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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三诗甚善,然为学当以修身穷理为急,不患不能此也。
师礼自度未有以大为朋友之益,故不敢当。
来喻似未悉鄙怀也。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示喻为学之病,此非他人所能与,直须痛自循省,勇猛奋发,方有下工夫处。
若只如此悠悠,恐无入德之期也。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所喻《春秋》难读,固然。
大抵今所可见者,但程先生所谓大义数十,炳如日星,然亦时有所谓隐之于心而未能惬当者,况其精微之意乎?
此须异时别商量也。
《集古后录》甚荷留念,但向见傅漕处本中有一跋古钟鼎帖铭载翟伯寿说,或分一字作两三字,或合两三字为一字者,甚有理。
后来见尤延之说常州有葛子平推此说以读《尚书》甚有功,以是常欲得之,而悔当时不及传录。
今此本乃无之,不知何故?
试烦更为寻访,恐有别本,只为检此一段来也。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熹目益盲,而《中庸》未了,数日来不免力疾整顿一过。
势须作三书,《章句》、《或问》粗定,但《集略》觉得尚有未全备处。
今并附去,烦子细为看过。
记辩并往,册头有小例子,可见去取之意。
但觉删去太多,恐有可更补者,可为补之。
或有大字合改作小字,小字合改作大字者,烦悉正之,早遣一介示及为佳。
《章句》、《或问》中有可商量处,幸喻及。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中庸》看得甚精,《章句》大概已改定,多如所论。
但致中和处旧来看得皆未尽,要须兼表里而言。
如致中则欲其无少偏倚而又能守之不失,致和则欲其无少差缪而又能无适不然,乃为尽其意耳。
盖致中如射者之中红心而极其中,致和如射者之中角花而极其中,又所发皆中,无所间断。
近来看得此意稍精,旧说却不及此也。
《集略》例当如所喻。
《或问》、《集略》目疾不能多看,俟旋修得,却奉报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五。)
「集略例」以下原缺,据宋浙本补。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熹向来所苦只是劳心所致,寻以般移应接,内外劳扰,遂不药而愈。
乃知君逸臣劳,真养生之要诀也。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所喻庶母之名亦未正。
庶母自谓父妾生子者,士服缌麻而大夫无服。
若母,则《仪礼》有「公子为其母」之文。
今令甲其下亦明有注字曰:「谓生己者」,则是不问父妻父妾而皆得母名矣。
故注中则有嫡母之文,又以明此生己者之正为母也。
至如封叙封赠,亦但谓之所生母而不谓之庶母也。
《通典》之说未暇检,但以公子为母练冠麻衣,既葬除之为比,则承宗庙社稷之重者,恐不得为父所生之祖母者持重矣。
更俟病间续考奉报。
数日因人说琴,谩为考之,颇有条理。
然不能琴,不识其声,但以文字求之,恐未必是,亦须面论
母者:原倒,据宋闽、浙本乙。
⑴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五。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所问丧礼,久以病势侵迫,无复心情可以及此。
又见所说皆已失其大体,而区区于其小节若随宜区处,则恐亦自失其正而陷于以礼许人之罪,故一向因循,不能奉报。
今又承专人以来,不免以属刘用之,令其条析,具如别纸。
又不知能行否也。
大率平日见得贤者乡学之意虽力,而终不免多有世俗之心,凡事必生宛转回护、遮前掩后之意,常不快意。
今乃悉见于此,盖其处己处人无不然者。
不知亦尝内省及此否耶?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王子合过此,说失解曲折,甚以为恨。
此等事迟速自有时节,若断置得下,则自与我不相干矣。
上蔡于此发明甚有力,正好于实地上验之也。
前书所问「诚」字之说,大概已得之。
禽兽于义礼上有见得处,亦自气禀中来。
如饥食渴饮、趋利避害之类而已。
只为昏愚,故上之不能觉知,而下亦不能作伪。
来喻上文盖已言之,不知如何又却更疑著也。
大中之说,不记向来所论首尾。
此亦只是无事之时涵养本原,便是全体;
随事应接各得其所,便是时中;
养到极中而不失处,便是致中;
推到时中而不差处,便是致和。
不可说学者方能尽得一事一物之中,直到圣人地位,方能尽得大中之全体也。
仁包五常之说,已与令裕言之。
大抵如今朋友就文义上说,如守约,尽说得去,只恐未曾反身,真个识得,故无田地可以立脚,只成闲话,不济事耳。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前日所喻,举世皆谓当然,熹亦岂敢以为不然?
但恐祸福之来亦有定分,非智力所能免,不欲枉作此匆匆耳。
若谓与时消息,固并行而不悖也。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所论克复工夫甚简洁,知用心之精切也。
但依此用力,更加讲学之功,则必有所至矣。
前所寄者,今答于后。
史论大概亦甚正也。
「好仁恶不仁」章,某窃观之,人之资禀固有偏重如此,如颜、孟之事亦可见矣。
颜子嫉恶不仁之事罕见于经,可谓好仁者。
于孟子则辨数不仁者之情状无一毫少贷,可谓恶不仁者。
此说得之。
「斯仁至矣」,「至」若「来至」之意。
昔者亡之,今忽在此,如自外而至耳。
如《易》言来复,实非自外而来也。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正」之为言犹有待乎用力之意,非如「动容貌」、「出辞气」文意自然。
言君子所贵于道者,在此三事,而笾豆之事则其所贱也。
「动」、「出」非是全不用力,「正」亦非是大段用力。
惟正之而非伪饰,所以为可贵耳。
更详《集注》以解经文,自见曲折。
「骄吝」章《集注》曰:「骄,矜誇;
吝,鄙吝」。
某窃思之,似谓誇其有于己,骄也;
不以其有与人,吝也。
然又载程子之言曰:「骄气盈,吝气歉」。
夫自以为有馀则气盈,自以为不足则气歉,似于《集注》之说不同。
吝之所有,乃骄之所恃也,故骄而不吝无以保其骄,吝而不骄无所用其吝。
此盈于虚者所以必歉于实,而歉于实者所以必盈于虚也。
「执御」章《集注》谓「然则吾当执御矣」,则以为夫子真执御。
至于末后载尹氏之说曰「吾将执御矣」,则以为夫子之设词。
某窃以后说于上下文意为顺。
党人之称孔子如此,不知孔子当以尝执贱事告人而辞其无所成名之大耶,当故为自屈之词以显其所称之失耶?
二者气象之大小,必有能辨之者。
「沽之哉」,「哉」之为义,以常例言之,则为疑辞。
《集注》直曰:「固当卖之」,而不以为疑词,何也?
「哉」本叹辞,其或为疑辞者,亦叹以疑之也。
此言「沽之哉」,而继以「待价」,则不得为疑辞矣。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
伊川曰:「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求焉」。
《集注》不取,何也?
「有」字与「与」字相应,若为不与求,则「有」当作「得」矣,恐不然也。
「不忮不求」章,愚尝思之,不嫉人之有,故无害人之心,此之谓不忮。
不耻己之无,故无贪欲之心,此之谓不求。
则是以一人而兼二病。
然末后载吕氏说曰:「贫与富交,强者必忮,弱者必求」,似非此意,而于本文不明。
如何?
不嫉人之有,不耻己之无,正是吕氏意,不知更有何疑?
更详言之。
「不得其酱不食」,「酱」者当是鲊醢之物。
如鱼脍不得芥酱,麋腥不得醢酱则不食,谓其不备或伤人也。
《孟子》「口之于味」章言人之性命有此二端,自口之嗜味以至四体之嗜安逸,形气之性,君子有弗性焉。
自仁之于父子以至圣人之于天道,道义之性,君子性之。
犹舜所谓人心道心之在人,特要精别而力行之耳。
看得尽好(《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五。)
守约:宋浙本作「时可」。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中庸》「非自成己而已也」章,求之《章句》曰:「诚虽所以自成,然在我者无伪,则自然及物矣。
盖仁知皆性之德,故在内外无二道,所以时措之而各得其宜也」。
审如是说,则是以仁知为合内外二道,而非以诚为合内外之道,恐于「合」字有疑碍。
唯诚为能尽仁知之德而合内外之道,《章句》语有未莹处耳。
《中庸》「不见而章」章,求之《章句》则曰:「不见而章,以配地言,不动而变,以配天言」。
何也?
且观上下文虽先言博厚,次言高明,先言配地,后言配天,然继此而论天地山川,则又以天为称者,是盖错综而言之耳,不必以地为先也。
此等处不须深求,只是随文赞叹,大略看过可也。
《中庸》「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止「万物育焉」。
窃谓中也者,言性之体也,此属「天命之谓性」。
和也者,言道之用也,此属「率性之谓道」。
致中和者,言教之推也,此属「修道之谓教」。
伏读《章句》、《或问》,则致中和专言自己之事,恐欠推以及人数句。
既曰天下之大本,天下之达道,则只是此个中和便总摄了天地万物,不须说推以及乎人也。
前章今承先生曲赐指教,思之大概有二说。
能推致中和之极,而又得时得位以行之,则道民以德,齐民以礼,以吾之先知觉彼之后知,以吾之先觉觉彼之后觉,使中和之化浃于天下,然后中道之所感格,天地以位,万物以育。
此以事言者也。
虽不得位以行之,而既以全大中之极致,即天地之所以定位者也。
既已全至和之极致,即万物之所以育者也。
此以理言之也。
所论中和两段大意皆是。
但前段说得新民意思太多,致和处犹可如此说,若致中,却如何得天下之人皆如吾之寂然不动而纯亦不已耶?
只是自家有些小本领,方致得和,然后推以及人,使人观感而化,而动天地、感鬼神耳。
自其已成而论之,则见天地之位本于致中,万物之育本于致和,各有脉络,潜相灌输而不可乱耳。
「诚者物之终始」章/(云云。)凡有一物,则其成也必有所始,其坏也必有所终。
而其所以始者,实理之至而向于有也;
其所以终者,实理之尽而向于无也。
若无是理,则亦无是物矣。
此诚所以为物之终始。
而人心不诚,则虽有所为,皆如无有也。
盖始而未诚,则事之始非始,而诚至之后其事方始;
终而不诚,则事之终非终,而诚尽之时其事已终。
若自始至终皆无诚心,则彻头彻尾皆为虚伪,又岂复有物之可言哉?
此即向来所说之意,但《章句》、《或问》说得都不分明,故读者不能晓。
今得时可反复问辨,方说得到。
次第两处皆须更定,此可并以示守约也。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所喻子文事大概得之。
但专以爱言,似未尽耳。
尝闻延平先生说三仁事云:「当理而无私心则仁矣」。
今以此语推之,则子文合下便有未仁处,不待语其爱之不广然后知其未仁也。
三仁之心,只欲纣改过而图存。
比干之杀身,盖非得已;
箕子亦偶未见杀耳,非有意于为奴也。
事势既尔,微子自是只得全身以存先王之祀,皆理不得不然者。
使其先有杀身强谏之心,则亦不得为仁矣。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示喻执中之说,程先生云:「惟精惟一所以至之,允执厥中所以行之」。
明此「中」字无过不及之「中」,初非未发之「中」也。
向于《中庸章句序》中曾发此义,今谩录去。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所论《大学》之要甚善,但定静只是知止之效,不须言养之以定静,又别做一项工夫也。
所引孟敬子章《集注》中语「有馀」云者,恐是「有素」,岂印本之误耶?
然庄敬、诚实、涵养,亦非动容貌、正颜色、出词气之外别有一段工夫,只是就此持守著力,至其积久纯熟,乃能有此效而不费力耳。
鲁秉周礼,盖于是时地丑德齐之中,犹能守得旧日礼乐文章耳。
若三纲九法之亡,则当时诸侯之国盖莫不然,亦非独鲁之责也。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诸家说见今方寻检,元祐《说命》、《无逸》讲义及晁以道、葛子平、程泰之、吴仁杰数书先附去,可便参订序次。
当以注疏为先,疏节其要者,以后只以时世为先后可也。
西山间有发明经旨处,固当附本文之下,其统论即附篇末也。
记得其数条理会点句及正《多方》、《多士》两篇,可并考之。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所寄《尧典》以目视颇艰,又有他冗,未暇讨究。
已付诸朋友看,俟其看了却商量也。
《书序》不须引冠篇首,但诸家所解却有相接续处,恐当作注字附于篇目之下。
或低一字作传写,而于首篇明著其缪亦可。
但恐诸家元无此说,即且阙之,以俟书成,别加订正也。
王氏《书义序》中明言是雱说,然荆公奏议却云「一一皆经臣手」,今但以序为正可也。
馀未报者,并俟后信。
答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所喻固知孝思之切,于此不能自已者。
然风色如此,不论他人,虽贤昆仲,宁能保其不漏露于三族之间耶?
此须他日面见子细商量,亦未为晚。
但恐衰朽风烛不定,则是天之命也,亦无可奈何矣。
《书》说缘此间礼书未了,日逐更无馀功可及他事,只略看得《禹贡》。
如冀州分为三段,颇有条理,易照管。
而诸州皆只作一段,则太阔远而丛杂矣。
恐皆合依冀州例,而逐句之下夹注「某人曰某地在某州某县」。
其古今州县名不同,有复见者,亦并存之,以备参考。
段后低一字,大书「右某州第几节」,以圈隔断。
而先儒有辨论通说处,即亦大字附于其下
若今日自有所疑,有所断,则更低一字写之
如无此两项,则各留一二行空纸以俟,恐后有补入者。
其导山处,须以四列为四段,导水则一水为一段。
段后亦如前例云「右导山第几节」,「右导水第几节」。
其通论疑断亦如之。
如此则庶几易看矣。
所寄册子今却封还,请依此格目作一草卷,便中寄及也。
⑴ 如「逾于河」「过九江」等处,今所取程说只有辨而无解,大是欠阙,须更子细补足。
⑵ 如「治梁及岐」恐晁说为是,其馀固草草。程泰之最著力说,然亦不通。盖梁山在同州,近河,犹可言河流波及。若岐山则在今凤翔府,自京兆府西去犹有六七百里,观地理图可见其地势之高且远,河水何由可及耶?此类须载其本说而断以非是,则读者晓然矣。
答刘定夫 南宋 · 朱熹
所喻为学之意甚善,然说话亦已太多。
鄙意且要得学者息却许多狂妄身心,除却许多闲杂说话,著实读书。
初时尽且寻行数墨,久之自有见处。
最怕人说学不在书,不务佔毕,不专口耳,下稍说得张皇,都无收拾,只是一场大脱空,直是可恶。
细读来书,似尚有此意思,非区区所欲闻也。
答刘定夫 南宋 · 朱熹
来书词气狂率,又甚往时。
且宜依本分读书做人,未须如此胡说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