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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程可久 南宋 · 朱熹
程书《易原》近方得之,谨以授来使。
《易学启蒙》当已经省览矣,有未安处,幸辱镌诲。
上饶财赋源流得蒙录示,幸甚。
伯谟说近有刻石记文,亦愿得之也。
又有小恳,欲求妙墨为写《大戴礼》武王践祚一篇,以为左右观省之戒,不审可否?
卷子纳上,得蒙挥染,不胜幸甚!
答程可久 南宋 · 朱熹
忽闻有奉祠之命,为之惘然。
得非反以贰车改正之举而激之至此也邪?
世路险巇,人情不可测。
以长者之宽平博厚处之,尚未能坦然无所系阂,况如鄙狭之姿,又安可望于少行其志耶?
行亦力请祈还故官,仰继后尘尔。
答程可久 南宋 · 朱熹
《春秋例目》拜贶甚厚。
其间议论小国自贬其爵以从杀礼,最为得其情者。
顷年每疑胡氏滕子朝桓之说非《春秋》恶恶短之义,今已释然。
盖后来郑大夫亦有郑伯男也。
而使从诸侯之赋之说,则当时诸侯之愿自贬者固多,但霸主必以此礼责之,故有不得而自遂尔。
然其他尚有欲请教者,便遽未暇。
大抵此经简奥,立说虽易而贯通为难,以故平日不敢措意其间。
假以数年,未知其可学否尔。
答程泰之(大昌) 南宋 · 朱熹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熹恐此「道」字即《易》之太极,「一」乃阳数之奇,「二」乃阴数之偶,「三」乃奇偶之积。
其曰「二生三」者,犹所谓二与一为三也。
若直以「一」为太极,则不容复言「道生一」矣。
详其文势,与《列子》「易变而为一」之语正同,所谓「一」者,皆形变之始耳,不得为非数之一也。
策数。
策者,蓍之茎数,《曲礼》所谓「策为筮」者是也。
《大传》所谓「《乾》《坤》二篇之策」者,正以其挂扐之外见存蓍数为言耳。
盖揲蓍之法,凡三揲挂扐,通十三策而见存三十六策,则为老阳之爻;
三揲挂扐,通十七策而见存三十二策,则为少阴之爻;
三揲挂扐,通二十一策而见存二十八策,则为少阳之爻;
三揲挂扐,通二十五策而见存二十四策,则为老阴之爻。
《大传》专以六爻乘老阳老阴而言,故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
其实六爻之为阴阳者,老少错杂,其积而为《乾》者未必皆老阳,其积而为《坤》者未必皆老阴。
其为六子诸卦者,或阳或阴,亦互有老少焉。
盖老少之别本所以生爻,而非所以名卦。
今但以《乾》有老阳之象,《坤》有老阴之象,六子有少阴阳之象,且均其策数,又偶合焉,而因假此以明彼则可;
若便以《乾》六爻皆为老阳,《坤》六爻皆为老阴,六子皆为少阳少阴,则恐其未安也。
但三百六十者,阴阳之合,其数必齐于此。
若《乾》《坤》之爻而皆得于少阴阳也,则《乾》之策六其二十八而为百六十八,《坤》之策六其三十二而为百九十二,其合亦为三百六十,此则不可易也。
河洛图书。
论虽以四十五者为《河图》,五十五者为《洛书》,然序论之文多先《书》而后《图》。
盖必以五十五数为体,而后四十五者之变可得而推。
又况《易传》明有「五十有五」之文,而《洪范》又有九位之数耶?
当期。
《易》卦之位,《震》东《离》南,《兑》西《坎》北者为一说,十二辟卦分属十二辰者为一说。
及焦延寿为卦气直日之法,乃合二说而一之,既以八卦之《震》、《离》、《兑》、《坎》二十四爻直四时,又以十二辟卦直十二月,且为分四十八卦为之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说生焉。
若以八卦为主,则十二卦之《乾》不当为巳之辟,《坤》不当为亥之辟,《艮》不当侯于申酉,《巽》不当侯于戌亥。
若以十二卦为主,则八卦之《乾》不当在西北,《坤》不当在西南,《艮》不当在东北,《巽》不当在东南。
彼此二说,互为矛盾。
且其分四十八卦为公、侯、卿、大夫以附于十二辟卦,初无法象,而直以意言,本已无所据矣,不待论其减去四卦二十四爻而后可以见其失也。
扬雄《太玄》次第乃是全用焦法,其八十一首盖亦去其《震》、《离》、《兑》、《坎》者,而但拟其六十卦耳。
诸家于八十一首多有作拟《震》、《离》、《坎》、《兑》者,近世许翰始正其误。
至立踦赢二赞,则正以七百二十九赞又不足乎六十卦六日七分之数而益之,恐不可反据其说以正焦氏之失也。
孔颖达。
孔氏「是一揲也」四字,先儒莫有觉其误者。
今论正之,信有功矣。
但细详疏文后段,孔氏实非不晓揲法者,但为之不熟,故其言之易差而误多此四字耳。
其云「合于挂扐之处」,又云「合于挂扐之一处而总挂之」,则实有误,然于其大数亦不差也。
毕中和。
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刘梦得,以为肤末于学者,误矣。
毕论三揲皆挂一,正合四营之义。
唯以三揲之挂扐分措于三指间为小误,然于其大数亦不差也。
其言馀一益三之属,乃梦得立文太简之误,使读者疑其不出于自然而出于人意耳。
此与孔氏之失固不可不正,然恐亦不可不原其情也。
答程泰之 南宋 · 朱熹
熹昨闻《禹贡》之书已有奏篇,转借累年,乃得其全。
犹恨绘事易差,间有难考究处。
近乃得温陵印本,披图按说,如指诸掌,幸甚幸甚!
此书之传,为有益于学者。
但顷在南康两年,其地宜在彭蠡、九江、东陵、敷浅原之间,而考其山川形势之实,殊不相应。
因考诸说,疑晁氏九江东陵之说,以为洞庭巴陵者为可信。
盖江流自澧而东,即至洞庭,而巴陵又在洞庭之东也。
若谓九江即今江州之地,即其下少东便合彭蠡之口,不应言「至东陵然后东迤,北会于汇」也。
白氏所论敷浅原者,亦有理,而未尽。
盖详经文,敷浅原合是衡山东北一支尽处,疑即今庐阜,但无明文可考耳。
德安县敷阳山正在庐山之西南,故谓之敷阳,非以其地即为敷浅原也。
若如旧说,正以敷阳为敷浅原,则此山甚小,又非山脉尽处。
若遂如晁氏之说,以为江入海处,则合是今京口,所过之水又不但九江而已也。
若以衡山东北尽处而言,即为庐阜无疑。
盖自岷山东南至衡山,又自衡山东北而至此,则九江之原出于此三山之北者,皆合于洞庭而注于岷江,故自衡山而至此者必过九江也。
此以地势考之,妄谓如此,不审参以他书,其合否又如何。
但著书者多是臆度,未必身到足历,故其说亦难尽据,未必如今目见之亲切著明耳。
閤下向者固尝经行,而留意之久,记览之富,其必有以质之,故敢辄献所疑,伏惟有以教之,幸也。
答程泰之 南宋 · 朱熹
病中得窥《易老新书》之秘,有以见立言之指深远奥博,非先儒思虑所及矣。
尚以道中篮舆摇兀,神思昏愦,未容尽究底蕴。
独记旧读「俨若客止」作「容」字,而苏黄门亦解为修容不惰之意,尝疑此或非老子意。
后见一相书引此,乃以「容」字为「客」字,于是释然,知老子此七句而三协韵,以「客」韵「释」,吻若符契。
又此凡言「若某」者,皆有事物之实。
所谓客者,亦曰不敢为主而无与于故事,其容俨然耳。
近见温公注本亦作「客」字,窃意古本必更有可考者。
虽非大义所系,然恐亦可备讨论之万一。
不审台意以为如何?
答李寿翁 南宋 · 朱熹
熹窃尝闻之,侍郎知《易》学之妙,深造理窟,每恨不得执经请业。
兹辱诲谕,警省多矣。
《麻衣易说》熹旧见之,常疑其文字言语不类五代国初时体制,而其义理尤多浅俗,意恐只是近三五十年以来人收拾佛老术数绪馀所造。
尝题数语于其后,以俟知者。
及去年至此,见一戴主簿者,名师愈,即今印本卷后题跋之人。
初亦忘记其有此书,但每见其说《易》专以《麻衣》为宗,而问其传授来历,则又秘而不言。
后乃得其所著他书观之,则其文体意象多与所谓《麻衣易说》者相似,而间亦多有附会假托之谈,以是心始疑其出于此人。
因复遍问邦人,则虽无能言其赝作之实者,然亦无能知其传授之所从也。
用此决知其为此人所造不疑。
然是时其人已老病昏塞,难可深扣,又寻即物故,遂不复可致诘。
但今考其书,则自《麻衣》本文及陈、李、戴注题四家之文如出一手,此亦其同出戴氏之一验。
而其义理,则于鄙意尤所不能无疑。
今以台谕之及,当复试加考订,他日别求教也。
程君《蓍说》亦尝见之,其人见为进贤令,至此数得通书,恺悌博雅,君子人也。
自别有《易说》,又有《田制书》,近寄印本及所刻范伯达丈《夫田说》来。
今各以一编呈纳,伏幸视至。
他所欲请教者非一,属以岁凶,郡中多事,留此便人日久,且草具此拜禀,早晚别寻便拜启次。
答陈体仁 南宋 · 朱熹
蒙别纸开示说《诗》之意尤详,因得以窥一二大者。
不敢自外,敢以求于左右。
来教谓《诗》本为乐而作,故今学者必以声求之,则知其不苟作矣。
此论善矣,然愚意有不能无疑者。
盖以《虞书》考之,则《诗》之作本为言志而已。
方其诗也,未有歌也,及其歌也,未有乐也。
以声依永,以律和声,则乐乃为《诗》而作,非《诗》为乐而作也。
三代之时,礼乐用于朝廷而下达于闾巷,学者讽诵其言以求其志,咏其声,执其器,舞蹈其节以涵养其心,则声乐之所助于《诗》者为多。
然犹曰「兴于《诗》,成于乐」,其求之固有序矣。
是以凡圣贤之言《诗》,主于声者少而发其义者多。
仲尼所谓「思无邪」,孟子所谓「以意逆志」者,诚以《诗》之所以作本乎其志之所存,然后《诗》可得而言也。
得其志而不得其声者有矣,未有不得其志而能通其声者也。
就使得之,止其钟鼓之铿锵而已,岂圣人「乐云乐云」之意哉?
况今去孔孟之时千有馀年,古乐散亡,无复可考,而欲以声求《诗》,则未知古乐之遗声今皆以推而得之乎?
三百五篇皆可协之音律而被之弦歌已乎?
诚既得之,则所助于《诗》多矣,然恐未得为《诗》之本也。
况未必可得,则今之所讲,得无有画饼之讥乎?
故愚意窃以为《诗》出乎志者也,乐出乎《诗》者也。
然则志者《诗》之本,而乐者其末也。
末虽亡,不害本之存,患学者不能平心和气,从容讽咏以求之情性之中耳。
有得乎此,然后可得而言,顾所得之浅深如何耳。
有舜之文德,则声为律而身为度,《箫韶》、《二南》之声不患其不作。
此虽未易言,然其理盖不诬也。
不审以为如何?
《二南》分王者诸侯之风,《大序》之说恐未为过。
其曰圣贤浅深之辨,则说者之凿也。
程夫子谓《二南》犹《易》之《乾》《坤》,而龟山杨氏以为一体而相成,其说当矣。
试考之如何?
《召南》「夫人」恐是当时诸侯夫人被文王太姒之化者,《二南》之「应」,似亦不可专以为乐声之应为言。
盖必有理存乎其间,岂有无事之理、无理之事哉?
惟即其理而求之,理得则事在其中矣。
答颜鲁子 南宋 · 朱熹
熹昨蒙谕及深衣,谨并幅巾大带纳上,皆温公遗制也。
但带当结处合有黑纽之组,所未能备。
其说见于《书仪》本章,可考而增益也。
又有黑履,亦见《书仪》,此不敢纳呈。
去古益远,其冠服制度仅存而可考者独有此耳。
然远方士子亦所罕见,往往人自为制,诡异不经,近于服妖,甚可叹也。
若得当世博闻好礼者表而出之,以广其传,庶几其不泯乎。
答颜鲁子 南宋 · 朱熹
蒙谕深衣约纽,正所未晓。
向借得者,亦阙此制。
但既云「绦似绅而加阔」,即与今之匾绦相似,不知其制果如何。
又今法服背后垂绶亦是古组绶之遗象,不记其以何物为之。
恐亦可参考,却俟订正垂教也。
又承垂谕景望《谦》卦忌盈之说,未审曲折。
并薛氏鬼神事,于此素亦未能无疑。
顾恨未得面扣其旨,以祛所惑。
或恐有可以言语发明者,幸因笔及之也。
熹忽例蒙误恩,宽其致旱之罪而过录微劳,皆出推借之及。
初不敢辞,适郡人应募赈济者数家合得官资皆未放行,义难先受,不免申堂辞免,并乞早与推恩矣。
恐欲知其曲折,故敢及之,非敢固为矫激也。
答袁机仲(枢) 南宋 · 朱熹
熹数日病中方得䌷绎所示《图》《书》、卦画二说,初若茫然不知所谓,因复以妄作《启蒙》考之,则见其论之之详,而明者偶未深考,是以致此纷纷,多说而愈致疑耳。
夫以《河图》《洛书》为不足信,自欧阳公以来已有此说,然终无奈《顾命》、《系辞》、《论语》皆有是言,而诸儒所传二图之数,虽有交互而无乖戾,顺数逆推,纵横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
至如《河图》与《易》之天一至地十者合而载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则固《易》之所自出也。
《洛书》与《洪范》之初一至次九者合而具九畴之数,则固《洪范》之所自出也。
《系辞》虽不言伏羲受《河图》以作《易》,然所谓「仰观俯察」、「近取远取」,安知《河图》非其中之一事耶?
大抵圣人制作所由,初非一端,然其法象之规模,必有最亲切处。
如鸿荒之世,天地之间,阴阳之气虽各有象,然初未尝有数也。
至于《河图》之出,然后五十有五之数奇偶生成,粲然可见。
此其所以深发圣人之独智,又非汎然气象之所可得而拟也。
是以仰观俯察、远求近取,至此而后,两仪、四象、八卦之阴阳奇偶可得而言。
虽《系辞》所论圣人作《易》之由者非一,而不害其得此而后决也。
来喻又谓熹不当以大衍之数参乎《河图》《洛书》之数,此亦有说矣。
数之为数,虽各主于一义,然其参伍错综,无所不通,则有非人之所能为者。
其所不合,固不容以强合;
其所必合,则纵横反覆,如合符契,亦非人所能强离也。
若于此见得自然契合、不假安排底道理,方知造化功夫神妙巧密,直是好笑,说不得也。
若论《易》文,则自「大衍之数五十」至「再扐而后挂」,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与祐神矣」为一节,是论大衍之数;
自「天一」至「地十」却连「天数五」至「而行鬼神也」为一节,是论《河图》五十五之数。
今其文间断差错,不相连接,舛误甚明。
伊川先生已尝釐正,《启蒙》虽依此写,而不曾推论其所以然者,故览者不之察耳。
至于卦画之论,反复来喻,于熹之说亦多未究其底蕴。
且如所论两仪有曰「《乾》之画奇,《坤》之画偶」,只此「乾坤」二字便未稳当。
盖仪,匹也。
两仪,如今俗语所谓「一双」、「一对」云尔。
自此再变,至生第三画,八卦已成,方有《乾》《坤》之名。
当为一画之时,方有一奇一偶,只可谓之阴阳,未得谓之《乾》《坤》也。
来喻又曰以二画增至四画为二奇二偶,又于四画之上各增一奇一偶而为八画,此亦是于熹图中所说发生次第有所未明而有此语。
盖四象第一画本只是前两仪图之一奇一偶,缘此一奇一偶之上各生一奇一偶,是以分而为四,而初画之一奇一偶亦随之而分为四段耳,非是以二画增成四画,又以四画增成八画也。
此一节正是前所谓自然契合,不假安排之妙。
孔子而后,千载不传,至康节先生始得其说。
然犹不肯大段说破,盖《易》之心髓全在此处,不敢容易轻说,其意非偶然也。
来喻又曰:「不知阴阳二物果可分老少而为四象乎」?
此恐亦考之未熟之过。
夫老少于经固无明文,然揲蓍之法,三变之中挂扐四以奇偶分之,然后爻之阴阳可得而辨。
又于其中各以老少分之,然后爻之变与不变可得而分。
经所谓「用九」「用六」者,正谓此也。
若其无此,则终日揲蓍,不知合得何卦?
正使得卦,不知当用何爻?
安得以为后世之臆说而弃之乎?
又详所论直以天地为两仪,而「天生神物」以下四者为四象,此尤非是。
大抵曰仪,曰象,曰卦,皆是指画而言。
故曰《易》有太极而生两仪、四象、八卦,又曰《易》有四象而示人以卦爻吉凶。
若如所论,则是先有太极、两仪、四象,然后圣人以画八卦,而两仪、四象、八卦三物各是一种面貌,全然相接不著矣。
此乃《易》之纲领,如法律之有名例,不可以毫釐差。
熹之所见,判然甚明,更无疑惑,不审高明以为如何?
如其未然,幸复有以见教也。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邵子曰:「太极既分,两仪立矣
阳上交于阴,阴下交于阳而四象生矣
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象;
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象
八卦相错,而后万物生焉」。
此来教所引邵先生说也。
今子细辨析奉呈,幸详考之,方可见其曲折,未遽可轻议也。
然此已是就六十四卦已成之后言之,故其先后多寡有难著语处。
乍看极费分疏,猝然晓会不得。
若要见得圣人作《易》根原直截分明,却不如且看卷首横图,自始初只有两画时渐次看起,以至生满六画之后。
其先后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费词说。
于此看得,方见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来,圣人只是见得分明,便只依本画出,元不曾用一毫智力添助。
盖本不烦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于其间也。
及至卦成之后,逆顺纵横,都成义理,千般万种,其妙无穷,却在人看得如何。
而各因所见为说,虽若各不相资,而实未尝相悖也。
盖自初未有画时说到六画满处者,卲子所谓先天之学也。
卦成之后,各因一义推说,卲子所谓后天之学也。
今来喻所引《系辞》《说卦》三才六位之说,即所谓后天者也。
先天后天既各自为一义,而后天说中取义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执一而废百也。
若执此说,必谓圣人初画卦时只见一个三才,便更不问事由,一连便扫出三画,以拟其象。
画成之后,子细看来,见使不得,又旋划擘,添出后一半截。
此则全是私意杜撰补接,岂复更有《易》耶?
来喻条目尚多,然其大节目不过如此。
今但于此看破,则其馀小小未合处自当迎刃而解矣。
故今不复悉辨以浼高明,伏幸财察。
⑴ 此下四节通论伏羲六十四卦圆图。此一节以第一爻而言,左一奇为阳,右一偶为阴,所谓两仪者也。今此一奇为左三十二卦之初爻,一偶为右三十二卦之初爻,乃以累变而分,非本即有此六十四段也。后放此。
⑵ 此一节以第一爻生第二爻而言也。阳下之半上交于阴上之半,则生阴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而为少阳、太阴矣。阴上之半下交于阳下之半,则生阳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而为太阳、少阴矣。所谓两仪生四象者也。太阳一奇,今分为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阴一偶,今分为左下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阳、太阴,其分放此。而初爻之二,亦分为四矣。
⑶ 此一节以第二爻生第三爻言也。阳谓太阳,阴谓太阴,刚谓少阳,柔谓少阴。太阳之下半交于太阴之上半,则生太阴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为《艮》为《坤》矣。太阴之上半交于太阳之下半,则生太阳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为《乾》为《兑》矣。少阳之上半交于少阴之下半,则生少阴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为《离》为《震》矣。少阴之下半交于少阳之上半,则生少阳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为《巽》为《坎》矣。此所谓四象生八卦也。《乾》一奇,今分为八卦之第三爻;《坤》一偶,今分为八卦之第三爻,馀皆放此。而初爻、二爻之四,今又分而为八矣。《乾》《兑》《艮》《坤》生于二太,故为天之四象;《离》《震》《巽》《坎》生于二少,故为地之四象。
⑷ 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间错,则六十四卦成矣。然第三爻之相交,则生第四爻之一奇一偶,于是一奇一偶各为四卦之第四爻,而下三爻亦分为十六矣。第四爻又相交,则生第五爻之一奇一偶,于是一奇一偶各为二卦之第五爻,而下四爻亦分而为三十二矣。第五爻又相交,则生第六爻之一奇一偶,则一奇一偶各为一卦之第六爻,而下五爻亦分而为六十四矣。盖八卦相乘为六十四,而自三画以上,三加一倍以至六画,则三画者亦加二倍而卦体横分,亦为六十四矣。其数殊涂,不约而会,如合符节,不差毫釐,正是《易》之妙处。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来教疑《河图》《洛书》是后人伪作。
熹窃谓生于今世而读古人之书,所以能别其真伪者,一则以其义理之所当否而知之,二则以其左验之异同而质之,未有舍此两涂而能直以臆度悬断之者也。
熹于世传《河图》《洛书》之旧所以不敢不信者,正以其义理不悖而證验不差尔。
来教必以为伪,则未见有以指其义理之缪、證验之差也。
而直欲以臆度悬断之,此熹之所以未敢曲从而不得不辨也。
况今日之论,且欲因象数之位置往来以见天地阴阳之造化、吉凶消长之本原,苟于此未明,则固未暇别寻證据。
今乃全不寻其义理,亦未至明有證据,而徒然为此无益之辨,是不议于室而噪于门,不味其腴而咬其骨也。
政使辨得二图真伪端的不差,亦无所用,又况未必是乎?
愿且置此,而于熹所推二图之说少加意焉,则虽未必便是真图,然于象数本原亦当略见意味,有欢喜处,而图之真伪将不辨而自明矣。
来教疑先天后天之说。
据邵氏说,先天者,伏羲所画之《易》也;
后天者,文王所演之《易》也。
伏羲之《易》初无文字,只有一图以寓其象数,而天地万物之理、阴阳始终之变具焉。
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为作传者是也。
孔子既因文王之《易》以作传,则其所论固当专以文王之《易》为主。
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画卦之所由,则学者必将误认文王所演之《易》便为伏羲始画之《易》,只从中半说起,不识向上根原矣。
故《十翼》之中,如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太极、两仪、四象、八卦而天地、山泽、雷风、水火之类,皆本伏羲画卦之意;
而今新书《原卦画》一篇,亦分两仪,伏羲在前,文王在后。
必欲知圣人作《易》之本,则当考伏羲之画;
若只欲知今《易》书文义,则但求之文王之经、孔子之传足矣。
两者初不相妨,而亦不可以相杂。
来教乃谓专为卲氏解释,而于《易经》无所折衷,则恐考之有未详也。
来教谓七、八、九、六不可为四象。
四象之名,所包甚广。
大抵须以两画相重、四位成列者为正。
而一、二、三、四者,其位之次也;
七、八、九、六者,其数之实也。
其以阴阳刚柔分之者,合天地而言也;
其以阴阳太少分之者,专以天道而言也。
若专以地道言之,则刚柔又自有太少矣。
推而广之,纵横错综,凡是一物,无不各有四者之象,不但此数者而已矣。
此乃天地之间自然道理,未画之前,先有此象此数,然后圣人画卦时依样画出,揲蓍者又随其所得挂扐过揲之数以合焉,非是元无实体而画卦揲蓍之际旋次安排出来也。
来喻于此见得未明,徒劳辨说,窃恐且当先向未画前识得元有个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底骨子,方有商量,今未须遽立论也。
用九用六之文,固在卦成之后;
而用九用六之理,乃在卦成之前,亦是此理。
但见得实体分明,则自然触处通透,不劳辨说矣。
至谓七、八、九、六乃揲蓍者所为而非圣人之法,此误尤不难晓。
今且说揲蓍之法出于圣人耶?
出于后世耶?
若据《大传》,则是出于圣人无疑。
而当是之时,若无七、八、九、六,则亦无所取决,以见其爻之阴阳动静矣,亦何以揲蓍为哉?
此事前书辨之已详,非熹之创见新说,更请熟玩,当自见之,今不复缕缕也。
来喻又云《系辞》本只是四象生八卦,今又倍之,两其四象而生八卦之一,此数字不可晓。
然想不足深辨,请且于前所谓实体者验之,庶乎其有得也。
来教疑四爻五爻者无所主名。
一画为仪,二画为象,三画为卦,则八卦备矣。
此上若旋次各加阴阳一画,则积至三重,再成八卦者八,方有六十四卦之名。
若径以八卦遍就加乎一卦之上,则亦如其位而得名焉。
方其四画五画之时,未成外卦,故不得而名之耳。
内卦为贞,外卦为悔,亦是画卦之时已有此名。
至揲蓍求之,则九变而得贞,又九变而得悔,又是后一段事,亦如前所论七、八、九、六云尔,非谓必揲蓍然后始有贞悔之名也。
大抵新书所论卦位与《系辞》《说卦》容有异同,至论揲蓍,则只本《系辞》,何由别有他说?
如此等处至为浅近,而今为说乃如此,窃恐考之殊未详也。
来教引伊川先生说重卦之由。
重卦之由,不但伊川先生之说如此,盖《大传》亦云八卦成列,因而重之矣。
但八卦所以成列,乃是从太极、两仪、四象渐次生出,以至于此,画成之后,方见其有三才之象,非圣人因见三才,遂以己意思惟而连画三爻以象之也。
因而重之,亦是因八卦之已成,各就上面节次生出。
若旋生逐爻,则更加三变方成六十四卦。
若并生全卦,则只用一变便成六十四卦。
虽有迟速之不同,然皆自然渐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
画成之后,然后见其可尽天下之变。
不是圣人见下三爻不足以尽天下之变,然后别生计较,又并画上三爻以尽之也。
此等皆是作《易》妙处,方其画时,虽是圣人,亦不自知里面有许多巧妙奇特,直是要人细心体认,不可草草立说也。
以上五条,鄙意倾倒无复馀蕴矣。
然此非熹之说,乃康节之说;
非康节之说,乃希夷之说;
非希夷之说,乃孔子之说。
但当日诸儒既失其传,而方外之流阴相付受,以为丹灶之术。
至于希夷、康节,乃反之于《易》,而后其说始得复明于世。
然与见今《周易》次第行列多不同者,故闻者创见多不能晓而不之信,只据目今见行《周易》缘文生义,穿凿破碎,有不胜其杜撰者。
此《启蒙》之书所为作也。
若其习闻易晓,人人皆能领略,则又何必更著此书,以为屋下之屋,床上之床哉?
更愿高明毋以为熹之说而忽之,姑且虚心逊志以求其通晓,未可好高立异而轻索其瑕疵也。
玩之久熟,浃洽于心,则天地变化之神、阴阳消长之妙自将瞭于心目之间,而其可惊可喜、可笑可乐必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而然者矣。
言之不尽,偶得小诗以寄鄙怀曰:「忽然半夜一声雷,万户千门次第开。
若识无心涵有象,许君亲见伏羲来」。
说得太郎当了,只少个拄杖卓一下,便是一回普说矣。
狂妄僭率,幸勿鄙诮也。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伏承别纸诲谕谆悉,及示新论,尤荷不鄙。
但区区之说,前此已悉陈之。
而前后累蒙排摈挥斥,亦已不遗馀力矣。
今复下喻,使罄其说,顾亦何以异于前日耶?
然既辱开之使言,则又不敢嘿嘿。
然其大者未易遽论,姑即来教一二浅者质之。
夫谓温厚之气盛于东南,严凝之气盛于西北者,礼家之说也。
谓阳生于子,于卦为《复》;
阴生于午,于卦为《姤》者,历家之说也。
谓《巽》位东南,《乾》位西北者,《说卦》之说也。
此三家者各为一说,而礼家、历家之言犹可相通。
至于《说卦》,则其卦位自为一说,而与彼二者不相谋矣。
今来教乃欲合而一之,而其间又有一说之中自相乖戾者,此熹所以不能无疑也。
夫谓东南以一阴已生而为阴柔之位,西北以一阳已生而为阳刚之位,则是阳之盛于春夏者不得为阳,阴之盛于秋冬者不得为阴,而反以其始生之微者为主也。
谓一阴生于东南,一阳生于西北,则是阴不生于正南午位之遇而淫于东,阳不生于正北子位之《复》而旅于西也。
谓《巽》以一阴之生而位乎东南,则《乾》者岂一阳之生而位于西北乎?
况《说卦》之本文,于《巽》则但取其洁齐而位之东南,于《乾》则但取其战而位之西北。
《巽》以三画言之,虽为一阴之生,而其所以位之东南者,初非有取乎其义。
至于《乾》,则又三阳之全体,而初无一阳已生之义可得而取也。
凡此崎岖反复,终不可通,不若直以阳刚为仁、阴柔为义之明白而简易也。
盖如此则发生为仁,肃杀为义,三家之说皆无所牾。
肃杀虽似乎刚,然实天地收敛退藏之气,自不妨其为阴柔也。
来教又论黑白之位,尤不可晓。
然其图亦非古法,但今欲易晓,且为此以寓之耳。
《乾》则三位皆白,三阳之象也。
《兑》则下二白而上一黑,下二阳而上一阴也。
《离》则上下二白而中一黑,上下二阳而中一阴也。
《震》则下一白而上二黑,下一阳而上二阴也。
《巽》之下一黑而上二白,《坎》之上下二黑而中一白,《艮》之下二黑而上一白,《坤》之三黑,皆其三爻阴阳之象也。
盖《乾》《兑》《离》《震》之初爻皆白,《巽》《坎》《艮》《坤》之初爻皆黑,四卦相间,两仪之象也。
《乾》《兑》《巽》《坎》之中爻皆白,《离》《震》《艮》《坤》之中爻皆黑,两卦相间,四象之象也。
《乾》《离》《巽》《艮》之上爻皆白,《兑》《震》《坎》《坤》之上爻皆黑,一卦相间,八卦之象也。
岂有《震》《坎》皆黑而如《坤》,《巽》《离》皆白而如《乾》之理乎?
此恐画图之误,不然则明者察之有未审也。
凡此乃《易》中至浅至近而易见者,契丈犹未之尽,而况其体大而义深者,又安可容易轻忽而遽加诋诮乎?
此熹所以不敢索言,盖恐其不足以解左右者之惑而益其过也。
幸试详之,若熹所言略有可信,则愿继此以进,不敢吝也。
又读来书,以为不可以仁、义、礼、智分四时,此亦似太草草矣。
夫五行、五常、五方、四时之相配,其为理甚明而为说甚久,非熹独于今日创为此论也。
凡此之类,窃恐高明考之未详,思之未审,而率然立论,轻肆诋诃,是以前此区区所怀不欲尽吐于老丈之前者尚多。
此其为訑訑之声音颜色大矣。
若欲实求义理之归,恐当去此而虚以受人,庶几乎其有得也。
僭易皇恐,熹又禀。
答袁机仲别幅 南宋 · 朱熹
《乾》于文王八卦之位在西北,于十二卦之位在东南。
《坤》于文王八卦之位在西南,于十二卦之位在西北。
故今图子列文王八卦于内,而布十二卦于外,以见彼此位置迥然不同。
虽有善辩者,不能合而一之也。
然十二卦之说可晓,而八卦之说难明。
可晓者当推,难明者当阙,按图以观,则可见矣。
论十二卦,则阳始于子而终于巳,阴始于午而终于亥;
论四时之气,则阳始于寅而终于未,阴始于申而终于丑。
此二说者虽若小差,而所争不过二位。
盖子位一阳虽生而未出乎地,至寅位《泰》卦则三阳之生方出地上,而温厚之气从此始焉。
巳位《乾》卦六阳虽极而温厚之气未终,故午位一阴虽生而未害于阳,必至未位《遁》卦而后温厚之气始尽也。
其午位阴已生而严凝之气及申方始,亥位六阴虽极而严凝之气至丑方尽,义亦放此。
盖地中之气难见而地上之气易识,故周人以建子为正,虽得天统,而孔子之论为邦,乃以夏时为正。
盖取其阴阳始终之著明也。
按图以推,其说可见。
来谕谓《坤》之上六阳气已生(其位在亥。),《乾》之上九阴气已生(其位在巳。),以《剥》上九硕果不食,十月为阳月之义推之,则《剥》卦上九之阳方尽而变为纯坤之时,《坤》卦下爻已有阳气生于其中矣。
但一日之内,一画之中,方长得三十分之一,必积之一月,然后始满一画而为《复》,方是一阳之生耳。
《夬》之一阴为《乾》为《姤》,义亦同此
盖论其始生之微,固已可名于阴阳;
然便以此为阴阳之限,则其方盛者未替,而所占不啻卦内六分之五;
方生者甚微,而所占未及卦内六分之一,所以未可截自此处而分阴阳也。
此乃十二卦中之一义,与《复》、《姤》之说理本不殊。
但数变之后,方说得到此,不可搀先辊说,乱了正意耳。
来谕又谓冬春为阳,夏秋为阴。
以文王八卦论之,则自西北之《乾》以至东方之《震》,皆父与三男之位也。
自东南之《巽》以至西方之《兑》,皆母与三女之位也。
故《坤》《蹇》解卦之彖辞皆以东北为阳方,西南为阴方。
然则谓冬春为阳、夏秋为阴亦是一说。
但《说卦》又以《乾》为西北,则阴有不尽乎西;
以《巽》为东南,则阳有不尽乎东,又与三卦彖辞小不同
但此自是一说,与他说如十二卦之类各不相通尔。
来谕以东南之温厚为仁,西北之严凝为义,此《乡饮酒义》之言也。
然本其言,虽分仁义而无阴阳柔刚之别,但于其后复有阳气发于东方之说,则固以仁为属乎阳,而义之当属乎阴从可推矣。
来谕乃不察此,而必欲以仁为柔,以义为刚。
此既失之,而又病夫柔之不可属乎阳,刚之不可属乎阴也,于是彊以温厚为柔,严凝为刚,又移北之阴以就南,而使主乎仁之柔;
移南之阳以就北,而使主乎义之刚。
其于方位气候悉反易之,而其所以为说者率皆参差乖迕而不可合。
又使东北之为阳、西南之为阴亦皆得其半而失其半,愚于图子已具见其失矣。
盖尝论之,阳主进而阴主退,阳主息而阴主消。
进而息者其气彊,退而消者其气弱,此阴阳之所以为柔刚也。
阳刚温厚,居东南,主春夏,而以作长为事;
阴柔严凝,居西北,主秋冬,而以敛藏为事。
作长为生,敛藏为杀,此刚柔之所以为仁义也。
以此观之,则阴阳、刚柔、仁义之位岂不晓然?
而彼扬子云之所谓于仁也柔,于义也刚者,乃自其用处之末流言之。
盖亦所谓阳中之阴,阴中之阳,固不妨自为一义,但不可以杂乎此而论之尔。
向日妙湛盖尝面禀《易》中卦位义理层数甚多,自有次第,逐层各是一个体面,不可牵彊合为一说。
学者须是旋次理会,理会上层之时,未要搅动下层,直待理会得上层都透彻了,又却轻轻揭起下层,理会将去。
当时虽似迟钝,不快人意,然积累之久,层层都了,却自见得许多条理,千差万别,各有归著,岂不快哉。
若不问浅深,不分前后,辊成一块,合成一说,则彼此相妨,令人分疏不下,徒自纷纷,成卤莽矣。
此是平生读书已试之效,不但读《易》为然也。
前书所论仁、义、礼、智分属五行四时,此是先儒旧说,未可轻诋。
今者来书虽不及之,然此大义也,或恐前书有所未尽,不可不究其说。
盖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阴分阳,便是两物,故阳为仁而阴为义。
然阴阳又各分而为二,故阳之初为木,为春,为仁,阳之盛为火,为夏,为礼;
阴之初为金,为秋,为义,阴之极为水,为冬,为智。
盖仁之恻隐方自中出,而礼之恭敬则已尽发于外;
义之羞恶方自外入,而智之是非则已全伏于中。
故其象类如此,非是假合附会。
若能默会于心,便自可见。
元、亨、利、贞其理亦然,《文言》取类尤为明白,非区区今日之臆说也。
五行之中,四者既各有所属,而土居中宫,为四行之地,四时之主。
在人则为信,为真实之义,而为四德之地,众善之主也
盖天人一物,内外一理,流通贯彻,初无间隔。
若不见得,则虽生于天地间,而不知所以为天地之理;
虽有人之形貌,而亦不知所以为人之理矣。
故此一义切于吾身,比前数段尤为要紧,非但小小节目而已也。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八。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七八、学行典卷五四。
⑴ 来谕虽有是说而未详密,故为推之如此。
⑵ 此亦以来书之说推之,而《说卦》之文适与彖辞相为表里,亦可以见此图之出于文王也。
⑶ 五声、五色、五臭、五味、五藏、五虫,其分放此。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垂谕《易》说,又见讲学不倦、下问不能之盛美,尤窃钦仰。
已悉鄙意,别纸具呈矣。
此但《易》中卦画阴阳之分位耳,未是吾人切身之事。
万一愚见未合盛意,可且置之而更别向里寻求,恐合自有紧切用功处也。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再辱垂喻,具悉尊旨。
然细观本末,初无所争,只因武陵旧图仁义两字偶失照管,致有交互,其失甚微。
后来既觉仁字去西北方不得,义字去东南方不得,即当就此分明改正,便无一事。
顾乃护其所短而欲多方作计,移换「阴阳刚柔」四字以盖其失,所以竞辨纷纭,以至于今而不能定也。
盖始者先以文王八卦为说,而谓一阴生于《巽》,一阳生于《乾》,则既非《说卦》本意矣。
其以三阳纯乾之方为一阳始生之地,则又为乖剌之甚者。
及既知之,而又以十二卦为说,则谓一阳生于《乾》之上九,一阴生于《坤》之上六,遂移北方之阴柔以就南,使之带回仁字于西南而不失其为阴柔;
移南方之阳刚以归北,使之带回义字于东北而不失其阳刚,则亦巧矣。
然其所移动者凡二方,而六辰六卦例皆失其旧主,又更改却古来阴阳界限,盖不胜其烦扰。
而其所欲迁就之意,乃不过仅得其半而失其半。
盖北方虽曰严凝,而东方已为温厚;
南方虽曰温厚,而西方已为严凝也。
是则非惟不足以救旧图一时之失,而其耻过作非、故为穿凿之咎反有甚于前日者。
窃恐高明于此急于求胜,未及深致思也。
欲究其说以开盛意,又念空言缴绕,难晓易差,不免画成一图,先列定位,而后别以旧图之失及今者两次所论之意随事贴说,有不尽者,则又详言,别为数条以附于后。
切望虚心平气,细考而徐思之。
若能于此翻然悔悟,先取旧图分明改正「仁义」二字,却将今所移易「阴阳刚柔」等字一切发回元来去处,如熹新图之本位,则易简圆成,不费词说,而三才五行、天理人事已各得其所矣。
至于文王八卦,则熹尝以卦画求之,纵横反覆,竟不能得其所以安排之意,是以畏惧,不敢妄为之说,非以为文王后天之学而忽之也。
夫文王性与天合,乃生知之大圣,而后天之学方恨求其说而不得,熹虽至愚,亦安敢有忽之之心耶?
但如来书所论,则不过是因其已定之位、已成之说而应和赞叹之尔。
若使文王之意止于如此,则熹固已识之,不待深思而犹病其未得矣。
故尝窃谓高明之于此图尊之虽至,信之虽笃,而所以知之则恐有不如熹之深者,此又未易以言语道也。
至如邵氏以此图为文王之学,虽无所考,然《说卦》以此列于「天地定位」、「雷以动之」两节之后,而其布置之法迥然不同,则邵氏分之以属于伏羲、文王,恐亦不为无理。
但未晓其根源,则姑阙之以俟知者,亦无甚害,不必率然肆意立论而轻排之也。
又谓一奇一偶不能生四象,而二奇二偶不能生八卦,则此一图极为易晓,又不知老丈平时作如何看,而今日犹有此疑也。
盖其初生之一奇一偶,则两仪也。
一奇之上又生一奇一偶,则为二画者二,而谓之太阳、少阴矣。
一耦之上亦生一奇一耦,则亦为二画者二,而谓之少阳、太阴矣。
此所谓四象者也(四象成,则两仪亦分为四。)
太阳奇画之上又生一奇一偶,则为上爻者二而谓之《乾》《兑》矣(馀六条准此。)
此则所谓八卦者也(八卦成,则两仪四象皆分为八。)
是皆自然而生,瀵涌而出,不假智力,不犯手势,而天地之文、万事之理莫不毕具,乃不谓之画前之《易》,谓之何哉?
仆之前书固已自谓非是古有此图,只是今日以意为之,写出奇偶相生次第,令人易晓矣。
其曰画前之《易》,乃谓未画之前已有此理,而特假手于聪明神武之人以发其秘,非谓画前已有此图,画后方有八卦也。
此是《易》中第一义,若不识此而欲言《易》,何异举无纲之网,挈无领之裘,直是无著力处,此可为知者道也。
目疾殊甚,不能亲书,切幸深照。
第四画者,以八卦为太极而复生之两仪也。
第五画者,八卦之四象也。
第六画者,八卦之八卦也。
再看来书,有此一项,此书未答,故复及之。
熹又禀。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易》说不知尊意看得如何?
前书所云二方六卦六辰皆失其所与得半失半之说,后来思之,亦有未尽。
盖徙阳于北,使阳失其位而夺阴之位;
徙阴于南,使阴失其位而夺阳之位,二方固已病矣。
东方虽得仍旧为阳,然其温厚之仁不得南与同类相合,而使彊附于北方严凝之义,不则却须改仁为义,以去阴而就阳,方得宁贴。
然又恐无此理,是东方三卦三辰亦失其所也。
西方虽得仍旧为阴,然其离北附南,与夫改义为仁,其势亦有所不便。
是西方三卦三辰亦失其所也。
盖移此二方而四方、八面、十二辰、十二卦一时鬼乱,无一物得安其性命之情也。
前书所禀,殊未及此之明白详尽也。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易》说已悉。
若只如此,则熹固已深晓,不待谆谆之告矣。
所以致疑,正恐高明之见有所未尽而费力穿凿,使阴阳不得据其方盛之地,仁义不得保其一德之全,徒尔纷纭,有损无益尔。
今既未蒙省察,执之愈坚,则区区之愚尚复何说?
窃意两家之论,各自为家,公之不能使我为公,犹我之不能使公为我也。
不若自此闭口不谈,各守其说,以俟羲、文之出而质正焉。
然以高明之见,自信之笃,窃恐羲、文复出,亦未肯信其说也。
魏郑公之言以为「望献陵也,若昭陵则臣固已见之矣」;
佛者之言曰「诸人知处良遂总知,良遂知处诸人不知」,正此之谓矣。
世间事吾人身在闲处,言之无益,此正好从容讲论,以慰穷愁。
而枘凿之不合又如此,是亦深可叹者,而信乎其道之穷矣。
答袁机仲 南宋 · 朱熹
《易》说垂示,极荷不鄙。
然浅陋之见,前已屡陈,至烦诃斥久矣,今复何敢有言?
但详序说诸篇,唯是依经说理,而不惑于诸儒臆说之凿,此为一书要切之旨。
今以篇中之说考之,则如《系辞》、《说卦》解两引《礼记》以春作夏长为仁,秋敛冬藏为义,《说卦》解又独引温厚之气始于东北,盛于东南;
严凝之气始于西南,盛于东北,以为仁义之分,此于经既有据,又合于理之自然,真可谓不惑于诸儒臆说之凿矣。
但其所以为说,则又必以为圣人恐《乾》止有阳刚而无仁,《坤》止有阴柔而无义,故必兼三才以为六画,然后能使《乾》居东北而为冬春之阳,《坤》居西南而为夏秋之阴。
又必横截阴阳各为两段,以分仁义之界,然后能使春居东而为《乾》之仁,夏居南而为《坤》之仁,秋居西而为《坤》之义,冬居北而为《乾》之义,则其割裂补缀,破碎参差,未知于经何所据依,而何以异于诸儒臆说之凿也。
又按文王、孔子皆以《乾》为西北之卦,《艮》为东北之卦,顾虽未能洞晓其所以然,然经有明文,不可移易,则已审矣。
今乃云《乾》位东北,则是贬《乾》之尊使居《艮》位,未知使《艮》却居何处?
此又未知于经何所据依,而何以异于诸儒臆说之凿也。
又按孔子明言《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是则固以太极为一,两仪为二,而凡有心有目者,皆能识之,不待推历布算而后可知也。
今《太极论》乃曰「乾坤者,易之太极」,则以是两仪为太极,而又使之自生两仪矣。
未知此于经何所据依,而又何以异于诸儒臆说之凿也。
至《系辞》解,又谓太极者一之所由起,则是又以为太极之妙一不足以名之,而其序则当且生所起之一而后再变,乃生两仪矣。
此则又未暇论其于经有无据依,是与不是诸儒臆说之凿。
而但以前论参之,已有大相矛盾者,不审高明之意果何如也。
凡此四条,熹皆不敢辄以为非以触尊怒,但所未晓,不敢不求教耳。
⑴ 此非本书之词,但以鄙意注解如此,庶览者之易晓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