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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诚更名序(1190年2月18日) 南宋 · 朱熹
李君棐忱相见于政和,余问其名上字之义,则曰先儒之训以为辅也。
余谓不然,古字多假借,「棐」盖与「匪」通用。
颜监之释班史,有是言矣。
余尝以是考之,凡《书》之言「棐」者,皆当为「匪」,其义乃通。
李君曰:「然则以匪忱为名,愚之所不安也,请有以易之」。
余曰:「去匪而存忱可已」。
李君曰诺,乃书以遗之,而字之曰「存诚」云。
绍熙元年二月十八日,朱熹仲晦父书。
林贯之字序(1199年) 南宋 · 朱熹
莆田林井伯之子小字转翁,间以谓余,请有以易之。
余曰:「日月山川隐疾之外,何适而非名?
唯毋曰翁者,以去自尊之嫌,斯可已」。
乃请井伯姑仍上字,而字以「贯之」,且告之曰:「车之所以转者,轮也。
轮之所以转者,牙之圜也。
牙之所以转者,辐之直而甾于毂也。
毂之所以转者,内空以贯乎轴,而外能使辐以指牙也。
然自毂之外,虽能转物,而未免自转于物。
唯轴则承轸载物以贯夫毂,而未尝有所动焉。
是以不转于物,而物之可转者,皆唯我之所转而莫能违也。
呜呼!
人之为学,至于有以自立其心而不为物之所转,则其日用之间所以贯夫事物之中者,岂富贵所能淫,贫贱所能移,威武所能屈哉?
井伯家传奥学,所以教其子者固宜熟于此矣,贯之其必以余言为不谬云」。
周深父更名序(1200年闰2月1日) 南宋 · 朱熹
水之深者渊回澄澹,人莫能测其源底之所极。
其或未然,则必浚之而后深,此理之必然也。
深父更名以避前圣,其意则已善矣。
而其所欲名者,又即其字而得夫所以深之之道焉,岂不又甚可嘉也哉?
自今以往,因称有警而日有以深乎其内,使相与游者但见其渊回澄澹有异于前而莫际其极,是则深父之果能为深而不负乎此名也夫。
庆元庚申闰月初吉,晦庵病叟书。
释氏论(上 建安吴应槱家藏汤东润跋) 南宋 · 朱熹
或问:「孟子言尽心知性,存心养性,而释氏之学亦以识心见性为本,其道岂不亦有偶同者耶」?
朱子曰:「儒佛之所以不同,正以是一言耳」。
曰:「何也」?
曰:「性也者,天之所以命乎人而具乎心者也。
情也者,性之所以应乎物而出乎心者也。
心也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而以统性情者也。
故仁、义、礼、智者,性也,而心之所以为体也。
恻隐、羞恶、恭敬、辞让者,情也,而心之所以为用也。
盖所谓降衷于民,有物有则者,儒□□□□也。
故其所以尽心知性者,以其穷理而极乎心之所□□□之所有者,无不识也。
所谓□□养性□□□□已而不失其本□则性(下缺)是则情之所发亦无不□□正而可以应物□□馀矣。
□□□□□□□□□性不见其分□□别□□□□给之(下缺)(下缺)其□指□□□□□者,实在精神魂魄之聚,而吾儒所谓形而下者耳。
至其所以识心者,则必别立一心以识此心,而其所谓见性者,又未尝睹夫民之衷、物之则也。
既不睹夫性之本然,则物之所感、情之所发皆不得其道理,于是概以为己累而尽绝之,虽至于反易天常、殄灭人理而不顾也。
然则儒术之所以异其本,岂不在此一言之间乎」?
曰:「释氏之不得为见性,则闻命矣。
至于心,则吾曰尽之存之,而彼曰识之,何以不同,而又何以见其别立一心耶」?
曰:「心也者,人之所以主于身而统性情者也,一而不二者也,为主而不为客者也,命物而不命于物者也。
惟其理有未穷而物或蔽之,故其明有所不照;
私有未克而物或累之,故其体有所不存。
是以圣人之教,使人穷理以极其量之所包,胜私以去其体之所害。
是其所以尽心而存心者,虽其用力有所不同,然皆因其一者以应夫万,因其主者以待夫客,因其命物者以命夫物,而未尝曰反而识乎此心、存乎此心也。
若释氏之云识心,则必收视反听,以求识其体于恍惚之中。
如人以目视目,以口龁口,虽无可得之理,其势必不能不相汝尔于其间也。
此非别立一心而何哉?
夫别立一心,则一者二而主者客(下缺),分矣,而又块然自守,灭情废事,以自弃君臣父子之间,则心之用亦息矣。
(下缺)所指以为心性与其所以从事焉者乃如此,然则不谓之异端邪说而何哉」?
曰:「然则其徒盖有实能恍然若有所睹而乐之不厌,至于遗外形骸而死生之变不足动之者,此又何邪」?
曰:「是其心之用既不交于外矣,而其体之分于内者,乃日相伺而不舍焉,其志专而切,其机危而迫,是以精神之极而一旦惘然若有失也。
近世所谓看话之法,又其所以至此之捷径,盖皆原于庄周承蜩削鐻之论而又加巧密焉尔。
然昧于天理而特为是以自私焉,则亦何足称于君子之门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八。)」!
术:疑当作「佛」。
释氏论(下) 南宋 · 朱熹
或问:「子之言释氏之术原于庄子承蜩削鐻之论,其有稽乎」?
朱子曰:「何独此哉,凡彼言之精者,皆窃取庄列之说以为之。
宋景文公于《唐书》李蔚等传既言之矣。
盖佛之所生,去中国绝远;
其书来者,文字音读皆累数译而后通;
而其所谓禅者,则又出于口耳之传,而无文字之可据,以故人人得窜其说以附益之,而不复有所考验。
今其所以或可见者,独赖其割裂装缀之迹犹有隐然于文字之间而不可掩者耳。
盖凡佛之书,其始来者,如《四十二章》、《遗教》、《法华》、《金刚》、《光明》之类,其所言者不过清虚缘业之论,神通变见之术而已。
及其中间,为其学者如惠远、僧肇之流,乃始稍窃庄列之言以相之,然尚未敢正以为出于佛之口也。
及其久而耻于假借,则遂显然篡取其意而文以浮屠之言。
如《楞严》所谓自闻,即庄子之意,而《员觉》所谓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即列子所谓精神入其门,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者也。
凡若此类,不可胜举。
然其说皆萃于书首,其□□无以继之,然后佛之本真乃□。
如结坛诵咒、二十五轮之类,以至于大力金刚、吉盘茶鬼之属,则其粗鄙俗恶之状,校之首章重玄极妙之指,盖水火之不相入矣。
至于禅者之言,则其始也,盖亦出于晋宋清谈论议之馀习,而稍务反求静养,以默證之,或能颇出神怪,以衒流俗而已。
如一叶五花之谶,只履西归之说,虽未必实有是事,然亦可见当时所尚者止于如此也。
其后传之既久,聪明才智之士或颇出于其间而自觉其陋,于是更出己意,益求前人之所不及者以阴佐之,而尽讳其怪幻鄙俚之谈。
于是其说一旦超然真若出乎道德性命之上,而惑之者遂以为果非尧舜周孔之所能及矣。
然其虚夸诡谲之情,险巧儇浮之态,展转相高,日以益甚,则又反不若其初清虚静默之说,犹为彼善于此也。
以是观之,则凡释氏之本末真伪可知。
而其所窃,岂独承蜩削鐻之一言而已哉!
且又有一说焉,夫佛书本皆胡语,译而通之,则或以数字为中国之一字,或以一字而为中国之数字。
而今其所谓偈者,句齐字偶,了无馀欠。
至于所谓二十八祖传法之所为者,则又颇协中国音韵,或用唐诗声律。
自其唐之稍黠,如惠洪辈者,则已能知其谬,而强为说以文之。
顾服衣冠、通今古,号为士大夫,如杨大年、苏子由者,反不悟而笔之于书也。
呜呼!
以是推之,则亦不必问其理之是非,而其增加之伪迹状明白,益无所逃矣。
宋公之论信而有證,世之惑者于此其亦可以少悟也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八。)
缺处右引作「见」。
徐君季子两贤论 南宋 · 朱熹
史称季札奉使过徐,徐君好札剑,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
还至徐,徐君已死,乃解剑系之冢树而去,诚所谓不以死倍吾心哉。
嗟乎!
此季子之高义,千古知之矣,吾以徐君足以致之也。
札好义,必徐君亦好义,两人相遇之诚,故若此。
以有用之宝剑,何不赠有用之豪杰,乃挂树头,博一日之虚名耶?
岂知徐君平日有至德以孚于人者,使札好徐君之剑,徐君亦一诺不苟,即札死,徐君必挂冢树而去,谅亦不以死背其心者乎。
此其心当日不知,作史者不知,千百载而下,可以尚论,见两贤之同道而然耶!
按:康熙《武进县志》卷三九,康熙刻本。
论讳 南宋 · 朱熹
周人以讳事神,然《雍》诗言「克昌厥后」,《噫嘻》言「骏发尔私」,不为文武讳。
《周礼》一书,《七月》一诗,去古未远,皆未之讳,故《礼》有「昌本」之菹,《诗》有「觱发」之咏,其避讳固未如后世之悉,特不敢指曰「文王昌」、「武王发」。
若泛用二字,则不讳。
如穆王名蒲,其后有王孙蒲;
襄王名郑,诸侯亦有卫侯郑。
虽曰曾以献武废二山,是特当时为尊者讳,故改具敖之名而承袭不易。
厥后又有公孙敖,亦足以泛而言之,未尝讳也。
后世讳「政」,而正月且易其音,视周为密矣。
观王嘉上封事,「无教逸,欲有国」,是为高祖讳矣。
及韦孟谏诗有曰「总齐群邦」,自是而下,犯高祖之讳者凡至五六。
当楚王戊之时,去高祖为未久,而独不之讳,岂汉初惩秦苛禁,凡事简易,其避讳亦未如后世之悉?
至武帝讳彻,谓之「蒯通」,固为武帝讳矣。
至于景帝名启,《史记》谓之「微子开」,而《汉纪》元封元年诏书有「夏后启母石」之言,何为不避之?
《刑法志》「建三典以刑邦国」与「万邦作孚」之类,皆不为始祖避,何耶?
唐陆贽论关中事,每曰「与理同道罔不兴」,《请释赵贵先罪状》曰「胁从罔理」,韩文《进士策问》曰「尧舜垂衣裳而天下理」,又曰「无为而理者其舜也欤」,「治」字皆易为「理」,避高宗讳也。
然韩文《潮州上表》有曰「朝廷治平」,曰「为治日久」,曰「政治少懈」,曰「巍巍治功」,《贺即位》曰「君臣相戒,以致至治」,《举张惟素自代》曰「文学治行,众所推与」,何为不避之?
中宗讳显,而韩文《袁州上表》曰「显荣频烦」,《举韦顗自代》曰「显映班序」,柳子厚《鼓吹曲·泾水黄》篇云「羲和显曜乘清芬」,皆犯中宗之讳。
韩公《罗池庙碑》曰「其月景辰」矣,而《贺庆云表》乃曰「其日丙戌」;
子厚《平淮夷雅》曰「命官分土,则崧高、韩奕、烝人」矣,而韩《贺即位表》乃曰「以和万民」,又何耶?
是二言容或刊行之误,而「显」「治」二字用之非应,不应皆误。
太极图说辩(乾道中) 南宋 · 朱熹
愚既为此说,读书病其分裂已甚,辩诘纷然,苦于酬应之不给也,故总而论之。
大抵难者或谓不当以继善成性分阴阳,或谓不当以太极阴阳分道器,或谓不当以仁义中正分体用,或谓不当言一物各具一太极。
又有谓体用一源,不可言体立而后用行者;
又有谓仁为统体,不可偏指为阳动者;
又有谓仁义中正之分不当反其类者。
是数者之说亦皆有理,然惜其于圣贤之意皆得其一而遗其二也。
夫道体之全,浑然一致,而精粗本末、内外宾主之分粲然于其中,有不可以毫釐差者。
此圣贤之言所以或离或合,或异或同,而乃所为道体之全也。
今徒知所谓浑然者之为大而乐言之,而不知夫所谓粲然者之未始相离也,是以信同疑异,喜合恶离,其论每陷于一偏,卒为无星之称、无寸之尺而已,岂不误哉!
夫善之与性,不可谓有二物矣。
然「继之者善」,自其阴阳变化而言也;
「成之者性」,自夫人物禀受而言也。
阴阳变化流行而未始有穷,阳之动也;
人物禀受一定而不可易,阴之静也。
以此辩之,则亦安得无二者之分哉?
然性善,形而上者也;
阴阳,形而下者也。
周子之意,亦岂直指善为阳而性为阴哉,但语其分,则以为当属之此耳。
阴阳太极不可谓有二理必矣,然太极无象而阴阳有气,则亦安得无上下之殊哉?
此其所为道器之别也。
故程子曰:「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须著如此说。
然器亦道也,道亦器也」。
得此意而推之,则庶乎其不偏矣。
仁义中正,同乎一理者也,而析为体用,诚若有未安者。
然仁者,善之长也;
中者,嘉之会也;
义者,利之宜也;
正者,贞之体也。
而元亨者,诚之通也;
利贞者,诚之复也。
是则安得谓无体用之分哉?
万物之生,同一太极者也。
而谓其各具,则亦有可疑者。
然一物之中,天理完具,不相假借,不相陵夺,此统之所以有宗,会之所以有元也,是安得不曰各具一太极哉?
若夫所谓体用一原者,程子之言盖已密矣。
其曰体用一源者,以至微之理言之,则冲漠无朕而万象昭然已具也。
其曰显微无閒者,以至著之象言之,则即事即物而此理无乎不在也。
言理则先体而后用,盖举体而用之理已具,是所以为一源也。
言事则先显而后微,盖即事而理之体可见,是所以为无閒也。
然则所谓一源者,是岂漫无精粗先后之可言哉?
况既曰体立而后用行,则亦不嫌于先有此而后有彼矣。
所谓仁为统体者,则程子所谓专言之而包四者是也。
然其言盖曰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则是仁之所以包夫四者,固未尝离夫偏言之一事,亦未有不识夫偏言之一事,而可以骤语夫专言之统体者也。
况此图以仁配义,而复以中正参焉,又与阴阳刚柔为类,则亦不得为专言之矣,安得遽以夫统体者言之,而昧夫阴阳动静之别哉?
至于中之为用,则以无过不及者言之,而非指所谓未发之中也。
仁不为体,则亦以偏言一事者言之,而非指所谓专言之仁也。
对此而言,则正者所以为中之干,而义者所以为仁之质又可知矣。
其为体用,亦岂为无说哉。
大抵周子之为是书,语意峻洁而浑成,条理精密而疏畅。
读者能虚心一意,反复潜玩,而毋以先入之说乱焉,则庶几其有得乎周子之心,而无疑纷纷之说矣。
按:《太极图说》卷二,周子全书本。
西铭论(乾道中) 南宋 · 朱熹
天地之间,理一而已。
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则其大小之分,亲疏之等,至于十百千万而不能齐也。
不有圣贤者出,孰能合其异而反其同哉?
《西铭》之作,意盖如此。
程子以为「明理一而分殊」,可谓一言以蔽之矣。
盖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所谓理一也。
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
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弊;
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牿于为我之私。
此《西铭》之大指也。
观其推亲亲之厚以大无我之公,用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盖无适而非所谓分殊而推理一也。
夫岂专以民吾同胞,长长幼幼为理一,而必默识于言意之表,然后知其分之殊哉?
且所谓「称物平施」者,正谓称物之宜以平吾之施云尔。
若无称物之义,则亦何以知夫所施之平哉?
龟山第二书,盖欲发明此意,然言不尽而理有馀也。
故愚得因其说而遂言之如此,同志之士幸相与折衷焉。
按:《张载集》第四一○页,中华书局点校本。
拙逸子说 南宋 · 朱熹
熊君世卿乞书「拙逸」二字,余曰:「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毋乃与子之言异乎」!
君笑曰:「彼巧者劳,智者忧,吾惟拙,故逸云尔。
拙,非缪悠之谓也,物之自然,性之天也。
蔽吾天,汩吾自然,穷年竟岁,方寸扰扰,随富且贵,求吾一日之逸,有终身不可得者矣」。
余曰:「噫!
逃世网而解天刑,非君其谁哉」!
家训 南宋 · 朱熹
父之所贵者,慈也;
子之所贵者,孝也。
君之所贵者,仁也;
臣之所贵者,忠也。
兄之所贵者,爱也;
弟之所贵者,敬也。
夫之所贵者,和也;
妇之所贵者,柔也。
事师长,贵乎礼也;
交朋友,贵乎信也。
见老者,敬之;
见幼者,爱之。
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
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
慎勿谈人之短,切勿矜己之长。
雠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
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
人有大过,以理而责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有恶,则掩之;
人有善,则扬之。
处公无私雠,治家无私法。
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
勿逞忿而报横逆,勿非理而害物命。
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义之事则从。
诗书不可不学,礼义不可不知。
子孙不可不教,婢仆不可不恤。
守我之分者,理也;
听我之命者,天也。
人能如是,天必相之。
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
可不谨哉!
按:明朱培《文公大全集补遗》卷八引《朱氏家谱》,清抄本。
家政 南宋 · 朱熹
有公家之政,有私家之政。
士君子修一家之政,非求富益之也,植德而已尔,积善而已尔。
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恭。
夫妇欲其敬顺,宗族欲其和睦。
门阑欲其清白,帷簿欲其洁修。
男子欲其知书,女子欲其习业。
姻连欲其择偶,婚嫁欲其及时。
祭祀欲其丰洁,用度欲其俭节。
坟墓欲其有守,乡井欲其重迁。
先业欲其不坏。
农商欲其知务,赋税欲其及期。
私负欲其知偿,私恩欲其知报。
私怒欲其不逞,私忿欲其不蓄。
亲戚欲其往来,宾客欲其延接。
里闬欲其相欢,故旧欲其相亲。
交游欲其必择,行止欲其必谨。
事上欲其无谄,待下欲其无傲。
公门欲其无扰,讼庭欲其勿临。
非法欲其勿为,危事欲其勿与。
官长欲其必敬,桑梓欲其必恭。
有无欲其相通,凶荒欲其相济。
患难欲其相恤,疾病欲其相扶。
丧葬欲其相哀,喜庆欲其相贺。
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
交易欲其廉平,施与欲其均一。
吉凶欲其知变,忧乐欲其知时。
内外欲其相谐,忿恚欲其含忍。
过恶欲其隐讳,嫌疑欲其知避。
丑秽欲其不谈,奴婢欲其整齐。
出纳欲其明白,戏玩欲其有节。
饮酒欲其不乱,服饰欲其无侈。
器用欲其无华,庐舍欲其葺修。
庭宇欲其洒扫,文籍欲其无毁。
门壁欲其勿污,鞭笞欲其勿苛,赏罚欲其必当。
如是而行之,则家政修明,内外无怨,上下降祥,子孙吉昌。
移之于官,则一官之政修;
移之于国与天下,则国与天下之政理。
呜呼!
有官君子,其可不修一家之政乎!
家政不修,其可语国与天下之事乎!
按:明朱培《文公大全集补遗》卷八引《朱氏家谱》,清抄本。
不自弃文(1144年) 南宋 · 朱熹
夫天下之物,皆物也。
而物有一节之可取,且不为世之所弃,可谓人而不如物乎!
盖顽如石而有攻玉之用,毒如蝮而有和药之需。
粪其污矣,施之发田,则五谷赖之以秀实;
灰既冷矣,俾之洗浣,则衣裳赖之以精洁。
食龟之肉,甲可遗也,而人用之以占年;
食鹅之肉,毛可弃也,峒民缝之以禦腊。
推而举之,类而推之,则天下无弃物矣。
今人而见弃焉,特其自弃尔。
五行以性其性,五事以形其形,五典以教其教,五经以学其学。
有格致体物以律其文章,有课式程试以梯其富贵。
达则以是道为卿为相,穷则以是道为师为友。
今人见弃而怨天尤人,岂理也哉!
故怨天者不勤,尤人者无志。
反求诸己而自尤自罪、自怨自悔,卓然立其志,锐然策其功,视天下之物有一节之可取且不为世之所弃,岂以人而不如物乎!
今名卿士大夫之子孙,华其身,甘其食,谀其言,傲其物,遨游燕乐,不知身之所以耀润者,皆乃祖乃父勤劳刻苦也。
饮芳泉而不知其源,饭香黍而不知其由,一旦时异事殊,失其故态,士焉而学之不及,农焉而劳之不堪,工焉而巧之不素,商焉而资之不给。
当是时也,窘之以寒暑,艰之以衣食,妻垢其面,子衅其形,虽残杯冷炙,吃之而不惭;
穿衣破履,服之而无耻,黯然而莫振者,皆昔日之所为有以致之而然也。
吾见房杜平生勤苦,仅能立门户,遭不肖子弟荡覆殆尽,斯可鉴矣。
又见河南马氏倚其富贵,骄奢淫佚,子孙为之燕乐而已,人间事业百不识一,当时号为酒囊饭袋。
乃世变运衰,饿死于沟壑不可数计,此又其大戒也。
为人孙者,当思祖德之勤劳;
为人子者,当念父功之刻苦,孜孜汲汲,以成其事;
竞竞业业,以立其志。
人皆趋彼,我独守此;
人皆迁之,我独不移。
士其业者,必至于登名;
农其业者,必至于积粟;
工其业者,必至于作巧;
商其业者,必至于盈资。
若是,则于身不弃,于人无愧,祖父不失其贻谋,子孙不沦于困辱,永保其身,不亦宜乎!
按:明朱培《文公大全集补遗》卷八引《朱氏家谱》,清抄本。
训学斋规 南宋 · 朱熹
夫童蒙之学,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语言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
今逐目条列,名曰《童蒙须知》。
若其修身治心,事亲接物,与夫穷理尽性之要,自有圣贤典训,昭然可考,当次第晓达,兹不复详著云。
训学斋规 其一 衣服冠履第一 南宋 · 朱熹
大抵为人先要身体端正,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
我先人常训子弟云,男子有三紧,谓头紧,腰紧,脚紧。
头谓头巾,未冠者总髻。
腰谓以绦或带束腰,脚谓鞋袜。
此三者要紧束,不可宽慢,宽慢则身体放肆,不端严,为人所轻贱矣。
凡着衣服,必先提整襟领,结两衽纽带,不可令有阙落。
饮食照管,勿令污坏,行路看顾,勿令泥渍。
凡脱衣服,必齐整摺叠箱笥中,勿散乱顿放,则不为尘埃杂秽所污。
仍易于寻取,不致散失。
着衣既久,则不免垢腻,须要勤勤洗浣,破绽则补缀之。
尽补缀无害,只用完洁。
凡盥面,必以巾帨遮护衣领,捲束两袖,勿令有所湿。
凡就劳役,必去上笼衣服,只着短便,爱护勿使损污。
凡日中所着衣服,夜卧必更,则不藏蚤虱,不即敝坏。
苟能如此,则不但威仪可法,又可不费衣服。
晏子一狐裘三十年,虽意在以俭化俗,亦其爱惜有道也。
此最饬身之要,毋忽!
其二 语言步趋第二
凡为人子弟,须要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不可高言喧鬨,浮言戏笑。
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自议论。
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嘿,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尔思省未至」。
若尔,则无伤忤,事理自明。
至于朋友分上,亦当如此。
凡闻人所为不善,下至婢仆违过,宜且包藏,不应便尔声言。
当相告语,使其知改。
凡行步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
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
其三 洒扫涓洁第三
凡为人子弟,当洒扫居处之地,拂拭几案,常令洁净。
文字笔砚凡百器用,皆当严肃整齐,顿放有常处。
取用既毕,复置原所。
父兄长上坐起处,文字纸劄之属或有散乱,当加意整齐,不可辄自取用。
凡借人文字,皆置簿抄录主名,及时取还。
窗壁几案文字间不可书字,前辈云:「坏笔污墨,瘝子弟职。
书几书研,自黥其面」。
此为最不雅洁,切宜深戒。
其四 读书写文字第四
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
将书册整齐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子细,分明读之。
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
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
谓读得熟,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
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心不在此,则眼不看子细;
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不能久也。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凡书册须要爱护,不可损污绉摺。
济阳江禄书读未竟,虽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齐然后起,此最为可法。
凡写文字,须高执墨锭,端正砚磨,勿使墨汁污手。
高执笔,双钩端楷书字,不得令手指着毫。
凡写字,未问写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老草。
凡写文字,须要子细看本,不可差误。
其五 杂细事宜第五
凡子弟须要早起晏眠。
凡喧鬨斗争之处不可近,无益之事不可为
凡饮食,有则食之,无则不可思索。
但粥饭充饥,不可缺。
凡向火,勿迫近火傍,不惟举止不佳,且防焚爇衣服。
凡相揖,必折腰。
凡对父母、长上、朋友,必称名。
凡称呼长上,不可以字,必云某丈。
如异姓者,则云某姓某丈。
凡出外及归,必于长上前作揖,虽暂出亦然。
凡饮食于长上之前,必轻嚼缓咽,不可闻饮食之声。
凡饮食之物,勿争较多少美恶。
凡侍长者之侧,必正立拱手,有所问则当诚实对,言不可妄。
凡开门揭帘,须徐徐轻手,不可令震惊响。
凡众坐,必敛身,勿广占坐席。
凡侍长上出行,必居路之右,住必居左。
凡饮酒,不可令至醉。
凡如厕,必去上衣,下必浣手。
凡夜行,必以灯烛,无烛则止。
凡待婢仆,必端严,勿得与之嬉笑。
执器皿必端严,惟恐有失。
凡危险,不可近。
凡道路遇长者,必正立拱手,疾趋而揖。
凡夜卧,必用枕,勿以寝衣覆首。
凡饮食,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
食已,则置匙箸于案。
杂细事宜品目甚多,姑举其略,然大概具矣。
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违,自不失为谨愿之士。
必又能读圣贤之书,恢大此心,进德修业,入于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
汝曹宜勉之!
⑴ 谓如赌博、笼养、打毬、踢毬、放风禽等事。
记和靖先生五事 南宋 · 朱熹
「学者所以学为人也」,盖尹和靖语。
徐丈见尹和靖,问曰:「某有意于学,而未知所以为问」。
先生曰:「此语自好。
若果有此意,归而求之有馀师」。
又尝语人曰:「放教虚閒,自然见道」。
先生在从班时,朝士迎天竺观音于郊外,先生与往。
有问何以迎观音也,先生曰:「众人皆迎,某安敢违」?
众又问:「然则拜乎」?
曰:「固将拜也」。
问者曰:「不得已而拜之与,抑诚拜也」?
曰:「彼亦贤者也。
见贤斯诚敬而拜之矣」。
先生日诵《金刚经》一卷,曰是其母所训,不敢违也。
徐丈语及苏氏「使民战栗」义,问曰:「如何」?
先生艴然曰:「训经而欲新奇,无所不至矣」。
右五事熹绍兴二十一年五月谒徐丈于湖州,徐丈以语熹,因退而书。
按:徐丈名度,字惇立,和靖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