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来书所问鬼神二事,古人诚实,于此处直是见得幽明一致,如在其上下左右,非心知其不然而姑为是言以设教也。后世说「设教」二字甚害事,如温公之学问虽一本于诚,而其排释氏亦曰「吾欲扶教」耳。此只是看道理不透,非独欺人,而并以自欺。此《大学》之序所以必始于格物以致其知也。平康正直,则来喻得之矣。但不知刚克柔克,谓自克耶?抑谓胜彼耶?此上四句须看得有归著,乃无窒碍耳。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所示《论语》数条,备见别来玩索功夫。偶以病中意思昏愦,未暇细观,不敢草草奉报。此间亦有朋友数人往来讲学,但久病倦甚,无力应酬,无以副其远来之意。新旧诸书尚有合整顿处,头绪不一,亦以病倦,不复能如旧日趱得课程。未知何时复得会面?所欲言者无穷,临书徒怅然也。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此心之灵即道心也。道心苟存而此心虚,则无所不知,而岂特知此数者而止耶?
此心之灵,其觉于理者,道心也;其觉于欲者,人心也。昨答季通书语却未莹,不足据以为说。
使学者于致知上循序而进,则凡所谓道德齐礼之类皆举之矣。
格物致知乃是就此等实事功夫上穷究,非谓舍置即今职分之所当为而泛然以穷事物之理,待其穷尽,而后意自诚、心自正、身自修也。
意不诚则挠乱其心,牵连引动,无所不至。能诚意则心自正,意虽不诚,心固不可欺。
此说甚善。但不知既谓心不可欺,何故却可挠动?更请详之。
善端无时而不呈露于外,又云「尚何待于发见哉」?又云「只于居处恭、执事敬上用力,即天理常存,何时而不发见」?
既知善端无时而不呈露,则当知无时不有下功夫处。不可谓常时都不发见,必待其有时发见而后可加功也。若如所论,只于恭敬上用功夫,则又只是存养之事。若便以此为格物功夫,则是程先生所谓若但敬而不知穷理,却是都无事者矣。须知遇事而知其当然,即是发见。就此推究以造其极,即是格物。但且如此用功,则所谓妄有所指而流于空虚,未有所见而苟且自止之病亦不必虑矣。
知至意诚一段。
来喻得之。旧说有病,近已颇改定矣。其他改处亦多,恨未能录寄也。
论《易传》。
《易》之为书,本为卜筮而作,然其义理精微,广大悉备,不可以一法论。盖有此理即有此象,有此象即有此数,各随问者意所感通。如「利涉大川」,或是渡江,或是涉险,不可预为定说。但其本指只是渡江,而推类旁通,则各随其事。
论《中庸》。
此书从前被人说得高了,更不曾子细推考文意。若细读而深味之,其条理脉络晓然可见。非是固欲如此剖析,自是并合不聚也。如「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至「故君子慎其独也」,若不分作两段,则「是故君子」云云、「故君子」云云此两处岂不重复?况不可须臾离与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戒谨恐惧于不睹不闻与谨其独分明是两事,验之日用之间,理亦甚明。只是今人用心粗浅,下工不亲切,故不见其不同耳。「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虽是圣人自责之词,然必其于责人之际反求诸己,而见其于道之全体,曲折细微容有不能无不尽处,如舜之号泣于旻天之类,但当于此负罪引慝,益加勉励而不敢自恕焉耳。以此见得古人文字关键深密,直是不草草。依乎中庸、博学审问两段,亦非强为分别。如庖丁眼中,自是不容有全牛也。请更详之。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此心之灵,其觉于理者,道心也;其觉于欲者,人心也」。可学蒙喻此语,极有开发。但先生又云:「向答季通书语未莹,不足据以为说」。可学窃寻《中庸序》云:「人心出于形气,道心本于性命」,而答季通书乃所以发明此意。今如所说,却是一本性命说而不及形气。可学窃疑向所闻此心之灵一段所见差谬,先生欲觉其愚迷,故直于本原处指示,使不走作,非谓形气无预而皆出于心。愚意以为觉于理则一本于性命而为道心,觉于欲则涉于形气而为人心。如此所见如何?
《中庸序》后亦改定,别纸录去。来喻大概亦已得之矣。
「告子问性」云云,解云:「盖指血气知识为性」。下又云:「近于后世佛家所谓作用是性之说」,又云:「告子谓人之甘食悦色,性之自然,盖犹上章知觉运动之意也」。可学谓甘食悦色固非性,而全其天则,则食色固天理之自然。
此说亦是。但告子却不知有所谓天则,但见其能甘食悦色即谓之性耳。
告子先云义犹杯棬,而下云以人性为仁义,其意盖谓仁义出于本性。但下文又指仁为在内。疑告子本皆以仁义为外,既得孟子说,略认责以为内,而尚未知其所以爱,故犹执义为外。告子知所以爱之由乎仁,则亦知义之不离乎仁矣。仁内义外之说,不知告子何以附于「食色性也」之下。可学窃疑告子指食色为性,以为由心出,故亦略指爱以为在心。
初意亦只如此看,适细推之,似亦不以仁为性之所有,但比义差在内耳。
「尽心知性」云云,可学每读先生书解,于文义之间最不草草。如「君子深造之以道,夜气不足以存,他人便不认之」。以「足以」两字先生拈出,而一段之意皆全。故可学因此每观书,于文义之间一字不敢放过。盖古人文字高下曲折之间,皆其意所寓。故于此一段,虽先生之说指意明白,而窃有疑焉。伏乞批示。
论其理,则心为粗而性天为妙。论其功夫,则尽为重而知为轻。故云所谓尽其心者,即是知性而知天者也。三者只是一时事,但以表里虚实反复相明,非有功夫渐次也。三者初无分别,故又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亦言其本一物耳。所谓深造夜气看得甚子细,此书近为建阳人贩卖甚广,不知有几人看得此意出来,亦可叹耳(《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六。)。
闻:《正讹》改作「问」。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有子言「其为人也孝悌」,只是言寻常人如此,则好犯上者鲜矣,其言颇轻。下文「孝悌其为仁之本」,言即重。盖世间自有一等孝悌人而不知仁,正是由而不知耳。然则此一段当于「务」字「立」字上著工夫。
上两句是说道有本末,务本是工夫,当于「务」字「立」字上著工夫。
志学一段,伊川先生谓圣人未必然,亦只是为学者立法。先生注中亦取此说,又云:「圣人生知安行,非有进为之渐。然其乾乾不已之心未尝自足,则其极至之妙必有日新而又新者。故其言如此」。愚鄙未晓,且欲从伊川说,如何?恐识未至而彊求之,徒有揣摩料想之病,而无确实自得之功。
圣贤之学非常情所能测,依约如此,须有与他人不同处耳。
子谓《韶》尽美一段,先儒皆引征伐以说武王,谓其乐声自不能掩。今注云「其实有不同」,亦是指其声耶?或谓其声虽皆美,推原其义则自有不同也?
美者其功也,善者功之所以立,即揖逊征伐是也。
「吾道一以贯之」一章,前注云:「此皆借学者而言,在圣人则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是也⑴」。今注去上一句,虽云至诚无息,万物各得其所,而不明指其为忠也,未适如何。
「道体无二而圣人(今改作「圣人之心浑然一理而」)」,此注是后来改本,解释极明白矣。
⑴ 「忠恕」二字本是学者分上事,不曾删去「忠也,恕也」。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或谓伊川先生:「令尹子文之忠、陈文子之清,使圣人为之,是仁否」?先生曰:「不然。圣人为之,亦只是清忠」。先生解云:「心德全体,非事为一节可论」。但二子之清忠使圣人为之固只是清忠,莫亦是仁中之清忠,与二子异?孔子谓二子之清忠而未仁,可学谓二人既未仁,则清忠亦未至。似此反观之,如何?
此说得之。
「回也三月不违仁」,尹氏曰:「三月,言其久。若圣人则浑然无间矣」。可学观尹氏之意,盖以不违仁与安仁异,必则圣人之安仁,则无间断。若只如颜子之不违,则虽欲无间断不可,非谓不违仁已至极,特有间断耳。又不知尹氏之意果是如此否?
此说亦得之。
「天生德于予」一章,上蔡云:「使其能害己,亦天也」。龟山亦然,诸家多从之。先生解云:「言必不能违天害己」。可学谓衰乱之世气运差谬,福善祸淫容或有失。若天理则卓然常在,如许盛德,必不应杀得。故伊川云,圣人极能断致以理。
伊川说是夫子正意,谢、杨是推说馀意,亦不可不知也。
泰伯及周之至德。
此两段且宽著意思看。事殷伐纣事虽不同,然其随时顺天则一而已。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太极图》曰:「无极而太极」。可学窃谓无者,盖无气而有理。然理无形,故卓然而常存;气有象,故辟阖歛散而不一。图又曰:「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不知太极,理也,理如何动静?有形则有动静,太极无形,恐不可以动静言。南轩云太极不能无动静,未达其意。
理有动静,故气有动静。若理无动静,则气何自而有动静乎?且以目前论之,仁便是动,义便是静,此又何关于气乎?他说已多得之,但此处更须子细耳。
诚与仁之名所以异者,诚自其浑然不动言之,而仁则已流出矣。故在濂溪图诚为太极,而《通书》谓诚无为。于图阳动属仁,于《易》元属仁。程先生亦谓生之理便是仁,推此可见。
自性言之,仁字亦未流出,但是其生动之理包得四者,其实与诚字所指不同。须更辨得分明始得。
在临漳问仁、公,先生曰:「仁在内,公在外」。此论与程氏所论固證得世儒以公为仁之误,但可学窃谓仁是本,公是末,必仁然后能公。如程氏之说,则是公然后能仁,不知未仁何以能公?
仁是本有之理,公是克己功夫极至处,故惟公然后能仁,理甚分明。其曰公而以人体之,则是克尽己私之后,只就自身上看,便见得仁也。
《大学》云:「在止于至善」。程先生所谓「理之精微,不可得而名,姑以至善目之」也。《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程先生云「仁者善之本」,乃是自发出说,与《大学》非有二善。如孟子说性善自情观之,亦是因发以见其善,而其本善者固昭然而不可掩也。程先生所谓姑以至善目之者,乃所以极形容其精微耳。非谓精微之不为善,而借此以名之也。近世诸儒论性往往执此说,谓性不可以善名,而必欲置之于浑沦茫昧之地,乃是粗见其外而不精见于内,故其说差。
此说得之。
命者,天之所以赋予乎人物也。性者,人物之所以禀受乎天也。然性命各有二,自其理而言之,则天以是理命乎人物谓之命,而人物受是理于天谓之性。自其气而言之,则天以是气命乎人物亦谓之命,而人物受是气于天亦谓之性。
气不可谓之性命,但性命因此而立耳。故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非以气为性命也。
人生有寿夭,气也,贤愚亦气也。寿夭出于气,故均受生而有颜子、盗蹠之不同。贤愚出于气,故均性善而有尧、桀之或异。然窃疑天地间只是一气,所以为寿夭者此气也,所以为贤愚者亦此气也。今观盗蹠极愚而寿,颜子极贤而夭,如是则寿夭之气与贤愚之气容或有异矣。明道志程邵公墓云:「以其间遇之难,则其数或不能长亦宜矣。吾儿其得气之精一而数之局者欤」。详味此说,气有清浊,有短长。其清者固所以为贤,然虽清而短,故于数亦短。其浊者固所以为愚,然虽浊而长,故其数亦长。不知果然否?
此说得之。贵贱贫富亦是如此,但三代以上气数醇浓,故气之清者必厚必长,而圣贤皆贵且寿且富,以下反是。
儒释之异。
儒释之分,正为吾以心与理为一,而彼以心与理为二耳。然近世一种学问,虽说心与理一,而不察乎气禀物欲之私,故其发亦不合理,却与释氏同病,又不可不察。
和靖论敬以整齐严肃,然专主于内;上蔡专于事上作工夫,故云敬是常惺惺法之类。
谢、尹二说难分内外,皆是自己心地功夫。事上岂可不整齐严肃,静处岂可不常惺惺乎?
「君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然谓之爱物,则爱之惟均。今观天下之物有二等,有有知之物,禽兽之类是也;有无知之物,草木之类是也。如数罟不入洿池,不麛不卵,不杀胎,不夭夭,圣人于有知之物其爱之如此。斧斤以时入山林,木不中伐不鬻于市,圣人于无知之物亦爱之如此。如佛之说,谓众生皆有佛性,故专持不杀之戒,似若爱矣。然高宫大室,斩刈林木,则恬不加恤,爱安在哉?窃谓理一而分殊,故圣人各自其分推之,曰亲,曰民,曰物。其分各异,故亲亲、仁民、爱物亦异。佛氏自谓理一而不知分殊(佛氏未必知理一,但借此言。),但指血气言之,故混亲民物为一,而其他不及察者,反贼害之。此但据其异言之。若吾儒于物,窃恐于有知无知亦不无小异。盖物虽与人异气,而有知之物乃是血气所生,与无知之物异。恐圣人于此须亦有差等。如齐王爱牛之事,施于草木恐又不同。
此说得之。
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常不移而气不常定。《中庸》曰:「大德必得其名,必得其位,必得其寿」。理固当如此。然孔子无位,颜子夭死,蓬荜之士固有老死而名不著者,岂非气使之然耶?故君子道其常而不道其非常。然窃疑理先而气后,今理既不足以胜气,则凡福善祸淫之说不验常多,何以为天地之常经?意谓气虽不同,然亦随世而异。尧、舜、禹以圣人在上,天下平治,以和召和,则气亦醇正而随于理。如春秋、战国之时,刑杀惨酷,则气亦随之而变,而理反不能胜。此处亦当关于人事否?
此于前段论性命处已言之矣,虽是所感不同,亦是元气薄耳。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诚」、「仁」,天下之理一而已。然诚,体也,仁、义、礼、智皆在其中。仁,用也,与礼、义、智皆为诚中之一理。仁为生动之理,包含义、礼、智,则又合为一全理,又只是诚之推耳。
理一也,以其实有,故谓之诚;以其体言,则有仁、义、礼、智之实;以其用言,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实。故曰五常百行非诚,非也。盖无其实矣,又安得有是名乎?
「性命」,若生而知之者浑然尽善,则气自气,理自理,两不相关,不必说气质。自生知而下,虽是天理无亏,然却系于气。气清而理明,气浊则理晦,二者常合,故指为气质之性。言此理视气以为进退,非以气质亦为性命也。
生而知者,气极清而理无蔽也。学知以下,则气之清浊有多寡而理之全缺系焉耳。
儒释前承所答云。
吾以心与理为一,彼以心与理为二,亦非固欲如此,乃是其所见处不同。彼见得心空而无理,此见得心虽空而万物咸备也。虽说心与理一,而不察乎气禀物欲之私,亦是见得不真,故有此病。此《大学》所以贵格物也。
敬得批教,反覆思绎,乃知只有动静之异而无内外之别。又云二人亦各就一处言之。
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子上于讲论处尽详密,却恐此处功夫未到,所以不甚精明,于己分无得力处。须更于此子细著力,以固根本为佳。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近修何业?因来幸语及也。此间夏间精舍有数朋友,自熹避地入山,遂皆散去。今则其室久虚,盖火色如此,想彼自不敢来,此亦不敢愿其来也。闲中看得旧书一过,有所未安,随笔更定。恨相去远,不得相与讨论也。
答郑子上 南宋 · 朱熹
病中不敢劳心看经书,闲取《楚词》遮眼,亦便有无限合整理处。但恐犯忌,不敢形纸墨耳。因思古人是费多少心思做下此文字,只隔一手,便无人理会得,深可叹息也。所编《左氏》文字如何?若有人写,旋写得数段来,亦幸甚也。病中不敢出门已累月,精舍亦鞠为茂草。块坐无晤语,偶便附此,临风依然。
答林一之(揆) 南宋 · 朱熹
疑问两条,至诚之说固难躐等遽论,熹于《四子》后序中已略言之矣。「不谓性命」《集注》甚明,恐未详考之过。宜且平心宽意,反复玩味,必当自见。或与朋友讲之,亦必得其说也。
答林一之 南宋 · 朱熹
所示疑义,悉已附注鄙见于其下。大抵向来见贤者言语论议颇多繁杂牵连之病,今者所示亦复如此,此是大病,须痛扫除。凡有文字,只就一段内看,并不须引證旁通。如此看得,久之自直截也。「养气」一章却条畅,所以如此,只为此章不杂其它说支蔓耳。此得失之證甚明,不待远求也。
答林一之 南宋 · 朱熹
二解垂示,足见别后进学之功。悲冗亡憀,未暇细考。然其大指似已多得之矣。但《西铭》中申生伯奇事,张子但要以此心而事天耳。天命不忒,自无献公吉父之惑也。《集注》所疑亦甚精密,但天之生物不容有二命,只是此一理耳。物得之者,自有偏正开塞之不同,乃其气禀使然。此理甚明,程、张论之亦甚详悉,可更详考,当见其意。告子之失,乃是不合以生为性。正是便认气为性,故其禀不能不同,此亦当更细消详也。二十五亩为贡,恐是印本多「二十」字。此眼前事,不应如此之误。至如实皆什一之说,记得亦用庐舍折除公田二十亩,如先儒之旧,但此却只说得百亩而彻耳。七十而助之法,则须就公田七十亩中尅除庐舍而实计,则亦可揍成什一。注中必是不曾说此一节,此间无本,检不得。然此亦是大概依约,不见古法果如何,且当取其大指之略通可也。如来喻商人以七亩为助,此语亦疏。盖贡助异法,贡则直计其五亩之入,自赋于官。助法则须计公田之中,八家各助七亩,只得五十六亩,其十四亩须依古法折除一家各得一亩若干步为庐舍,方成八家各助耕公田七亩也。如谓熹说商人九分取一,周人十分取一,恐亦非熹本文。商人九分取一,除庐井则为十分取一,如前所云,固自分明。周人则乡遂沟洫用贡法而自赋,自不妨十分取一。唯都鄙井田用助法,则为九一。然如前说去其庐井,则亦不害为十之一矣,周人未尝专用九一也。张子遗法不可见,李泰伯《平土书》集中有之,亦不在此。然此等姑缓之亦无害,正唯义理之大原与日用亲切功夫不可不汲汲耳。
答李尧卿(唐咨) 南宋 · 朱熹
示及疑义,已悉奉报。但恐且当据见成文义反复玩味,自见深趣,不必如此附会立说,无益于事也。安卿书来,看得道理尽密,此间诸生亦未有及之者。知昏期不远,正为德门之庆。区区南官,亦喜为吾道得此人也。邓守下车既久,诸事当一新。盐筴已嘱郑丞、赵纠言之,未知能勇为否。
所示鬼神之说甚精,更宜玩索,使凡义理皆如此见得有分别而无滞碍,则理其可穷矣。但所云非实有长存不灭之气魄者,亦须知未始不长存耳。
答李尧卿 南宋 · 朱熹
《集注》:「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妄意推求其说,以谓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此固仁也,而亦莫非爱也。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此亦仁也,而亦莫非爱也。所以安之,所以信之,所以怀之,此则理也,非爱也。理则根原来处确然不可易者也,爱则指其见于用者言之,故爱属乎情,爱乃仁之一事;理属乎性,而理乃仁道之大全。故爱不是仁,而爱之理则仁也。理者性也,爱者情也。性则体,情则用。仁之为道,本性而该情,而心乃性情之主乎。主乎性,则所以然之理莫不具于心;主乎情,则所当然之爱莫不发于心。由是而理完于此,由是而爱行于彼,皆心有以主之,则仁岂非心之德欤?
爱之理所说近之,心之德更以程子谷种之譬思之。
「道千乘之国」章,《集注》谓五者相承,各有次序。窃意有土有民,无非事者。敬其事则心专在是,才敬便有信底意思,民便有观感之心。不敬则心不在焉,事便卤莽,便无终始,全无诚意,何以示信于民哉?既敬而信,则主一之功到而无不悫实者。其自奉必薄,必能节以制度矣。制度无非出于民者,既知省节,必是以民为念,而知所以爱之也。爱之则不敢伤之,必欲厚其生。然非及时以耕,则其生亦无自而厚,故使之必不违其时矣。不审于相承之意是否?
此等处须看有能如此后方能如此之意,又看有能如此后又不可不如此之意,反复推之,乃见曲折。
主与尸其别如何?既设主祭于其所,又迎尸祭于其奥,本是一神,以奥为尊,以主为卑,何也?宗庙之祭设尸,谓以人类求之。五祀有尸,其义如何?
不是尊奥而卑主,但祭五祀皆设主于其处,则随四时更易;皆迎尸于奥,则四时皆然而其尊有常处耳。据礼家说,祭山川亦有尸,其详不可考矣。
论《韶》、《武》者,大概不出揖让征伐二条。程子则兼《大传》为说,《集注》兼性之反之为说。以《中庸》三知三行观之,及其成功一也。既谓之成功则一,而见于乐又有不同之实,何也?莫是生知安行终不可得而并,虽曰学知利行有可企及之理,恐亦只是全尽得许多道理,论其天成浑然处,其气象终有间否?
不惟《大传》之说不足信,但看两圣人事业气象,自是有等差。如性之反之,成功虽一,然武王地位终是觉得有痕迹在。
樊迟问知,告以敬鬼神而远之。在三代之时,民间所谓鬼神,士则有五祀与其先祖。此樊迟之所当祭,想无后世之所谓淫祠者。告以敬而远,莫只以五祀为戒也?然以子路请祷观之,则曰「祷尔于上下神祇」,程子谓子路以古人之诔对,则是子路但举此诔词,谓其有此祷之理尔,意不在指所祷之神以为请否?
鬼神固不谓淫祀,然淫祀之鬼神既不当其位,未能除去,则亦当敬而远之耳。
先生答安卿忘食忘忧,是逐事上看,一愤一乐,循环代至。今略借一事明之。学乐至于三月不知肉味,此发愤忘食底意。及其得之深,乃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此乐以忘忧底意。想其逐事上皆有此义,故一愤一乐,循环代至。然亦不以此而终身,其言不知老之将至,盖谦己勉人耳。观耳顺从心之年,乐且不可得而言,况所谓愤耶?
此说得之,然亦太拘滞矣。须看它立言意思如何,不可似此泥著也。
明道先生云:「百官万务、金革百万之众、饮水曲肱,乐在其中。万变皆在人,其实无一事」。某窃意宅百揆、总元戎之任,与高卧草庐,悠然自乐者,其理则一,本无大小之分。所谓禹、稷、颜回同道也。万变乃人之万变,在吾心实无一事。吾之所以为心者,盖无入而不自得,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而已。不审是否?
吾之所以为心者,如何而能无入而不自得?此须意会,不可只作闲话说过便休也。
太王有剪商之志,而太伯不从。太王欲传位季历以及昌,则太伯逊位而去。莫是剪商之事在我虽不从而难必于后人,若不逊位而去,则又兄弟争国,违父之命,已先失德,此所以固让也?太王既有避狄之心,何故又萌剪商之志于数十年之前?莫是以其理与天命推之,知商之必亡,周家世世脩德,知不能违天命之眷付耶?方其去豳也,为民之故,不欲驱之锋镝。及其传季历以及昌,亦为民之故,必欲救之水火之中。故避狄剪商,亦时焉耳而已。事虽不同,其心则一,均之为民,无所利也。
太伯只是不欲为此事耳,今亦未见其曲折,不须如此穿凿附会也。
「成于乐」,是古人真个学其六律八音,习其钟鼓管弦,方底于成。今人但借其意义以求和顺之理,如孟子「乐之实,乐斯二者」,亦可以底于成否?
古乐既亡,不可复学,但讲学践履间可见其遗意耳。故曰今之成材也难。
子罕言利,程子谓计利则害义。害义则勿道可矣,又罕言,何也?
有自然之利,如云「利者义之和」是也。但专言之,则流于贪欲之私耳。
夫子教人,不出博文约礼二事。在门人莫不知有此学,惟颜子独于博约之间有所进,有所得,故高者有可攀之理,坚者有可入之理,在前在后者有可从而审其的之理。非若其它,仅可以弗畔而已。此门人之所以不可企及也。
此说得之。
升堂抠衣用两手,则手中无所执矣。若有所贽及执圭,则升堂有不必抠衣,但防其不至摄齐否?
执圭而升,则足缩缩如有循,自不至摄齐矣。
执圭上如揖,下如授。既曰平衡,而又有上下,莫是心与手齐,如步趋之间,其手微有上下,但高不至过揖,下不至过授否?
得之。
明衣之制。
未详,当阙。
《近思录》「生之谓性,性即气」一段。
此段看得好,更详味之。
答李尧卿 南宋 · 朱熹
《禘说》举赵伯循谓鲁太庙以周公为始祖,以文王为配。赵莫只是以意推之否?
《春秋纂例》中引證甚详。
每事问之义如何?
盖平日讲学,但闻其名而未识其器物,未见其事实,故临事不得不问耳。
比干之忠方始谓之仁,然亦只是一事之仁。
详味孔子之言,比干恐不是一事之仁。
祭有小大,有天地之祭,山川之祭,社稷之祭,又有所谓五祀之祭及先祖之祭。不知随其大小各有其神耶?抑天地间只一理感通耶?窃尝思其说,天地之间,自其成形而观之,或小或大,不能无别。故王者既为天下之主,则天地之大,王者当之,故王者祭天地。而推之诸侯,为一国之主,则境内之名山大川诸侯祭之。士为一家之法,则家之有门户中霤之属,为士者祭之。若夫社稷,则专为民而设,凡有土有民者,莫不各有所建社稷而祭之。必有祖,而祖在所祭,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莫不有先祖之祭。若论小大之制,则因王公士庶而为之等差,其祭秩不能无分别也。若论其所以致祭之理,则所谓「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诚之不可掩」处,则上而王者之于天地,下而士庶之于五祀、祖先,其感通只一理耳。上蔡谓「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即此而推,天地精神便是王者精神,其鬼神之德,感通之理,不容有所分别也。妄意推求,不审是否?
大概如此,然更有分别曲折处,宜详味之。
三代革命,何故要改正朔?夏时既正,必欲改之,商、周无乃好异而未尽相承之义。春夏秋冬,以成一岁,此时序之正。必欲改之,无益于事,只见乱天时耳。其改之之义谓何?
改正朔,所以新民之耳目。古人盖有深意,而子丑之月亦有可为岁首之义。
孔子于定公时堕三都,欲收其甲兵。孟氏不肯堕郕,围之不克。圣人举事自是精审,何故郕不肯从命?及围之又不克,何也?
三都当堕,是时又有可堕之势,故因而乘之。孟氏亦非不肯堕,但其守者不肯,因唤醒了孟氏耳。
某往年因与先兄异居,不知考《礼经》,辄从世俗,立家先龛子。妄意按温公《书仪》立牌子,不知用古尺,只用匠者尺,颇长大。且实植于趺,考用紫囊,妣用绯囊,考妣共用一木匣,从上罩下至趺。伏承台诲云:「而今不可动」,谨辄再有恳请。家中所设之主既不可动,寻常只讲俗节之祭。向来祭礼行于先兄之家,时祭及祢祭,某皆预陪祭执事之列。自先兄去后,舍侄承祭祀,祧高祖而祀先兄为祢。某家中既有家先,上阙高祖之祭,下无祢祭,于心实不安。欲于时祭毕,移馔一分祭高祖于某家,某主之。遇当祭祢之月,亦欲私举祢祭,如何?又恐祭礼既行于嫡子之家,在某只得讲俗节之祭。若举此二祭,又成支子有祭,庶子祭祢,于《礼经》不合。
此事只合谨守《礼》文,未可遽以义起也。况有俗节,自足展哀敬之诚乎。
某家中自高祖而上三墓埋没草间,高祖墓又被曾叔祖以不利其房下欲改葬。方发故圹,见其中甚温燥,仓皇掩塞,墓面砖石狼籍,自先世皆不及整。三墓相去三四里之内,又在田头,某往来其下,甚不遑安。今欲重脩整,春秋薄讲墓祭之礼,令舍侄主之。不审于亲尽之墓合祭否?
墓祭无明文,虽亲尽而祭,恐亦无害。
自高祖至祢,忌日之衣服饮食主祭者当如何?众子孙当何如?伯叔父母、兄弟、孙侄、嫡子、众子及再从、三从已往,忌日又当如何?
横渠忌日衣服有数等,今恐难遽行,且主祭者易以黪素之服可也。
答李尧卿 南宋 · 朱熹
前书所喻《大学》改字处,已报方簿矣。郑氏字不必去,亦无害也。「尽」字固可兼得「切」意,恐「切」字却是尽于内之意。若只作「尽」字,须兼看得此意乃佳耳。《康诰》小序以为成王封康叔之书,今考其词谓康叔为弟而自称寡兄,又多述文王之德,而无一字及武王者,计乃是武王时书,而序者失之。向来于《或问》中曾有此一段,后觉其非急,遂删去之,今亦不必添也。但存此一句,读者须自疑著,别去推寻也。
答李尧卿 南宋 · 朱熹
《或问》所释皆因经文,独「致知」举程子五条于格物之前,何也?莫是格物致知亦难截然分先后,故《或问》于此章一衮说去否?
格物致知只是一事,难分先后。
「穷理」举延平先生说,推其意亦不出于程子。谓其规模之大、条理之密有所不逮者,莫是延平穷一事必待其融释脱落然后别穷一事?若偶于此一事尚未能遽尔融释,是终为此一事所拘,不若程子云且别穷一事,或先其易,或先其难,此便是所不逮处否?
程子之言诚善,然穷一事未透,又便别穷一事亦不得。彼谓有甚不通者,不得已而如此耳。不可便执此说容易改换,却致功夫不专一也。
穷理之学,于六十四卦大象便是贯通处否?
贯通须是无所不通,如此说却拘束了。
经文先从明明德于天下节次说来,说至下工夫之处,始谓致知在格物。又从物格知至节次说去,说至成功之终处,谓天下平。所以如此反覆推说者,欲人知夫进功之序,则不可不勉,又知夫成功之终,则不可不至。于传之十章,则专以进功为言。盖进功之序在学者当深知其然,则成功之验自可终耳。此传文释经之意也。
此说得之。
「乐意相关禽对语,生香不断树交花」,此语形容得浩然之气。莫是那相关不断底意可以见浩然者本自联属,又交花对语便是无不慊与不馁底意否?
只是大意如此,难似此逐字分析也。
仁则通上下言,圣则造其极。孟子于三子清、和、任各以圣言之,此语涉于通上下否?
三子清、和、任正是造其极处。
「天地之塞吾其体」云云,塞者,日月之往来,寒暑之迭更,与夫星辰之运行、山川之融结,又五行质之所具,气之所行,无非塞乎天地者。
「塞」字意得之。
答陈安卿(淳) 南宋 · 朱熹
仁字近看,未审认得意是否,请质诸明训之下。夫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生所得以为心者。其体则通天地而贯万物,其理则包四端而统万善。盖专一心之全德而为性情之主,即所谓乾坤之元者也。故于此语其名义,则以其冲融涵育、温粹浑厚,常生生而不死,因谓之仁。人惟己私蔽之,是以生道息而天理隔,遂顽然不识痛痒而为忍人。人之所以体乎仁者,必此身私欲净尽,廓然无以蔽其所得天地生物之体,其中真诚恳恻,蔼然万物之春意常存,彻表彻里,彻巨彻细,彻终彻始,浑是天理流行,无一处不匝,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贯,如一元之气流行无间断,乃可以当浑然之全体而无愧。若一处稍有病痛,一微细事照管不到,一顷刻稍有间断,则此意便私。私意行而生道息,理便不流通,便是顽麻绝爱处,乌得浑全是仁?如人之一身,浑是血气周流,便是纯无病人。才一指血脉不到,便是顽麻不仁处。颜子三月不违仁,三月之后,则微有少违,然当下便觉融化,依然复不见其违焉。窃意三月之内浑是中心安仁底气象,三月之后便是勉而中否?
中后又不须勉,但久则又不免于有违耳。
「志学」是于斯道方识得大纲大体,其心一直向乎此以求之,视听、寝食、讲论、思索无时不念念在此,更不参差插杂,转虑却顾,迟回于天理人欲之间而不决,此即格物致知用工处也。「立」是于大纲大体已把得定,确然有主于中,持之坚,守之固,而不为外物所迁夺,此即诚意正心修身用工处也。「不惑」是于大纲大体中又极节目纤悉皆昭晰明彻,灼然真知其蕴而无一理之或疑矣,此即物格处也。「知天命」是又总其精粗大小根原所自来处,全体廓然洞明而会万理于一本矣。此即知至处也。「耳顺」是我与理一,彻表彻里无间隔违逆,声才入心便通,不待吾有以听于彼,凡入吾闻者,无非至理精义,此又物格知至之熟处也。「从心」则心体浑沦是义理,如一团光润良玉,如百鍊明莹精金,至是则非由我矣。凡有动皆随心之所之,行便行,止便止,喜便喜,怒便怒,恻隐便恻隐,羞恶便羞恶,无不从容大道上行,而莫非准绳规矩之至,绝不容一毫有我于其间。此又意诚心正身修之熟处也。不审如此分别得否?
「立」是物格知至而意诚心正之效,不止是用工处。「不惑」、「知命」是意诚心正而所知日进不已之验,以至「耳顺」,则所知又至极而精熟矣。馀则来说得之。
孔文子何以谓之「文」?据其妻太叔事,亦大节目处悖理伤义如此,其他更不足道矣。孔子却不没其善而许以好学下问,何也?恐此句直就问谥处说,当时人作此谥,其本意所取者在此,故特因其说而言之,亦姑语其大概而已,非美其有是善而许之否?
此章固因论谥而发,然人有一善之可称,圣人亦必取之,此天地之量也。
陈文子弃马十乘章,《集注》云:「去之它国,不能审度轻重而卒反于齐焉」。「轻重」字何所指而言之?恐重只是去他国不能请方伯连帅以讨崔子之罪,而轻又不能终守其自洁之节,乃恋恋复反其故居云。
陈文子以崔子弑君而去齐可也,它邦未有是事,乃以为犹崔子而去之,所谓不审轻重者此也。
「再斯可矣」,只是就季文子身上行事处说。在学者穷索理义,则思之思之而又思之,愈深而愈精,岂可以数限?而君子物格知至者,万事透彻,事物之来皆有定则,则从容以应之,亦岂待临时方致其思?不审此语只是文子事?抑众人通法,皆当以再为可耶?不容有越思耶?而程子又何故只就为恶一边说也?
物格知至者应物虽从容,然临事岂可不思?况未至此,又岂可不熟思耶?故以再思为众人之通法。盖至此则思已熟而事可决,过则惑矣。
「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有人实无憾朋友之心,但于日间合用之物,贫无财,置之也艰,故或敝则阙其用,亦不能恝然忘情于是物而不为之叹惜。不审此于无憾意有妨否?
虽无憾于朋友,而眷眷不能忘情于已敝之物,亦非贤达之心也。
「可也简」,「可」者,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上句「可使南面」亦有「可」字,此「可」字乃实许之,与下「可」字意不同。不审以何别之?
「可」字单称与下文有所指者不同。
「不如乐之」者,此「乐」字与颜子之乐意思差异否?
较其大概亦不争多,但此乐之者,「之」字是指物而言,是有得乎此道,从而乐之也。犹「乐斯二者」之「乐」,「乐循理」之「乐」。如颜子之乐又较深,是安其所得后,与万物为一,泰然无所窒碍,非有物可玩而乐之也。
发愤忘食,是始者著力去求之时;乐以忘忧,是后来有得而安之时。二者先后自不同,而气象亦自不相并。按《集注》意,是二者齐著力到老,如何是二者之辩处?恐在学者于此有先后之截,而圣人生知安行,彻始彻终浑是如此,将那个截做先,将那个截做后?但以其序而言,则且如是分别否?抑尝玩味此章三句,固是谦己勉人如此,然亦可见圣人之心别无它,从生至死,全浑沦在义理中,相与周流不少离,而身世事物之念皆洒然不凝于胸次也。不审是否?
忘食忘忧,是逐事上说。一愤一乐,循环代至,非谓终身只此一愤一乐也。逐事上说,故可遂言不知老之将至,而为圣人之谦辞。若作终身说,则愤短乐长,不可并连下句,而亦不见圣人自贬之意矣。来喻未然,而《集注》亦未尽也。
「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盖胸中和乐然后于食能甘美而饫饱,临乎哀戚之地,此心为之感动,而吾之哀戚亦兴,然于食盖不下咽矣,岂能甘美而饫饱也?哭者哀之至,吊死而至于哭,必其情之厚者,非寻常行吊比也。其思感伤悴中,情之所形,必不能顿然遽释于一哭之退而便歌乐。此二者皆天理自然而然,真情自有所不忍处,而非人所强为者。圣人但由天理行,顺之而不逆耳。是谓情性之正,本中而达和,而仁之所以流行者也。然质之日用间,则此事更有曲折。如临乎有丧者之侧,主人固留饮,或辞之不得,或与长者同行,长者留则少者有不得而辞者。辞以实,则形主人之非礼;辞以疾,则伪难掩;力辞而峻拒,则又恐咈情而近于硁硁之信,果不知如何为当。其有情轻不至于哭,但以寻常行吊者,恐亦不能终食之间不化,或感物而笑乐,或燕会于它所,与夫送人之葬而与饮胙燕宾等类,不审有妨无妨如何?若谢氏此章之说,其末意恐施于情厚而当哭者则未稳否?
圣人情性之正,当于哀未遽忘处看。谢氏乃以忘处为正,岂习忘养生之馀习耶?闻《韶》忘味之说亦然,恐皆过矣。所喻行吊而遇酒食,此须力辞,必不得已而留,亦须数辞先起,不可醉饱。
程子曰:「行藏安于所遇,命不足道也」。又谓命为中人设,上智更不言命。然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又曰:「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又曰:「公伯寮其如命何」?皆断以命而安之之辞,何也?命遇之说,望为剖示。
三语皆必其不能为害之词,与不得已而听命以自安者不同也。
伯夷何以只知有父命而不知有天伦,叔齐何以只知有天伦而不知有父命?恐是在伯夷则其兄弟系于己而父命系于公,以二者权之,则父命为尊而兄弟为卑;在叔齐则其父子系于己而天伦系于公,以二者权之,则天伦为重而父子为轻否?
以天下之公义裁之,则天伦重而父命轻。以人子之分言之,则又不可分轻重,但各认取自家不利便处,退后一步,便是伯夷、叔齐得之矣。胡氏《春秋》后有谨始例说得好。
子路请祷,《集注》举《士丧礼》「疾病行祷五祀」,程子曰:「祷者,悔过迁善以祈神之祐也」。范氏亦曰:「子之于父,臣之于君,有疾而祷,礼之常也」。然世俗才疾病,则靡神不祷,靡祀不修,此乃烛理不明而惑于淫怪,不知死生有命在天,彼沉魂滞魄安能寿之而安能夭之?是特乡闾庸夫庸妇鄙陋之见耳。今子路如此举而诸家如此说,则亦有此理而或可为之耶?
疾病行祷者,臣子之于君父,各祷于其所当祭,士则五祀是也。子路所欲祷必非淫祀,但不当请耳。故孔子不以为非,而但言不必祷之意。
圣人忧世觉民之心,终其身至死而不忘耶?抑当忧世觉民非其时,此意亦尝在怀,但不戚戚发露也?若终其身常不忘,则不见圣人胸中休休焉和乐处。若时或恬然,不戚戚发露,则又不见圣人于斯人其心相关甚切处。若忧世之心与和乐之心并行而不悖,则二者气象又为何如?
圣人之心,乐天知命者其常也,忧世之心则有感而后见耳。
君子于其所当怒者,正其盛怒之时,忽有当喜事来,则如何应?将应怒了而后应喜耶?抑中间且辍怒而应喜,喜了又结断所怒之事耶?抑当权其轻重也?
喜怒迭至,固有轻重。然皆自然而应,不暇权也。但有所养,则其所应之分数缓急不失轻重之宜耳。
先生尝说善人不足任道,狷者刚介有守,有骨肋,做得事。如曾子、孟子,皆过于刚;如文帝是善人,只循循自守;武帝有狷底气象,足以大有为。又尝说孟子比原宪,则宪狷介谨守有馀,然不足以任道,孟子便担当做得事。其说「狷」字意不同,何也?
狂者志高可以有为。狷者志洁,有所不为而可以有守。汉武帝不是狷,恐听之不审也。武帝近狂,然又不纯一,不足言也。
为善则福报,为恶则祸报,其应一一不差者,是其理必如此,抑气类相感自如此耶?
善恶各以气类相感而得其应,便是理合如此。
淳向者道院中常问未发之前是静,而静中有动意否?先生答谓不是静中有动意,是有动之理。淳彼时不及细审,后来思之,心本是个活物,未发之前虽是静,亦常惺在这里。惺便道理在,便是大本处,故谓之有动之理。然既是常惺,不恁地瞑然不省,则谓之有动意,亦岂不可耶?而先生却嫌「意」字,何也?恐「意」字便是已发否?抑此字无害而淳听之误也?凡看精微处恐易差,更望示教。
未动而能动者,理也;未动而欲动者,意也。
人心是个灵底物,如日间未应接之前,固是寂然未发,于未发中,固常恁地惺,不恁瞑然不省。若夜间有梦之时,亦是此心之已动,犹昼之有思。如其不梦未觉,正当大寐之时,此时谓之寂然未发,则全沉沉瞑瞑,万事不知不省,与木石盖无异,与死相去亦无几,不可谓寂然未发。不知此时心体何所安存?所谓灵底何所寄寓?圣人与常人于此时所以异者如何?而学者工夫此时又以何为验也?
寤寐者,心之动静也。有思无思者,又动中之动静也。有梦无梦者,又静中之动静也。但寤阳而寐阴,寤清而寐浊,寤有主而寐无主,故寂然感通之妙必于寤而言之。
昏礼用命服,程子常论之矣。然以得为悦言之,恐涉于以利言也。若其意在于为悦,则终是令人有怍容,不审于礼果合如何?淳正月欲行亲迎,欲只用冠带,如何?
昏礼用命服,乃是古礼。如士乘墨车而执雁,皆大夫之礼也。冠带只是燕服,非所以重正昏礼,不若从古之为正。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七。又见《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五五、学行典卷七二、学行典卷一○五、学行典卷一四○、礼仪典卷三一。
答陈安卿 南宋 · 朱熹
《大学》举「吾十有五」章,来教云:「立是物格知至而意诚心正之效,不止是用功处。不惑、知命是意诚心正而所知日进不已之验,以至于耳顺,则所知又至极而精熟矣」。淳窃疑夫立者,确然坚固,不可移夺,固非真知不能。然此时便谓物已格,知已至,恐莫失之太快否?又事物之理精微眇忽,未至于灼然皆无疑惑万理根原来处,未洞见天命流行全体,安得谓之知已至?曰「所知日进不已」,则是面前犹有可进步,又安得全谓之至?而耳顺又云「所知至极而精熟」,又何言之重复也?而《集注》于耳顺条方云「知之至」,又何也?凡此皆浅见未喻。抑此之旨在圣人分上言,则圣人合下本是生知,义理本是昭著,自儿童知已至极,本无疑惑,天命全体本无蔽隔。当入大学,则亦漫勘验其所以然,随众做些小致知格物工夫。虽做此工夫,而与众超越云云。若以学者为学之序言,则自其志学时方一一做致知格物工夫,以考察夫义理。积十五年之功,至于确然有立时,是亦真有所知然后能然,未可便谓物已格,知已至。
细思此意,只得做学者事看。而圣人所说,则是他自见得有略相似处,今窥测它不得也。正如曾子借忠恕两字发明一贯之妙,今岂可谓圣人必待施诸己而不愿,然后勿施于人也?然曾子所借犹有迹之可拟,此则全不可知,但学者当以此自考耳。
来教孔文子章云:「此章固因论谥而发,然人有一善之可称,圣人亦必取之,此天地之量也」。淳谓自圣人平心泛论人物言之,则凡有一善之可称,虽元恶大憝,亦必取之,如天地之量,无所不容。自学者精考人物言之,则圣人所取之善当实体以为法,而其不善则亦当知所以自厉。
大概是如此,然不必说得太过,却觉张皇,无涵蓄意思。
「再思可矣」,「再」字未详。如何方是一番思,如何方是再番思?
事到面前,便断置了,是一番思。断置定了更加审订,是第二番思。
「桓魋其如予何」,「匡人其如予何」,「公伯寮其如命何」,来教云:「三语皆必其不能为害之辞,与不得已而听命以自安者不同」。淳窃谓三语皆是必其不能为害之辞,此便是圣人乐天知命处。见定志确,断然以理自信,绝无疑忌顾虑之意。虽曰命而实在主于理,浑不见有天人之辨。彼不得已而听命以自安者,本不顾夫理义之当如何,但以事势无可奈何,遂委之命以自遣,而实未能自信乎命,与圣人之所谓命者自不同。程子所谓命为中人设,即此等所谓命耳。故在圣人分上,则此等命不足道也。是则圣人之所谓命与常人之所谓命者事同而情异焉。不审是否(圣人所谓命者莫非理。)?
上二语是圣人自处处验之已然,而知其决不能害己也。下一语是为子服景伯等言,知其有命而未知其命之如何,但知公伯寮之无如此何耳。
来教论夷、齐云:「以天下之公义裁之,则天伦重而父命轻。以人子之分言之,则又不可分轻重,但各认取自家不便利处,退后一步,便是伯夷、叔齐得之矣」。淳详此,窃谓诸侯继世袭封,所以为先君之嗣而爵位,内必有所承,上必有所禀,而大伦大义又不至于相悖,端可以光付托而无歉,然后于国为正。伯夷、叔齐以天伦言之,则伯夷主器之嫡,在法固当立。然不得先君之命,则内无所承,乌得以嗣守宗庙而有国也?以父命言之,则叔齐固有命矣,然伯夷长也,叔齐弟也,叔齐之德不越于伯夷,其父乃舍嫡立少,是一时溺爱之私意,非制命以天下之公义者也。乱伦失正,王法所不与,何可以闻于天子而抚国也?此皆在己有碍而不利便处。此在伯夷,所以不敢挟天伦自处,以压父命之尊,只得力辞而不受,而决然不敢以或受。在叔齐,所以不敢恃父一时之命以压天伦之重,只得固让而不为,而决然不敢以或为。此是据其分之所当然,以求即乎吾心之安。盖不如是,则于心终不安。为伯夷者,是不受之先君,不受之天王而受之于弟;为叔齐者,是成父之非命而干王法也,岂得为受国之正乎?
此说得之,但更看求仁得仁处。
再问子路请祷。
大概是如此,但推得太支蔓,如云「祷尔于上下神祇」,只是引此古语以明有祷之理,非谓欲祷于皇天后土也。
又尝疑《集注》曰:「圣人未尝有过,无善可迁,其素行固已合于神明,故曰丘之祷久矣」。夫自其论圣人所以无事于祷者,其义固如此。然此一句乃圣人自语也,圣人之意岂有谓我未尝有过,无善可迁,其素行固已合于神明哉?不审此问少曲折,更何如?
圣人固有不居其圣时节,又有直截担当,无所推让时节。如「天生德于予」,「未丧斯文」之类,盖诚有不可掩者。
《小学》载庾黔娄父病,每夕稽颡北辰,求以身代,而全文此下更云数日而愈,不审果有此应之之理否?若果有应之之理,则恐是父子一气,此精诚所极,则彼既馁之气因复为之充盛否?抑此适遭其偶然,而实非关于祷,实无转夭为寿、转祸为福之理?人子于此虽知其无应之之理,而又却实行其礼,则恐心足不相似。
祷是正礼,自合有应,不可谓知其无是理而姑为之。
来教云:「寤寐者,心之动静也。有思无思者,又动中之动静也。有梦无梦者,又静中之动静也。但寤阳而寐阴,寤清而寐浊,寤有主而寐无主,故寂然感通之妙必于寤而言之」。淳思此,窃谓人生具有阴阳之气,神发于阳,魄根于阴。心也者,则丽阴阳而乘其气,无间于动静,即神之所会而为魄之主也。昼则阴伏藏而阳用事,阳主动,故神运魄随而为寤。夜则阳伏藏而阴用事,阴主静,故魄定神蛰而为寐。神之运,故虚灵知觉之体烨然呈露,有苗裔之可寻。如一阳复后,万物之有春意焉,此心之寂感所以为有主。神之蛰,故虚灵知觉之体沉然潜隐,悄无踪迹。如纯坤之月,万物之生性不可窥其朕焉,此心之寂感所以不若寤之妙,而于寐也为无主。然其中实未尝泯,而有不可测者存。呼之则应,惊之则觉,则是亦未尝无主而未尝不妙也。故自其大分言之,寤阳而寐阴,而心之所以为动静也。细而言之,寤之有思者,又动中之动而为阳之阳也;无思者,又动中之静而为阳之阴也。寐之有梦者,又静中之动而为阴之阳也;无梦者,又静中之静而为阴之阴也。又错而言之,则思之有善与恶者,又动中之动,阳明阴浊也。无思而善应与妄应者,又动中之静,阳明阴浊也。梦之有正与邪者,又静中之动,阳明阴浊也。无梦而易觉与难觉者,又静中之静,阳明阴浊也。一动一静,循环交错,圣人与众人则同,而所以为阳明阴浊则异。圣人于动静无不一于清明纯粹之主,而众人则杂焉而不齐。然则人之学力所系于此亦可以验矣。
得之。
「宰予昼寝」(云云。)予虽非颜、闵之伦,而在圣门亦英才高弟,皆圣人所深属意者。而予懈怠如此,故/(云云。)学者自是不可懈怠,非有已前许多说话也。
又前段云「吾职分已修,而吾事业已毕乎。吾生已足,而吾将俯仰无愧乎」/(云云。)义理无穷,若自谓四事都了而可以自安,则虽不昼寝而已为懈怠矣。此段大支蔓,语气颇似张无垢。更宜收歛,就亲切处看。此事可否,两言而决耳,何用如此说作耶?
「仁者先难而后获」,先难,克己也。既曰仁者,则安得有己私?恐此「仁者」字非指仁人而言,语脉犹曰:「所谓仁云者,必先难后获乃可谓之仁」。
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语意正如此。仁者虽已无私,然安敢自谓已无私乎?来示数卷,此一样病痛时时有之。
子贱之成德实出于圣门,夫子归于鲁多贤者。圣人谦厚,于此事可见。而苏氏说恐未尽。
不然。
又《集注》曰:「先其事之所难而后其效之所得,仁者之心也」。此处下「心」字是如何?岂此处便已是仁者之心耶?抑求仁而其心当如是也?晓此一字未彻。
仁者之心如是,故求仁者之心亦当如之。
又吕氏四句,正是解此章四句。然「不惮所难为」一句,似亦只说得先难意,而后获意思不切。如何?
当时本欲只用吕说,后见其有此未备,故别下语。又惜其语非它说所及,故存之于后耳。
《述而》第三十二章既以「为之不厌、诲人不倦」自许,而第二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集注》又谓「皆我所不能有」。或者疑圣人之意不应如此相反,欲以第二章亦为自许之词,而「何有于我哉」只谓其何但我有,此众人皆能如此,庶前后意不相背。淳为说以破之曰:「圣人之言各随所在而发,未尝参差插杂。当其有称夫子以圣且仁者,故夫子辞之而不敢当,因退而就夫为之不厌、诲之不倦以自处。此是为谦之意,是辞高而就卑也。及人以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二事归之夫子,则又辞之以我所未尝有,此时为谦之意,是辞其有能以就无能也。二处之言虽相袭,而意之所主各自不同」。
不居仁圣,已为谦矣。以学不厌、诲不倦为无有,又谦之谦也。至于事父兄公卿一节,则又谦谦之谦也。盖圣人只见义理无穷,而自己有未到处,是以其言每下而益见其高也。
《论语或问》说桓魋匡人不能违天害己处。
此问病处亦与昼寝章相类。
又圣人既知天生德于我,决无可害之理矣,而避患又必周详谨密者,何耶?将圣人知人之决不加害者,盖灼知天理而无疑也(「此身为天地附托至重」云云。)?
患之当避,自是理合如此,众人亦然,不必圣人为然也。
「君子坦荡荡」,「坦荡」二字只相连,俱就气象说,只是胸怀平坦宽广否?抑「坦」字就理说,由循理平坦,然后胸怀宽广也?
只合连说,看下文对句可见。
「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集注》云:「盛德之容中正和平,阴阳合德」。窃尝因其言而分之,以上三截为阳而下三截为阴,似乎有合。然又以上三截为阴而下三截为阳,亦自有合,未知所决。抑圣人浑是一元气之会,无间可得而指。学者强为之形容,如且以其说自分三才而言,则温然有和之可挹而不可屈夺,则人之道也;俨然有威之可畏而不暴于物,则天之道也;恭顺卑下而恬然无所不安,则地之道也。自阳根阴而言,则温者阳之和,厉者阴之严,威者阳之震,不猛者阴之顺,恭者阳之主,安者阴之定。自阴根阳而言,则温者阴之柔,厉者阳之刚,威者阴之惨,不猛者阳之舒,恭者阴之肃,安者阳之健。盖浑然无适而非中正和平之极,不可得而偏指者也。
此说推得亦好。
泰伯之事,《集注》(云云。)当时商室虽衰,天命时势犹未也。太王乃萌是心,睥睨于其下,岂得不谓之邪志?泰伯固让,为成父之邪志,且自洁其身,而以所不欲者推之,后人何以为至德?《集注》所谓岂无至公之说,又果何如?
剪商乃《诗》语,不从亦是《左氏》所记,当时必有所据。看《书》中说「肇基王迹」,《中庸》言武王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绪则可见矣。此圣贤处事之变,不可拘以常法处。而太伯之让,则是守常而不欲承当此事者也。其心即夷、齐之心,而事之难处则有甚焉。尚以成父之邪志责之,误矣。
「以能问于不能」章,《集注》采尹氏「几于无我」,「几」字只就「从事」一句可见邪?抑并前五句皆可见邪?犯而不校,亦未能无校,此可见非圣人事。
颜子正在著力不著力之间,非但此处可见,又只就从事上看便分明,不须更说无校之云也。
「笃信好学」犹笃行之云,不是两字并言,既笃而又信否?《集注》云:「笃,厚而力也」。何谓厚而力?只是其心加隆重于此,而又恳切于为之,既不轻信而又不苟信否?
笃信只是信得牢固,不走作耳,未有不轻信、苟信之意。不轻不苟却在好学上见。
《泰伯》第十六章,苏氏有是德无是德之说,所谓德者,是原于天命之性否?
「德」字只是说人各有长处,不必便引到天命之性处也。
「恫而不愿」,「愿」字何训?或谓谨愿,则有不放纵之意。或谓愿悫,则有朴实之意。二说各不同,不审其义果如何?第十七篇「乡原」章亦引荀子愿悫之说。
二说无甚不同,乡人无甚见识,其所谓愿未必真愿,乃卑陋而随俗之人耳。
《集注》又曰:「侗,无知;倥倥,无能」。窃意侗者,同也,于物同然一律,瞑无识别,是犹是也,非犹是也。倥者,空也,倥而又倥,是表里俱倥,无寸长之实。
此亦因旧说,以字义音韵推之,恐或然耳。此类只合大概看,不须苦推究也。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集注》云:「言以是为善,非谓必欲如是也」。窃谓善者微有未稳。善者则有嘉善之意,此不厌但不嫌远而已,盖圣人平日简淡。
以下文推之,圣人凡事子细,初无简淡之意。若如所说,则记者当云「脍不厌粗,食不厌粝」乃为正理,不应反作如此说也。
「不得其酱不食」,《集注》云:「恶其不备也」。窃疑「恶」字太重,似见圣人有意处。
恶其不备,非恶其味之不美,但忘其贪味,不苟食耳。
《集注》中「仲尼」不易为「夫子」,何也?若如《中庸》第二章所辨,则恐在当时为可耳。
不曾如此理会,恐亦不须如此理会也。《中庸或问》乃为近年有以此疑《中庸》非子思之作者,故及之耳。
「文」之为说,大要只是有文理可观之谓。盖凡义理之载于经籍而存乎事物之间,与夫见于威仪华采而为盛德之辉光,形于礼乐制度而为斯道之显,及所引为有文理之可观者皆是/(云云。)物相杂故曰文,如前所说是也。如下面分别诸说,则恐未然。如曰「则以学文」,何以见其不为威仪华采、礼乐制度耶?
《大学》疑《或问》云「人物之生,莫不得其所以生者,以为一身之主」,近改「物」字作「类」字。窃意「类」字意固不重叠,而字似少开,不若只依「物」字。
向来改此「类」字,盖为下文专说人之明德,故不可下「物」字。若作「物」字,即须更分别人与物之所以异乃为全备。近已如此改之矣。
《或问》云:「既真知所止,则其必得所止,若已无甚间隔」。窃疑「若已」字辞旨恐未明白,欲改作「亦非有甚间隔」。
「若」字意自分明,未是真无间隔也。
「格物」章《或问》云:「其所以精微要妙,不可测度者,乃在其真积力久,心通默识之中」。此句晓之未详。
此处细看,当时下语不精,今已改定。
《或问》又曰:「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也」。此句晓之未详。不审此只是方其正一一格物时,犹可勉励用工夫以格之,如所谓豁然贯通处,必真积之久,从容涵泳,优游纯熟,不期而自到,非彊探力索可拟议以至耶?抑是既到豁然贯通地位,便是真知透彻(云云。)?若于此而犹用力思索,便是沛然自得。
前说只以文义推可见,何待如此致疑耶?
《或问》所引《书》「降衷」以下八言,虽皆所以證夫理,而其相次莫亦有序否?尝试推之:降衷自天赋于人而言,秉彝自人禀于天而言。衷者,理之至善而无妄也,彝则理之一定而有常也。常即善之所为,因有是善,故能常。衷者统言,彝则指定言。此二句方举其大纲,而下文则详之。「天地之中」,统言天地间实理浑然大中,无所偏倚,为万邦之极,而万物之生莫不以是为枢纽也。此比所谓衷则又加确矣。「天命之性」,指是理降而在人,为赋生之全体,而性则实即夫天理之中,而非有二者。是二言者,一言天,一言自天而人,又所以兼明夫天赋于人而详其降衷之意也。「仁义之心」,仁义乃即天命之性指其实理,而心则包具焉以为体而主于身者也。此比所谓彝则又加实矣。「天然自有之中」,又细言是理之散于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然一定之则,无过无不及,皆天之所为而非人之力者。「而其实又不外于其心」,此二句又就性而言,合衷彝而结之。盖万物虽各有当然无过不及之理,然总其根源之所自,则只是一大本而同为一理也。此理人物所共由,天地间所公共,所以谓之道。而其体则统会于吾之性,非泛然事物之间而不根于其内也。窃疑此下更宜以周子所谓无极而太极以包天人、事物、体用、动静、内外、终始一贯为说,似于八言之下其意尤为圆也。而不之取,不审何也?
当时只以古今为次第,未有此意。周子语意差远,故不得引以为證,恐却费注解也。
延平格物之说,原其意亦自程子说中得之(云云。)又尝疑前面反复论难,专以程说为主,盖不可以复加矣。至此段引延平说,则又曰有非他说所能及,未易以口舌争,其辞似抑扬低昂,有左程右李、别立一家之意。
「它说」是指门人说,语意自明,何疑之有?
传言谨独,正就诚意著工夫处说。《或问》又就意已诚之后说。夫意之诚者既无所不尽,真能慊快充足,仰不愧,俯不怍,到此地位,其势决然自不能已矣。而犹曰不敢弛其谨独之劳焉,所以防虑省察,使其日新又新而不至于间断,何也?恐此时所谓谨独与向时所谓谨独者大不同。
两说不见其不同,但说到此恰好著力,不可间断耳。
「絜矩」《或问》云:「各得其分,不相侵越,广狭长短,平均如一」。此四句晓之未详。
所恶乎左,便是左边人侵了自家左边界分,而我恶之。故我亦不以此待右边人,而不侵他右边之左,如此方得左边界分分明。又以所恶乎右者度之,方得右边界分分明。上下前后,亦莫不然,则四至所向皆得均平,而界分方整,无偏广偏狭之病矣。
「作新民」是成王封康叔之语,而《或问》中曰武王,何也?
此《书序》之误,五峰先生尝言之。旧有一段辨此,后以非所急而去之。但看此与《酒诰》两篇只说文王而不及武王,又曰「朕其弟小子封」,又曰「乃寡兄勖(武王自称,犹今人云「劣兄」。)」,则可见矣(周公初基一节是错简。)。
又杂疑《中庸序》曰:「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人心只是就形气上平说天生如此,未是就人为上说。然上文又曰:「或生于形气之私」,乃却下「私」字,何也?私恐或涉人为私欲处说,似与「上智不能无人心」句不相合。不审如何?
如饥饱寒燠之类,皆生于吾之血气形体而它人无与焉。所谓私也,亦未便是不好,但不可一向徇之耳。
程子曰:「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痛」。如先生旧时,亦尝有寿母生朝及太硕人生朝,与向日贺高倅词,恐非先生笔,不审又何也?岂在人子自己言则非其所宜,而为父母、待亲朋,则其情又有不容已处否?然恐为此则是人子以礼律身,而以非礼事其亲,以非礼待于人也。其义如何?
此等事是力量不足放过了处,然亦或有不得已者,其情各不同也。
程子以心使心之说,窃谓此二「心」字只以人心道心判之自明白。盖上「心」字即是道心,专以理义言之也。下「心」字即是人心,而以形气言之也。以心使心,则是道心为一身之主,而人心为听命也。不审是否?
亦是如此。然观程先生之意,只是说自作主宰耳。
贫者举事,有费财之浩瀚者,不能不计度繁约而为之裁处。此与「正义不谋利」意相妨否?窃恐谋利者,是作这一事更不看道理合当如何,只论利便于己与不利便于己,得利便则为之,不得则不为。若贫而费财者,只是目下恐口足不相应,因斟酌裁处而归之中,其意自不同否?
当为而力不及者,量宜处乃是义也。力可为而计费吝惜,则是谋利而非义矣。
《中庸》「尚絅」条以为己立心明之象,不审如何以为己立心明之象?莫是有美在其中,只要自温好,不用人知否?
此说得之,然更宜详味⑴。
是:《正讹》改作「时」。
⑴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七。又见《永乐大典》卷五五一,《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