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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解 其三十八 尽心 宋 · 杨时
尽其心然后能存心,知其性然后能养性,知天然后能事天,此其序也。
世儒谓知我则敌,事我则卑,失其旨矣。
其三十九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禹思天下之溺,犹己溺之,稷思天下之饥,犹己饥之,至于股无胈、胫无毛;
不当其可,与墨子摩顶放踵无以异也。
颜子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未尝仕也;
苟不当其可,则与杨氏之为我亦无以异也。
子莫执中,执为我、兼爱之中也。
执中而无权,犹执一也。
乡邻有斗而不知闭户,室中有斗而不知救,是亦犹执一耳,故孟子以为贼道。
禹、稷、颜回易地则皆然,以其有权也。
权犹权衡之权,量轻重而取中也。
不能易地则皆然,是亦杨墨而已矣。
其四十 柳下惠
不恶污君,不辞小官,可谓和矣;
而不以三公易其介,则虽和而不流,此所以为柳下惠也。
其四十一 同道不同道
禹、稷、颜回、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故曰同道;
三圣人其行不同,不可以易地,故曰不同道。
虽不同其趋,则同归于仁而已。
与商之三仁,或去或不去,同谓之仁,其揆一也。
其四十二 五十而慕
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盖人少则慕父母,而鲜能终身慕,因物有迁也。
故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
舜生三十徵庸,至五十,则是数者具有之矣,而不足以解忧,惟顺父母为足以解忧,则终身慕可知矣。
言「五十而慕」,盖以此也。
其四十三 五霸假之
尧、舜,性之由而行者也;
汤、武,身之体之者也;
五霸则假之而已,非己有也。
若管仲责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昭王南征不反,非谋伐之本意,假此为说耳。
其四十四 形色天性
形色即天性也,则践形斯尽性矣,故惟圣人为能,与释氏色空之论一也。
吾圣人以为天下自然之理,而以常事言之,故言近而闻者无惧焉。
异端之学自以为精微之论,其徒累千百言不能竟其义,故学者莫知适从,而去道益远矣。
此儒佛之辨也。
神宗日录辨 宋 · 杨时
上问:「唐太宗如何主」?
对曰:「陛下当以尧舜为法,唐太宗所为不尽合法度。
末世学士大夫不能通知圣人之道,故常以尧舜为高而不可及,不知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也」。
夫道止于中而已矣,圣人经世立法,非固贬损以中人为制,道固然也。
故尧舜禹三圣相授,皆曰「允执厥中」而已。
盖立法失中,其过与不及,皆非圣人之道也。
上问:「周公用天子礼乐,有之乎」?
对曰:「于传有之」。
「然则人臣固可僭天子」?
曰:「周公之功,众人之所不能为;
天子礼乐,众人所不得用。
若众人不能为之功,报之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此所以为称也。
然周用骍而祭,周公以白牡,虽用天子礼乐,亦不嫌于无别」。
周公之所为,皆人臣之所当为也;
为人臣之所当为,是尽其职而已。
若人臣所不当为而为之,是过也,岂足为周公哉!
使人臣皆能为众人之所不能,即报之以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则朝廷无复有等威矣。
故《记》曰:「鲁之郊也,周公其衰矣」。
又曰:周用骍,周公白牡,虽用天子之礼乐,不嫌于无别。
是犹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为有礼,非通论也。
然周公用白牡,见于《明堂位》,所载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
白牡,商礼也,夏尚黑,周骍,则鲁兼用也,以是为有别,亦疏矣。
上问张端河北盐议,对曰:「亦恐未可为上言」。
韩琦亦有文字,曰:「此事恐须少待,今且当以变通财利为先」。
上曰:「但理财节用,亦足以富,如此事不为可也」。
曰:「今诸路皆用刑辟榷盐,河北虽榷,似未有妨」。
因言:「理财诚方今所先,然人主当以礼义成廉耻之俗为急。
凡利者,阴也,阴当隐伏;
义者,阳也,阳当宣著。
此天地之道,阴阳之理也。
若宣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恐陛下不能得终于逸乐无为而治也」。
取之有艺,用之有节,先王所以理财也。
故什一,天下之中制,自尧舜以来未之有改也。
取其所当取,则利即义矣。
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义利初无二致焉,何宣著隐伏之有?
若夫宣著为善之名,而阴收为利之实,此五霸假仁义之术,王者不为也。
故青苗意在于取息,而以补助为名,市易欲尽笼商贾之利,而以均济贫苦为说,皆此意也。
昔哀公问年饥用不足,而有若对曰:「盍彻乎」?
孔子之徒其理财盖如此,使后世之士言之,人必以为迂也,非深知先王之道者,何足以语此!
上问如何得陕西钱重,可积边谷。
对曰:「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歛散之法」。
因为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摧制兼并,均济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于一孔者,以有此也。
其言曰『国事之财用取具焉』。
盖经费则有常赋以待之,至于国有事,则财用取具于泉府。
后世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自秦汉以来,学者不能推明其法,以为人主不当与百姓争利」。
又因请内藏可出几何,以为均输之本。
上曰:「三二百万,或三五百万可出也」。
桑弘羊为均输之法,置大司农丞数十人分主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
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是将擅天下商贾之利而取之也。
先王以九职任万民,与通货财,商贾之职也。
今为法尽笼天下之货而居之,商贾岂不失职乎?
余尝考泉府之官,「以市之征布,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
夫物货之有无,民用之赢乏,常相因而至也。
不售者有以歛之,盖将使行者无滞货,非以其贱故买之也。
不时买者有以待之,盖将使居者无乏用,非以其贵故卖之也,此商贾所以愿藏于王之市,而有无赢乏皆济矣,其法岂与桑弘羊同日议哉!
然泉府所以歛货者,以市之征布而已;
市之征布,廛人所歛者是也,其歛能几何?
以市之征布与市人交易,乃其宜耳。
今乃欲借内藏之钱,何也?
夫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此经费也。
邦之大用,内府待之;
小用,外府待之。
大用,谓大故大事也。
泉府所谓国事之待用者,特内外府之所待,与夫经费之外者耳。
其所用而取具,盖亦可知矣。
而谓以是通变天下之用,皆饰说也。
王氏云:「陛下诚能慎察义理,而左右不循理之人,敢为妄言以沮乱政事,诚宜示之以好恶。
经或言知、仁、勇,或言仁、智、勇,未有先言勇者,独称汤曰『天乃锡王勇知』者何也?
《书》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
汤以七十里起于衰乱之中,其初为流俗小人不悦,艰难如此,若非勇知,何能自济?
所以能自济,尤在于勇。
陛下救今日之弊,诚患不可以不勇。
今朝廷异议纷纷,小有才而不便于朝廷任事之人者不过数人,亦不必人人有意。
但如今朝士不识理者众,合为异论,则举朝为所惑」。
汤之克宽克仁,彰信兆民,故能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非有流俗小人不悦也。
为其一怒安天下之民,故以勇知言之。
「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盖言肇邦于有夏如此。
若夫立法造事,不为众论所与,一以力胜之,而能成天下之务,未之有也。
上问:「程颢言不可卖祠部添常平本钱事,如何」?
余曰:「颢所言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颢所言未达王道之权。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嫂溺援之以手,权也;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今祠部所可致粟四五十万,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性命。
今欲为凶年计,当以凶岁为之,而国用有所不暇,故卖祠部所剃三千人头,而所可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
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
鬻祠部三千,盖六十馀万缗,固非三千人所能自具也,取之于力,本之民而已。
由是得以不蚕而衣,不耕而食,亦取赀于力,本之民而已。
故其徒益繁,则其害益甚,是未及赈饥,而先困吾民,以资游手也。
先王之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积,故凶年饥岁民免于死亡,以其豫备故也。
不知为政,乃欲髡其人而取其赀,以为赈饥之术,正孟子所谓「虽得禽若丘陵弗为也」。
以是为王道之权,岂不谬哉
上因问:「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何谓也」?
余曰:「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者,诚也。
诚则于物无所蔽,于物无所蔽则明矣。
能学先王之道,以解其心之蔽者,明也。
明则外物不能累其心,外物不能累其心则诚矣。
人之所以不明者,以其有利欲以昏之,如能不为利欲所昏,则未有不明也。
明者,性之所有也」。
诚者,天之道也,非外物不能累其心者所能尽也。
告子之不动心,岂利欲能昏之哉!
然而未尝知义也,未尝知义,非明也。
然则所谓明者,非物格知至,乌足与此哉!
荆公自谓能不以外物累其心,故其言每以是为至,盖以其未尝知天道故也。
前一日陈升之言:「制置三司条例司,升之难为更签书,只总领商量」。
余曰:「如此,则合令谁签书」?
升之曰:「只谏议与押」。
余不答,既起与之同行归厅,余曰:「相公不欲签书制置司文字,何意」?
升之曰:「体不便」。
余曰:「参知政事恐非参知宰相政事,参知天子政事」。
于是升之欲令孙莘老、吕吉甫领局,余与升之提举。
余曰:「臣熟思之,此事但可如故,向时陛下使辅臣领此局,今亦只是辅臣领局,有何不可」?
升之曰:「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难称司」。
余曰:「于文反后为司,后者君道也,司者臣道也,人臣称司,何害于理」?
升之曰:「今之有司、曹司皆领一职之名,非执政所称」。
余曰:「古六卿即今执政,故有司徒、司马、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
曾公曰:「今执政古三公,六卿只是今六尚书」。
余曰:「三公无官,只以六卿为官。
如周公只以三公为冢宰,盖其他三公,或为司马,或为司徒,或为司空。
古之三公,犹今之三师。
古之六卿,犹今两府也。
宰相虽无不统,然亦不过如古冢宰,只掌邦治,即不掌邦教、邦政、邦礼、邦刑、邦事,则虽冢宰亦有所分掌。
今制置三司条例岂是卑者之事,掌之有何不可」?
又云:「制置条例是人主职业,所谓制度也。
《礼记》曰『非天子不制度』,臣不知制置条例使宰相领之,有何不可」?
《周官》六卿皆以上大夫为之,而冢宰掌邦之六典。
虽掌邦治,实兼总六职,盖教、礼、政、刑、事,皆治之具故也。
故冢宰施法于官府,而小宰以六职辨邦治,则其兼总可知矣。
故周公以三公为之,盖宰相之任也。
未闻有三公为司徒、司马、司寇、司空者,舜曰「畴咨若予采」,盖天下之事无非王事也。
故舜自谓「予采」,则凡所以成天下之事,皆天子之职业矣。
今之敕令所以诛赏废置,人主之大柄也,亦以有司为之,何止三司一司条例独为天子职业,而使宰相专领之乎?
以宰相为有司,于体诚非宜,此但以口给禦人,取胜同列,非笃论也。
「凡兴事造业,振救衰弊,诚须临事而惧,若顾恤流俗人情,畏其不安,即不能为周公所为。
商人与三监畔,征之三年,若畏人情不安,则必大赦以安之。
及事平,乃更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彰善瘅恶,以教训之,初无畏众之意。
此所以能制礼乐而成周之太平也。
柴世宗一日斩大将樊爱能以下二十七人,以能者代之,当时人情岂得帖然无不安者?
古之有为者,上如周公,下如柴世宗,皆不苟畏人情,而但务因循,所以能各随其材分,兴起功业」。
周公东征三年,而东人欲其留,西人欲其归,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使密迩王室以教训之,非厉之也,人情何为而有不安者?
柴世宗方用兵讨伐,斩二十七人以正军律,故能有功,非安平无事之时可为也。
夫兴造事业,不稽乎众,而欲以辨给胜之,一有异己,则指为流俗,而妄引周公、世宗之事以惑圣听,不亦异乎?
上患内藏、三司见钱少,余曰:「纳绢差多而不知变转见钱,则积日月至于不可胜多。
去年三司以斛斗合纳见钱,乃令变转金银匹帛上京。
在京已患金银匹帛多于见钱,乃更令送金银匹帛。
外方既折纳到见钱,却须要金银匹帛,诸路不免科买;
民被科买,至买银一两用钱千七八。
此皆有司不知开阖歛散轻重之权所致。
鲁公曰:「只为人人皆言诸路若般却见钱,则钱荒不便」。
又曰:「王安石常以为今钱不少,然人皆患钱少」。
余曰:「假令钱少亦无可患,在唐贞观中米斗数钱,可谓钱少。
然其时更为乐岁,人无所苦。
唯唐中世用两税法,令百姓以钱为税,然后人始苦钱少。
此由责人必变粟帛为钱输官,则人人皆当以粟帛易钱,则不得不以钱少为患。
此乃上设法为患,非钱少为患也。
今二税令人输粟帛,至今令输钱则取情愿,何由能致人患」?
阳叔曰:「于古输诚然,今如官中给赐用钱不少,若斗米五钱,则斗米可折得五钱,官中合用钱,何由办给?
则钱少亦不得不以为患」。
余曰:「今官司用钱为多者,莫如粮草。
若钱少而重,则粮草更不费钱。
今近边百万贯,不能籴得百万石米。
若斗米五钱,则五万贯足致百万石。
至于其他用见钱,亦岂能多于粮草?
就令用见钱处多,若钱重自可。
如今合赐钱处折以他物,此乃人主轻重之权,何至更以钱少为患」?
二税用钱,故民间以钱少为患。
三司以斛斗折钱,何异二税,而不以钱少为患,此何理也?
今两税输粟帛皆有常数,若输钱取其情愿,则斗米五钱,所输无几矣,官司岂得不以钱少为患乎?
若必令输粟,则是不取情愿,非法也。
若不以时直输钱,则民受弊矣,皆不可也。
夫钱重则物轻,若用处折以他物,则用物亦多矣。
用物多则他物亦恐不足以给也。
民之所有,粟帛而已,而钱者,官中所积也。
终岁勤动,而斗粟尺帛不过数钱,虽边储百万石可致,其伤农甚矣,而谓钱少不足患,尤非理也。
呈程颢奏:王广渊不当妄意迎合俵粟,乞俵丝钱及折税绢作纳钱,云云。
呈孙觉劄子,至「周公时天下已无兼并,又公私富实,故为此法阴相之,不专用此为治」,余曰:「无兼并,又公私富实,尚须此相;
民兼并多,民乏绝者众,则此法岂可少?
且觉言周公不专用此为治,今岂全废馀事,专行此法」?
又读至「周公所以取息者,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故也」,余曰:「觉言今法则以为掊利,言周公之法则以为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
若说今法之意如说周法,则今法何由致人异论」?
又至象箸玉杯及作俑之说,以为今法虽未有害,及至后世,必有剥肤椎髓者,余曰:「此周公所不以为虑,而孙觉虑后世乃过于周公,此可谓私忧过计也」。
觉所言无理至多,读不至终而止。
《周官》「平颁其兴积」,《新义》曰:「无问其欲否,概与之也,故谓之平」。
则俵粟不取情愿,盖其本旨也。
故台谏言广渊,不惟不以广渊为罪,乃更以为尽力。
夫《周官》所谓平者,岂概与之谓哉?
谓无偏陂而已。
为是说者,特矫诬先王之法以为己资耳。
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法为之息。
盖贷民所以助不给,田不耕,宅不毛,犹使之出农粟里布,则游惰之民自致困乏。
与夫实非不给而妄冒称贷者,有司辨之,宜若弗授也。
又以国法为之息,则民不轻贷矣。
莘老所谓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未为过论也。
今兼并之家能以其资困细民者,初非能抑勒使之称贷也,皆其自愿耳。
然而其求之艰,其出息重,非迫于其急不得已,则人孰肯贷也?
今比户之民槩与之,岂尽迫于甚急不得已哉!
细民无远虑,率多愿贷者,以其易得而息轻故也。
以易贷之金,资不急之用,至期而无以偿,则荷校束手为囚虏矣。
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偿官逋;
明年复贷于官,以还私债,岁岁转易,无穷已也。
欲摧兼并,其实助之,兴利之源,盖自兹始,而莘老之比作俑者,亦不为过论也。
余以谓青苗利害不在愿与不愿,正在官司以轻息诱致之也。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青苗其意乃在取息而已,行周公之法而无仁心仁闻,是谓徒法,然则周公法、今法,安得不为异?
呈朱越乞小郡,上问朱越,佥取实对,又问越何处人,因甚人说他。
余曰:「朱越是江宁人,臣久居江宁,与之相识。
言者或以为臣欲差此人知建州,建州地远事繁,无职田,无锡赐,无酬奖。
朱越素廉洁有行,居官无败事。
又是大卿,比巩申、王秉彝辈只有过之,即无不及。
理须与一郡如建州者」。
上曰:「闻亦廉介,可惜年老」。
佥言其不老,上曰:「若在京,好一见之」。
余曰:「虽在京,陛下亦何须见?
建州知州自来只是中书差,何足挂圣念。
如臣者忠信诞谩之实,陛下乃当审察。
若臣诞谩不足信任,便改命忠信之人,付之政事。
以天下之大,岂无忠信可任以差除建州知州者」。
上曰:「非为如此,只是人言欲考实」。
余曰:「陛下每事欲考实,甚善,然所当考实乃有急于建州者」。
又曰:「人主防人臣为奸,当博见人,穷理道,考事实。
穷理道,考事实,则虽见奸人,无害。
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人臣为奸,尤恶人主博见人。
故李逢吉之党相与谋,以为人主即位,当深防次对官上说」。
荆公每言:「人主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至除朱越建州,则固拒人主,使不得见,此何意也?
朱越果材耶,见之何害?
果不材,则固拒人主不得见,非蔽欺而何?
观其言之彊悖,虽同列不可堪也,况君臣乎?
夫君子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故暴慢之气不设于身体。
于君臣之间狠愎如此,其所养盖可知矣。
上论不尚贤,余曰:「尊尊亲亲贤贤,并用先王之政事也。
老子不尚贤,是道德之言」。
《书》曰:「德惟善政」。
孔子曰:「为政以德」。
离道德而为政事,非先王之政事也。
上曰:「用兵须有名,如何」?
余以为无名则不可用兵。
上曰:「恐但顾力如何,不计有名无名」。
余曰:「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非兼弱攻昧,则取乱侮亡,欲加兵于弱昧乱亡之国,岂患无名?
但患德与力不足耳」。
弱昧乱亡之国不足以有其民,而上无政刑,废诛不加焉,而后兼取之,则有名矣,此《书》称汤于桀之时为然也。
乃曰「用兵不患无名」,此乃管仲责包茅不入之说耳,王佐不为也。
上曰:「使释老之说行,则人不务为功名,一切偷惰,则天下何由治」?
余曰:「如老子言道德,乃人主所以运天下。
但中人以下不明其旨,则相率乱俗,陷为偷惰,如西晋是也」。
上曰:「乃人主所以运天下,非所以训示众人者也」。
余曰:「诚如此。
若夫功名爵禄,乃先王所以役使群众,使人人薄功名爵禄,上何以使下?
故先王所以运天下,必有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而未尝示人以薄功名爵禄也」。
圣人,人伦之至也。
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各尽其道,所谓至也,至于其身,为天下用,岂为功名爵禄哉!
盖君臣者,人伦之大,为臣义当如此也,故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
人伦明于上,则人知自尽,虽有高明超卓之士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亦孰敢不为用也哉!
先王所以运天下,用此道而已,外是皆谬悠荒唐之说也。
夫名位爵禄,天之所以待有德,人主不得而私焉者也。
故《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五服五章不以命有德,乃欲以是役使群众,非所以奉天也,盖其学不足以知天,其论每如此。
上曰:「商鞅何尝变诈」?
余曰:「鞅为国不失于变诈,失于不能以礼义廉耻成民而已」。
商鞅狭持浮说,以帝王之道干孝公,其术盖本于变诈,尚何礼义廉耻成民之有哉!
谓其失不在于变诈,盖亦不究其本矣,故其操术每以鞅为是。
上闻酸枣有升下户入上户,手敕:「如此,则是有免第四等役钱之名,而无其实」云云。
于是司农有状乞约束升降,并须约见今等第物力,如或敢将物力不及今下等第之人升作上等,务要足约定之数,则官吏并科违制,不在去官赦降原减之限。
上以为然,从司农所奏。
余曰:「治百姓当知其情伪利害,不可示以姑息。
若骄之使纷纷妄经中书御史台,或打鼓截驾,恃众为侥倖,则亦非所以为政。
天下事大计已定,其馀责之有司,有不当则罪有司而已。
今每一小事,陛下辄再三敕质问,臣恐此体伤于丛脞,则股肱倚辨于上,不得不惰也」。
升降等第最为役法利害之要,平时差役不到下户,今升下户为上户,使之输钱,则贫弱受弊,而上户免役,为法之害,孰大于此?
而人主不得质问,质问则以为丛脞,此何理也?
尧之时,天下大计已定矣,然而设谤木,询刍荛,岂固示之姑息耶?
盖上下之情不通而能审知其情伪利害者,未之有也。
必使斯民无所赴愬而后可以为政,则误国多矣。
「吕公著正所谓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又云:「如陈襄奸邪,附下罔上,虽放流窜殛,自其常分」。
又云:欧阳永叔乞致仕,冯固留之,上弗许。
余论永叔:「以韩琦为社稷臣,则修为忠良,否则修不免为附丽邪人。
故如修辈,尤恶纲纪立,风俗变」。
又云:「如此人与一州即坏一州,留在朝廷则专附流俗,坏朝廷政令,留之何所用」?
又云:「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
富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诚为未尽法」。
自韩、富而下,皆元勋世臣、名儒硕德,天下仰之如泰山北斗。
一有异己,则指为奸邪,待以四凶,诋诬大臣,颠倒邪正,盖自此始也。
作俑之祸,抑又甚焉(《杨龟山先生集》卷六。)
「白」上原衍「别」字,据四库本删。
⑴ 《诗》云:「谁生厉阶,至今为梗。」
神宗日录辨(续) 宋 · 杨时
保甲/先王为比闾族党州乡以立军政,居则为力耕之农,出则为敌忾之士。
盖当是时,天下无不受田之夫,故均无贫焉,而人知食力而已,游惰奸凶不轨之民无所容于其间也。
自井田之法废,民无常产久矣,富者餍膏粱,被文绣,酣豢逸乐,未尝知有服劳也。
贫者终岁勤动,仅能糊其口,一有失职,则饥殍随之。
游惰之民往往应募而为兵,一系军籍,则上下临制,如束湿薪,虽有奸凶,无所逞也。
自祖宗以来,讨平祸乱,兼制夷狄,用此而已,未闻有他虞也。
今欲什伍其民,以代募兵,则富者安于逸乐,脆软而不可用;
贫者更番月阅,则老弱无所赖,转为沟中瘠矣。
游惰奸凶无所拘系,则散而为盗贼,皆理之必至也。
比户之民既已输赋租以充军食矣,而身又不免焉,岂不重困民乎?
若以赋租可减,则自熙宁至元丰十有馀年,未闻有减也。
予以谓井田既不可复,而欲一兵农,未见其可也。
三司节略却吕嘉问起请仪鸾司供内中䌽帛文字,却奏请为拟吕嘉问起请,乞指挥。
其意欲以内东门要䌽供上元禁中用,而嘉问起请,致妨阙,中伤嘉问,又归咎于中书立法,云云。
余曰:「如此等事非陛下躬俭,即人臣岂敢如此立法?
臣见陛下于殿槛上盖毡尚御批减省,以此知不肯用上等匹帛,糜费于结络」。
上曰:「本朝祖宗皆爱惜天物,不忍横费。
如此糜费,图作甚?
汉文帝曰:『朕为天下守财耳』」。
余曰:「人主若能以尧舜之政泽天下之民,虽竭天下之力以充奉乘舆,不为过当,守财之言,非天下之正理」。
舜作漆器,群臣咸谏,况竭天下之力以自奉乎?
虽庸人知其不可为也。
荆公以师臣自任为天下儒宗,而所以导其君如此,百世而下,谀臣得以藉口为天下祸,庸非斯言乎?
余奏:「既立结吴延征,即须处分。
王韶招捉木征,然后蕃部无向背专附延征」。
云云。
潞曰:「夷狄自是夷狄,略近勤远非义。
即自已深入险阻,费运馈,不可不计」。
下梢曰:「秦汉以后事不足论。
如《诗》称高宗奋伐荆楚,深入其阻,『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非是不攻夷狄。
如火烈烈,其师必众,师众必用粮食,非是不费运馈。
如镇洮,更自是中国地,久为夷狄所陷,今来经略,亦不至劳费」。
先王之于夷狄,至于不得已而用兵,盖有之矣。
争城争地而战,则孟子所谓服上刑者,而引《诗》以为證,不亦异乎?
上曰:「市易卖果子烦细,且令罢却,如何」?
余曰:「市易司但以细民为官科买所困,下为兼并取息所困,故自投状,经市易司,乞借官钱出息,行仓法,供纳官果子。
自立法以来,贩者比旧皆便,得见钱无留滞云云。
陛下为其烦细,以为有伤国体,臣愚窃谓不然。
今设官监酒,一升亦沽,设官监税,一钱亦税,岂非细碎?
人不以为非,习见故也。
臣以为酒税如此,不为非义,何则?
自三代之法,固已如此。
《周官》固已征商,然不云几钱以上乃征之。
泉府之法,物货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价买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亦不言几钱以上乃买卖。
周公制法如此,不以烦细为耻者,细大并举,乃为政体。
尊者任其大,卑者务其细,此先王之法,乃天地自然之理。
如陛下朝夕检察市易务事,乃似烦细,非帝王大体,此乃书所谓元首丛脞也」。
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
征商古无有也,盖自贱丈夫始,恐无一钱亦税也。
先王之时,惟祀兹酒,故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
虽纣为人君,数其罪亦不过沈湎于酒耳,必不设法招致使民酣醟,而日较其增亏也。
榷酤之法,自桑弘羊为之,当时以谓烹弘羊乃雨,则人情可知矣。
以为因袭之久,国计赖之,未能遽已可也,以为三代之法已如此,其欺我哉!
《周官》泉府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以待不时之买者,所以与通货贿也。
若果子非有不售而滞于民用者,而官皆歛之,此与贱丈夫登龙断而罔市利者何异哉!
以是为政体,不亦谬乎?
夫柄臣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授之有司,有司不奉法,柄臣察之可也;
柄臣议法失其旨,其谁当正之?
固人主所当察也。
故上无壅蔽,而下情得以上通,而民被其泽矣。
论道之官,议法罔利,烦细如此,实伤国体,而人主不得问,问之则以为丛脞,果何理哉?
余曰:「陛下正当为天之所为,知天之所为,然后能为天之所为。
为天之所为者,乐天也。
乐天者,然后能保天下。
不知天之所为,则当畏天,畏天者不足以保天下,故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者,为诸侯之孝而已。
所谓天之所为者,如河决是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然河决以坏民屋,而天不恤者,任理而无情故也。
故祁寒暑雨,人以为怨,而天不为之变,以为非祁寒暑雨不能成岁功故也。
『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尧使鲧治水,汩陈其五行九载。
以陛下忧恤百姓之心,宜其寝食不甘,而尧晏然不以为虑,此能为天之所为,任理而无情故也」。
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汎滥于中国。
孟子谓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
而安石乃曰「尧晏然不以为虑」,不知何所据而然也?
以忧恤百姓为不知天之所为,则文王视民如伤,其不知天甚矣。
夫民穷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盖土溃之势也。
保丁卖袄以置弓箭,甚者断指以免丁,其致怨可知矣。
而导其君以为不必恤,不亦误乎?
余曰:「如今要作事,何能免人纷纭?
三代以前盛王,未有无征诛而治也。
文王侵阮徂共,以至伐崇,乃能成王业。
用凶器,行危事,尚不得已,何况流俗议论」?
周之王业肇基太王,然太王避狄去豳,未闻有征诛也。
先王用凶器行危事,盖有不得已。
若以谓必有征诛,乃能成王业,此何理?
必使后世希功要利之臣藉斯言为兴王之本,以欺其君,其祸天下岂浅哉!
呈内藏库䌷绢许人户情愿纳见钱事,因曰上:「今岁两浙被三司令,人户情愿纳见钱折税䌷绢。
薛向近奏添俵预买䌷绢钱,乃得平准轻重之意」。
预买䌷绢每匹俵钱一千,三司以纳绢折纳见钱,必高其估,此与王广渊俵丝钱折纳税䌷绢一体。
聚歛之臣罔民取利以欺朝廷,故民间常以折变为患。
今乃以折纳见钱、添俵预买为得平准轻重之意,恐非先王裕民之道也。
鲁公曰:「议者以为提举官将先催常平,如王广渊义仓事」。
余曰:「先催常平物固无害,与义仓事不同。
义仓是朝廷令劝诱,岂可先以百姓税物充?
常平是出官本贷与,先催有何不可?
若不许先催,则是令税足之后,方以枷棒催常平贷物,则自然致人议论」。
又云:「枷棒亦不可废。
今和买䌷绢若不纳,可不决否?
今民间赊贷亦须以枷棒理之。
若明示百姓不可以枷棒理,即一散之后,何由可歛?
既情愿贷官物,又收息少纵,使枷棒催之,亦何所妨」?
先催足常平而后催税,则税必欠,虽不用枷棒催贷物,必用枷棒催税矣。
此乃朝三暮四之说,而民受其弊则一也。
私债于法不受理,而兼并之家初非有枷棒催贷物也,已足以困细民,则此固可知矣。
夫和买用枷棒,盖州县之过,非法意也,常平歛散自谓先王补助之法,窃意先王补助必无取息用枷棒追索之理。
不务出此,乃引州县之过以自况,不亦异乎?
谕常平,陈曰:「此只是财利事,不行得有何所妨?
臣在政府,日夕纷纷校计财利,臣实耻之」。
余曰:「理财用者乃所谓政事,真宰相之职也,何可以为耻?
若为大臣而畏流俗浮沉,不能为人主守法者,臣亦耻之」。
《周官》太宰以九赋歛财用,以九式疏节财用,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则理财真宰相之职也。
盖古之制国用者,量入以为出,故以九赋歛之而后以九式均节之,使用财无偏重不足之处,所谓均节也。
取之有艺,用之有节,然后足以服邦国,以致其用。
致犹致人之致,使其自至也,若夫王求车则非致也。
然则先王所谓理财者,亦均节之使当理而已,徒纷纷较其赢馀以为宰相之职,则非其义也。
濮王不称皇,乃御史之力。
上曰:「称皇是不得耶」?
余曰:「无臣而为有臣,孔子以为欺天。
濮王以人臣终而称皇,是无臣而为有臣之类。
且孝子慈孙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推濮王之心,岂敢当褒崇?
然则如此褒崇,非事死亡如生存之道也」。
濮庙非帝业所基,与太王、王季异,故褒崇之礼不宜称皇,得礼之正也。
荆公谓濮王以人臣终而称皇,是无臣而为有臣之类,盖未尝深知周公追王之意也,周公岂欺天乎?
陕西诸帅稍探得西人欲作过,即勾下番兵马。
余以为当约束勿使其然。
庆历中西事所陷杀不过十万人,计天下一岁饥馑疾疫,所死何啻十万人,于天下未觉有损也;
而天下以西事故大困穷者,妄费粮饷,最方今所宜戒。
边吏不能捍敌,致陷杀无辜之民,而以饥馑疾疫死亡者为比,又以一路杀伤之数与合天下较其多寡,此尤为无理。
夫以十万之众,合天下之广言之,宜未觉有损也;
以陕西一路言之,安得不以为多乎?
昔者太王之避狄也,以为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故去之。
今乃以妄费粮饷为宜戒,而十万无辜之民肝脑涂地为无所损,非谋国者之所宜言也。
上召两府对资政殿,出庆州军变文字。
潞言「朝廷多所变更,人不安」云云。
冯言「府界淤田,又修差役,又作保甲,人极劳弊不易」云云。
余曰:云云,「更张事诚非得已,但更张去人害则为之,更张而更害人则不可为。
又有事诚可为,而时势之宜未可以为者,亦未可以为。
如讨夷狄,招边境,于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
用王韶日以开边招生羌、团结蕃户为功,乃曰「讨夷狄,招边境,于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此言果何为也?
方子华之西也,荆公尝自请往,未尝一言及此,因一败衄,辄出此言以自盖,然则咎将焉归乎?
是欲以人主自任也。
平时与同列争议,虽小事必胜而后已,兴师动众,安危所系,心知未可为而不言,尤非理也。
潞言:「人多言仁义,鲜能行」。
上曰:「实能言仁义者不为多。
仁义之实,亦自难知」。
余曰:「杨朱不知义,墨翟不知仁,惟孟子乃能知仁义」。
杨氏为我不知仁也,墨氏兼爱不知义也,至于无父无君,乃其末流耳,非其本也。
仁义之实难知,其信矣乎?
上曰:「朝廷亦无阿蔽,但外方亦未免有用意不均事,如何」?
上勘河事官员,乃独遗却程昉,云云。
余曰:云云,「今秉常幼,国人饥馑困弱已甚,陛下不能使之即叙,陛下不可不思其所以。
此非不察于小事,乃不明于帝王之大略故也。
陛下以今日所为,不知终能调一天下,兼制夷狄否,臣愚窃恐终不能也。
陛下若谓方今人材不足,臣又以为不然。
臣蒙陛下知奖拔擢在群臣之右,臣但敢言不欺陛下,若言为陛下自竭,臣实未敢」。
荆公行一事,立一法,朝廷必从乃肯已,于君臣之际殆不可矶也。
至或比神考为元帝,为桓、灵,论一程昉用意不均事,则以为不明帝王之大略,终不能调一天下,兼制夷狄,亦可谓尽言矣。
其言之悖,虽敌己以下有不能堪者,犹以为未敢自竭,不知何如乃可以自竭也?
盖其得君如彼其专,行乎国政如彼其久,而功烈乃无足称者,故增为此言以自盖耳,恐非当时之言也。
⑴ 《礼记》以为事前定则不给,今天下事要须前定,不临时为人议论所移。」
王氏字说辨 宋 · 杨时
空:无土以为穴则空无相,无工以空之则空无作。
无相无作,则空名不立。
「作」「相」之说出于佛氏,吾儒无有也。
佛之言曰,空即无相,无相即无作,则空之名不为作相而立也。
工穴之为空,是灭色明空。
佛氏以为断空非真空也,太空之空,岂工能穴之耶?
色空,吾儒本无此说,其义于儒佛两失之矣。
倥侗:真空者,离人焉,倥异于是,特中无所有耳。
大同者,离人焉,侗异于是,特不能为异耳。
真空者,离人焉,是离色,则空非即空也。
大同者,离人焉,有离则非大同也。
《列子》曰:「和者大同于物」。
夫五味非一也,相得而后和,有离焉则非和也。
万物固非一类也,各于类而同之,则所同不广矣;
合而和之,然后为大同。
同: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则是非同矣。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非冂其一口所能同也。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必溃矣,何同之有?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乃能同也。
同异之名不为是非而有也,如乐统同、礼辨异,同姓异姓之类,何是非之有?
金铜:金,正西也,土于此终,水于此始。
铜,赤金也,为火所胜,而不自守,反同乎火。
《月令》于金木水火皆以成数言之,惟土曰其数五而已。
盖五行皆主土而后成,故土主于四季,无终于正西之理。
水土俱生于申,则正西亦非水土始终之所也。
五金皆为火所胜,而不能自守,反同于火,非特铜而已。
然谓之铜者,盖五金皆金,正谓黄金为金,铜亦黄也,同于金而已。
童:始生而蒙,信本立矣;
方起而稚,仁端见矣。
四端皆根于人心,与生俱主也,非特信仁而已,以蒙为信本,稚为仁端,皆无是理也。
中:中通上下,得中则制命焉。
中者,天下之大本,非特通上下而已,是未知中之为中也。
忠:有中心,有外心。
所谓忠者,中心也。
心无中外,以忠为中心,无是理也。
《礼器》曰:「礼以多为贵者,以其外心也;
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也」。
盖用心之有内外耳,非心有内外也。
洪:洪则水共而大,《洪范》所谓洪者,五行也,亦共而大。
「《洪范》所谓洪者,五行也,亦共而大」。
夫五行有休囚废主,无共大之理。
鸿:大曰鸿,小曰雁,所居未尝有正,可谓反矣。
然而大夫贽此者,以知去就为义。
小者随时,如此而已;
乃若大者随时,则能以其智兴事造业矣。
鸿从水,言智,工言业,故又训大。
《易》曰「随时之义大矣哉」,若大夫者,不能充也。
鸿雁一物也,有小大之异,鸿亦无兴事造业之理。
若大夫者不能充此,《周官》太宰卿一人,卿即上大夫也,故《王制》曰:「上大夫卿」。
而《周官》有中大夫而已,则上大夫,卿是也。
太宰所谓一相也,不能充此,其孰能充之?
公:公虽尊位,亦事人,亦事事。
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非事事故也。
松柏:松,华犹槐也,而实亦玄。
然华以春,非公所以事上之道。
柏视松也,犹伯视公,伯用诎,所执躬圭者以此;
公用直,所执桓圭者以此。
「松,华犹槐也,而实亦玄。
然华以春,非公所以事上之道」,不知孰为事上之道耶?
柏视松也,犹伯视公,伯执躬圭,公执桓圭,无取诸松柏之义,皆私意之凿也。
笼:从竹,从龙。
内虚而有节,所以笼物,虽若龙者,亦可笼焉。
龙非可笼之物也。
冬:春徂夏,为天出而之人;
秋徂冬,为人反而之天。
四时之运,终则有始,天行也,无之天、之人之异。
天示:一而大者天也,二而小者示也。
又曰:天得一而大,地得二而小。
「一而大者天也,二而小者示也」,又曰「地得二而小」,何也?
夫域中有四大,而地居一焉,何小之有?
义和:敛仁气以为义,散义气以为和。
牺牲:残而杀之和,所以制物;
完而生之义,所以始物。
「歛仁气以为和」,又曰「残而杀之和,所以制物」;
「散义气以为义」,又曰「完而生之义,所以始物」,殊无理也。
戏:自人言之,交则用豆,辨则用戈,虑而后动,不可戏也,戏实生患。
自道言之,无人焉用豆,无我焉用戈。
无我无人,何虑之有?
用戈用豆,以一致为百虑,特戏事耳。
戏非正事,故又为于戏、倾戏之字。
自人言之,君臣之义,夫妇有别,皆辨也,何用戈之有?
礼之用豆,无非道也,以用豆用戈为戏事,则先王所以交神人,讨有罪,皆戏耳,此何理也?
置罢:上取数备,有以冂下,则直者可置,使无贰适,惟我所措而已;
能者可罢,使无妄作,惟我所为而已。
孔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
未闻直者可置,使无贰适,惟我所措而已。
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愿立于其朝矣」。
未闻能者可罢,使无妄作,惟我所为而已。
熙宁之初,贤能不容于朝,纷更祖宗之法,惟我所为而已,用此说也,其为害岂浅哉!
使其说行,则其祸天下后世,商君之法,不如是烈矣。
终:无时也,无物也,则无终始。
终则有始,天行也,时、物由是有焉,天行非有时、物也。
《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又曰「诚者物之终始」,盖惟无息故尔,又奚时、物之有?
聪:于事则听思聪,于道则聪忽矣。
事道初无二也,故孔子之相师亦道也。
圣人宪天之聪,天非有事也,何多事而聪之有?
思:出思不思,则思出于不思。
若是者,其心未尝动出也,故心在内。
诚者,天之道;
思诚者,人之道。
思之至于无思,则天之道也。
故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出思不思,则思出于不思」,无是理也,与所谓「出怒不怒」异矣。
菋荎蕏:菋,一草而五味具焉。
即一即五,非一非五,故谓之荎。
众而出乎一,亦反乎一,故谓之蕏。
未有一物而具五味者。
「即一即五,非一非五」,皆谬悠之辞也。
之:有所之者,皆出乎一,或反隐以之显,或戾静以之动。
中而卜者,所之正也。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则隐显一理也,非反隐以之显也。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则动静一体也,非戾静以之动也。
非夫通幽明之故,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
懿徽:壹而恣之者,懿也,俊德之美也。
微而纠之者,徽也,玄德之美也。
俊德非恣之所能,玄德非纠之所及。
除: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
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
一日之顷,一身之中,而有阴中之阳,阳中之阴,新新不穷,未尝相除也。
有处有辨,与阴阳异矣。
蟋蟀:蟋蟀阴阳,帅万物以出入,至于蟋蟀,其率之为悉。
蟋蟀,能帅阴阳之悉者也,故《诗》每况焉。
阴阳之运,万物由之而生成焉,非帅万物以出入也,阴阳亦非蟋蟀所能帅也。
红紫:红,以白入赤也。
火革金,以工,器成焉;
凡色,以糸染也。
紫,以赤入黑也,赤与万物相见,黑复而辨于物,为此而已。
夫有彼也,乃有此也,道所贵,故在糸上。
工者,事也;
此者,德也。
白受采,五采皆以白为质,非特火革金为红也。
「赤与万物相见,黑复而辨于物,为此而已」,不知为此者何义也?
丰:丰者用豆之时。
祭用数之仂,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用豆非特丰之时而已。
崇高:高言事,崇指物,阴阳之义。
崇高无阴阳之义(《杨龟山先生集》卷七。)
义和:四库本无「和」字。
蔺相如论 宋 · 杨时
周室之季,天下分裂为战国,游谈之士出于其间,各挟术以干时君,视其喜怒悲惧而捭阖之。
徼名射利固无足道者,间有感愤激昂,以就一时之功,其材力有足过人,而鲜克自重其身者何多耶!
予读《蔺相如传》,未尝不壮其为人,而惜其如此也。
夫秦藉累世之资,肆虎狼之暴,搏噬天下,有并吞诸侯之心,非可与礼义接而论曲直也。
相如区区掉三寸舌,入眦睚不测之秦,卒能以完璧归,亦足壮哉。
然当其捧璧睨柱,示以必死,盖亦摩虎牙矣。
夫死非难,死不失义,不伤勇,君子所难也。
且秦赵之不敌,盖雄雌之国也。
身之存亡,非特一璧之重,而社稷安危之机,亦不在夫璧之存亡也,然则赵之有璧,存可也,亡可也。
初,相如捧璧入秦,赵之君臣计议非有亲秦之心,特迫其威彊耳。
夫以小事大,古之人有以皮币犬马珠玉而不得免者,至弃国而逃,况一璧乎?
虽与之可也。
相如计不出此,乃以孤单之使,逞螳怒之威,抗臂秦庭,当车辙之势,其危而一发引千钧,岂不殆哉!
当是时,秦知赵璧终不可得,则欲徼幸不死,难矣。
若是,则尚安得为不失义、不伤勇乎?
不三数年,赵卒有覆军陷城之祸者,徒以璧为之祟也,然则全璧归赵何益哉?
至于渑池之会,则其危又甚矣。
方赵王之西也,廉颇约以一月不返,则立太子,以绝秦望,则是行也,非有万全之计矣,虽无往可也。
传曰:智者虑,义者行,仁者守,然后可以会;
三者一阙焉,则危事矣。
挟万乘之君蹈危事,非得计也。
相如为赵卿相,其智勇不足重赵,使秦不敢惴焉,乃欲以颈血溅之,岂孔子所谓「暴虎凭河,死而无悔」者欤?
呜呼,周道衰,士无中行久矣,区区战国之际,尚足追议其失哉?
予于相如,惜其雄杰俊伟,于战国士有足称者,而其失如此,故特为论著云。
项羽论 宋 · 杨时
予读《汉纪》,至高祖谓项王有一范增不能用,故为我擒,常以为信然。
及读《项羽传》,观范增所以佐羽者,然后知羽虽用增,无益于败亡也。
夫秦人齮龁其民,天下背而去之,莫肯反顾。
当是时,民之就有道,正犹饥者之嗜食,不必豢稻粱而皆可于口也。
项籍以闾阎匹夫之资,首天下豪杰,西向而并争。
视秦车之覆曾不知戒,犹蹈其故辙,欲以力制天下,所过烧夷残灭,是以秦攻秦也。
范增曾无一言及此,乃区区欲立楚后为足以怀民望,何其谬哉!
其后项王卒有弑义帝之名,为敌国之资,增实兆之也。
增之得计,不过数欲害沛公耳,使项王不改其辙,则前日之亡秦是也。
借令沛公死,天下其无沛公乎?
张良论 宋 · 杨时
子房起布衣,徒步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其奇谋秘计、转败为成,出于困急之中者数矣,故高祖称之,配萧、韩为三杰。
天下既平,功高者往往以才见忌,疑衅一开,虽韩信有解衣推食之诚,犹不克终,竟以菹醢;
萧何虽能以功名自全,而见疑亦屡矣。
是三人者,惟子房功成智隐,不迩权势,视夫权利如脱敝屣,虽寄身朝市,而翛然如江湖万里之远,鸿冥凤举,矰缴不及。
方诸范蠡,其优矣哉!
夫汉兴,将相于去就之际皆中机会而不违理义者,吾独于子房得之矣。
萧何论 宋 · 杨时
高皇帝收民于暴秦伤残之馀,而何秉国钧,尽革秦苛法,与之更始,天下宜之,作「画一」之歌。
其法令,终汉世守之,莫能损益也,班固谓为一代宗臣,岂虚语哉!
然高皇帝既平天下,于功臣尤多忌刻。
何为宰辅,至出私财以助军,买田宅以自污,以是媚上,仅能免,其甚至于械系之犹不知引去。
岂工于为天下,而拙于谋身耶?
盖不学无闻,暗于功成身退之义,贪冒荣宠,惴惴然如持重宝,惟恐一跌;
然而几踣者亦屡矣。
盖高皇帝慢而侮人,而轻与人爵邑,故不能得廉节之士,而一时顽钝嗜利无耻者多归之。
以何之贤,犹不免是,惜夫!
曹参论 宋 · 杨时
曹参从高帝起丰沛间,与之并驱者皆一时熊罴之士,而陷敌攻坚必以参为首,宜其勇悍彊鸷,果于击断。
天下已定,参为齐相,乃退然不自用,尽召长老诸先生问所以安集百姓者。
既得盖公,避正堂舍之,尊用其言,而齐大治。
其后为汉相,亦以治齐者治天下,故其效如之。
观参所为,其始以战斗为功,而终则以清净无为自守,何其不相侔也?
非其资务学问,乐用人言,而勇于自克,其何能尔?
若参者,可不谓贤矣夫?
初,参与萧何有隙,何且死,所推贤唯参;
参代何为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用何法。
二人者苟无体国之诚心,忘一己之私忿,则排陷纷更,将无所不至;
推之以为贤,守之而勿失,尚何有哉!
其卒为一代宗臣,盖有以也。
陈平论 宋 · 杨时
吕后问宰相,高祖曰:「陈平智有馀,难以独任。
王陵少戆,可以佐之」。
则高祖固有疑平之心矣,然终其世不见其隙。
盖天下初定,国家多故,诸侯内叛,夷狄外陵,平为护军,常从征伐,不据重兵,不亲国柄,故能免也。
然高祖谓平难独任,王陵可以佐之,而陵终以戆见疏,无益于国;
其后平专为丞相,天下无间言,卒以功名终,不其反欤?
「知人惟帝难之」,信矣夫!
周勃论 宋 · 杨时
将视军如臂指然,唯所用耳,以义驱之,虽赴水火可也。
绛侯之入北军也,乃令之曰:「为刘氏者左袒,为吕氏者右袒」。
使吕氏能得士心,军皆右袒,则斯言岂不召乱乎?
盖不学无术,居其位而不知其任,皆此类也。
至其以列侯就国也,尝自畏恐诛,每河东郡守尉行县至,绛必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
是果欲何为耶?
使天子欲诛之也,则被甲持兵将拒之耶?
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者,乃其自召也。
以文帝之宽仁,故卒能全宥。
使在高帝、吕氏之时,而所为若是,犹欲以功名自全,难矣!
张耳陈馀论 宋 · 杨时
迁固谓耳、馀为势利之交,非也。
张耳钜鹿之围,责馀以俱死;
黡、泽没于秦军,耳大不信,以为杀之,二人所以相失也,是岂有势利之交耶?
予谓耳、馀之友盖失于相结之深,而相知浅也;
使其相知如管、鲍,宁有是耶?
韩信论 宋 · 杨时
韩信以机变之才,因思归之众,以临关东,而燕、代、赵齐之间无坚城彊敌矣。
其用奇无穷,所向风靡,自汉兴,名将未有伦拟也。
至其军修武也,又辅以张耳二人,皆勇略盖世。
余窃怪汉王自称汉使,晨驰入壁,即卧内夺其印符,麾召诸将易置之,而耳、信未之知也。
此其禁防阔疏,与棘门霸上之军何异耶?
使敌人投间窃发,则二人者可得而虏也,岂古所谓有制之兵者,信亦有未逮欤?
彭越论 宋 · 杨时
天下之祸莫大乎不明分,分之不明,由较材程力之过也。
余观韩、彭之亡,皆以此欤?
若西汉之初,高皇帝以匹夫起阡陌之中,一时名将非屠贩亡命轻猾之徒,则里巷龆龁布衣之交也,其平居握手,素非有君臣等威也,论其材力,亦岂足相过哉?
天下未平,而大者已王,小者已侯,皆连城数郡,一摇足则秦项之争复搆矣。
汉方收民于百战凋瘵之馀,而临诸侯王之上,凛乎其犹蹈春冰而常恐其溃也,故疑隙一开,则菹醢随之矣。
呜呼,是岂知先王所以维持天下者哉!
虽朝委裘、植遗腹而不乱者,亦有名义以正其分耳,故君君臣臣而天下治。
如将较材程力,以彊弱胜负为君臣,则天下之祸何时已哉!
汉之君臣不知出此,卒至相夷而不悟,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