之祸,熹虽至愚,独何乐乎此而必为之,而明公亦何取乎熹而必致之也?
抑明公之教熹曰:「既到之后,若有未安,则在我矣」。
两得元履书,亦以公言见告如此。
此则明公爱熹之深,而所以为熹谋者反未尽也。
夫事之可否,方杂乎冥冥之中而未知所决,则姑为之以观其后可也。
今此身之不可仕,仕路之不见容已昭然矣,尚何待于既至然后有所未安耶?
古之君子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
今身在山林,尚恐不能自主,况市朝胶扰之域,当世之大人君子,至是而失其本心者踵相寻也。
若熹者,又可保其不失耶?
故熹深有所不能无疑于明公之计,惟前书之恳,敢因是而复有请焉。
如蒙矜许,固为大幸;
若其不遂,则熹岂敢坐违朝命而不一行?
但老人年来多病,既不敢劳动登途,又不敢远去膝下,只此一事,便自难处。
藉令单行,至彼就职,则便被拘縻,不就则重遭指目。
就职之后遽去,则又似无说,不去则自违素心。
凡此曲折,皆已思之烂熟,其势必至颠沛,无可疑者。
伏惟明公以其所以见爱之心施之于此而为之谋,则必有有所处矣。
然熹亦非必欲祠禄,若荒僻无士人处教官,少公事处县令之属,似亦可以藏拙养亲,但恐无见阙耳。
穷空已甚,若有数月之阙,即不可待,又不若且作祠官之为便也。
复因徐倅便人拜启,区区底蕴,敢尽布之,伏惟明公察焉。
进见未期,伏乞进德修业,为主眷人望千万自重,不宣。
谨启。
答汪尚书书(七月二日) 南宋 · 朱熹
国史侍读内翰尚书丈台席:去月十一日,徐倅转致台翰之赐,即已具启,尽布腹心,今当彻听闻久矣。
今日得崇安递中十八日所赐教帖,伏读再三,仰认至意,感服之馀,得以窃闻比日暑中,台候起居万福,又以为慰。
熹学不加进,而迂戾日甚,特以去违门墙之久,明公不深知,犹复以故意期之,移书招徕,词旨笃厚。
此见高明好贤乐善之意有加于前,而熹无以堪之,徒自惧耳。
区区之怀所欲陈者,所附徐倅书已索言之。
但不知向托元履致丞相书及申省状等,曾一一投之否?
度可否之报,必已有所定。
然未知诸公所以必欲其来,何谓也哉?
以为欲行其道,则熹学未自信,固无可行之道;
今日所处,人得为之,又非可行之官;
且诸公皆以耆德隽望服在大僚,而纪纲日紊,奸倖肆行,未有能遏之者,又非有可行之效也。
以为欲荣其身,则使熹捐亲而仕,舍灵龟而观朵颐,随行逐队,则有持禄之讥;
卬首信眉,则有出位之戒,是亦何荣之有哉?
凡此数者,久已判然于胸中。
往时犹欲以明公卜之,是以未敢决然为长往之计。
今明公还朝期年,诸事又且如此,则熹亦岂待视一魏元履而为去就哉?
然闻元履数有论建,最后者尤切。
至若一旦真以此去,则有志之士虽欲不视之以为去就亦不可得矣。
盖出处语默固不必同,然亦有不得不同者,皆适于义而已。
熹累蒙敦譬,固已不敢辄徇匹夫之守。
今只俟前日之报,若已得请,固为幸甚,无所复言;
若犹未也,而诸公果能协成元履之论,使圣德日新,谗佞屏远,逆耳利行之言日至于前而无所忤焉,则熹失所望于前者,犹或可以收之于后,又何说之辞哉?
程、张二先生固可仕而仕,然亦未尝不可止而止也。
熹则何敢议此?
特因来教而及之。
至于前日冒进瞽言,明公不以为谴,而欲与之上下其论,且将推是而益省察焉,明公进德不倦之意可谓盛矣。
然事变无穷,几会易失,酬酢之间,盖有未及省察而谬以千里者。
是以君子贵明理也。
理明则异端不能惑,流俗不能乱,而德可久,业可大矣。
若熹前日所请,欲明公致一于孔、孟、程子之书者,乃穷理之要,不审高明果以为何如也。
近见吕申公家一二议论,殊乖僻悖理,不谓原明亲炙有道,而所见乃尔。
向见明公笃信之,今亦觉其非否?
盖天下无二道,今两是相持于胸中,所以临事多疑,而当疑者反不察也。
所欲言者无穷,薄暮,欲遣书入递,不能尽怀。
伏惟益为此道千万自重,不宣。
与陈丞相书(己丑七月十四日) 南宋 · 朱熹
熹昨以愚恳,冒渎威尊,似闻钧慈怜念,未许遽就闲退,区区感激,何可具言!
实以鄙性惷愚,触事妄发,窃观近事,深恐一旦不能自抑,以取罪戾。
不肖之身非敢自爱,诚惧仰负相公手书招徕之意,重玷听言待士之美,则其为罪大矣。
伏况老亲行年七十,旁无兼侍,尤不欲其至于如此,日夕忧烦,几废寝食,人子之心,深所不遑。
是敢再沥悃诚,仰干大造。
欲乞检会前状,特与陶铸岳庙一次,俾得婆娑丘林,母子相保,遂其麋鹿之性,实为莫大之幸。
情迫意切,不知所言,伏望钧慈俯赐怜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