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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稼轩画像赞 南宋 · 陈亮
眼光有棱,足以照映一世之豪;
背胛有负,足以荷载四国之重。
出其毫末,翻然震动。
不知须鬓之既斑,庶几胆力之无恐。
呼而来,麾而去,无所逃天地之间;
挠弗浊,澄弗清,岂自为将相之种!
故曰:真鼠枉用,真虎可以不用。
而用也者,所以为天宠也。
自赞 南宋 · 陈亮
其服甚野,其貌亦古。
倚天而号,提剑而舞。
惟禀性之至愚,故与人而多忤。
叹朱紫之未服,谩丹青而描取。
远观之一似陈亮,近视之一似同甫。
未论似与不似,且说当今之世,孰是人中之龙,文中之虎!
二列女传 南宋 · 陈亮
列女杜氏,永康大姓女也。
生而端庄且丽。
宣和庚子冬,妖腊起,所在啸聚相剽杀。
里有悍贼辈谒杜氏门,大言曰:「以女遗我;
即不肯,今族汝矣」。
其家惊泣,欲与则不忍,不与祸且及。
言于女,女曰:「无恐,以一女易一家,曷为不可!
待我浴而出」。
趣具汤。
其家以告,贼相与欢笑以俟。
既浴,取镜抹朱粉,具衫衣,尽饰。
俄登几而立,系帛于梁而圈其下,度不容冠,抽之,笼其首,整发复冠,乃死。
其家遑遽号噭。
贼闻,亦惊舍去。
呜呼!
学士大夫遭难不屈者,万或一见焉,而谓女子能之乎!
方杜氏之不屈以死,犹未足难也,独其雍容处死而不乱,无异乎子路之结缨,是其难也不可及已。
陈子曰:余世家永康,去杜氏不十里许。
余虽不及目其事,大父母屡为余言如此。
虽古之列女,何以进焉!
余既传其事,以示余友应仲实。
仲实因为余言:宣和辛丑,官军分捕贼,所过乘势抄掠。
道永康,将之缙云。
及境,富民陈氏二女并为执,植其刃于旁,曰:「从我,我妇之;
否者死」。
长女不为动,掠发伸颈请受刃,官军斫之。
次女竟污焉。
后有谂之曰:「若独不能为姊所为乎」?
次女惨然连言曰:「难!
难」!
世之喜斥人者必曰「儿女态」,陈、杜之态,亦儿女乎!
人之落患难而儿女者,事已即纵辞自解,昂然有得色,视陈氏次女已愧,他又何说!
仲实得之胡先生经仲。
二君,谨言君子也。
余是以志之。
吏部侍郎章公德文行状(1174年) 南宋 · 陈亮
初,公年十六,属方腊唱乱睦之清溪,环浙之东鞠为盗薮。
公父朝散惧无全理,则分幼子及衣一箱付公曰:「以是属汝,吾以汝母亦从此遁矣」。
公奉命崎岖山谷间,仅得不死。
贼平,挟其弟归拜朝散,而箱故无恙也。
自幼颖悟,读书不苟,善为词赋,而穷经旨至废寝食。
中绍兴二年进士第,释褐授处州青田县主簿。
尝摄邑,两税旧法有上中下三限,是年夏税,太守风告诸邑:「及上限足者,吾任其材」。
公以为「民力不能办,且法不可为也」。
太守大怒。
公辞邑事,不可,则以次第督之,使无越旧限而已。
秩满,关升左从政郎,授处州丽水县丞。
改御前军器所干办公事,辟兼川陕宣谕使司书写机宜文字。
以劳,得左承直郎。
用荐者,改左奉议郎,干办行在诸军审计司。
磨勘,转左承议郎。
公外舅枢密都承旨郑公刚中宣谕川陕,故辟公以行。
郑公留宣抚四川,而公归矣。
会权臣秦桧欲文致郑公死地,赖太上皇帝不可,犹以罪罢。
公亦为言者论去。
未几,转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观,添差权通判宣州,转朝散郎。
时魏公良臣得罪里居,公尝以事忤之,良臣不堪,公不为动。
良臣由是知公。
秦桧死,良臣入参知政事,奏除公两浙提举市舶公事。
舶司宝货之府,公自常俸外,例所可得,公一不取;
对人亦不辄非前例。
转左朝请郎,差知建州。
州军粮久不给,军情汹汹。
至之日,争走拜马前。
时公帑缗钱不能三万。
公徐谕之曰:「汝辈第各归营,得一月,当次第给矣」。
立案税籍,得豪民奸胥要领。
及期,军用沛然。
于是省教条,宽科率,与吏民相与守法而已。
不事风采,而去思盖不能忘也。
连丁朝散及夫人忧,服除,得知鄂州。
鄂当水陆之冲,虏分兵扼上流,朝廷出禁军戍鄂,一日至或须船千艘若马五千匹。
公度不可办者奏闻,馀悉给,无留难。
当此之时,朝廷置武事不问馀三十年,并边百姓至不识兵革。
虏卒弃好,流民不知所为,更居迭去,鄂往往不复故民。
公区处不遗馀力,民得不以兵事恐动。
州纳秋租才五千斛,上供至万斛,他须称是。
公视酒税籍,得赢钱,立办。
人不测其所以至此,往往神之。
公戚焉若不自得,人亦莫解也。
鄂民相与遮监司自言:「公实爱我,愿从朝廷别借公一岁」。
监司欲以闻,公笑谓曰:「诸公庸知非某意耶?
且朝廷未易欺也。
某不自爱,惧贻门下羞」。
不果闻。
除两浙西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漕司常贷常平缗钱二万万,至是已数年,漕司置不复言,常平亦不问。
公叹曰:「此非法意也,民不知赖矣」。
立移督之。
而户部复请贷三万万,公甚难之。
衔命小校耻不即得,出不逊语。
公叱之曰:「此圣旨耶?
常平,民命也,犹当以法奏覆。
不然,奴何敢尔」!
退而叹曰:「官不可为矣」!
户部寻知不可,公亦不欲自异也。
今上登极,覃恩转左朝奉大夫。
明年,转左朝散大夫。
又明年,召除尚书吏部员外郎,兼皇子庆王府直讲。
乾道改元,为郎中,除殿中侍御史兼侍讲,迁侍御史。
公上疏,大略言:「祖宗之大雠未报,中原之故地未复,尝胆之志可少忘乎?
欢好常败于变诈,师旅或兴于无名,歃血之好可久恃乎?
至于淮堧疮痍,江浙饥馑;
邦财未裕,军政久隳;
士风坏于奔竞,朝纲挠于私曲:此皆当今急务,不宜以偃兵而置度外也」。
又上言:「愿以财赋、边备二事专委大臣,集群臣之说,参订其可行者,置局措画,假之岁月以责其成。
如以为今之大臣不足任,愿精择可任者任之。
不然,因循苟简,臣恐后日不可悔也」。
又请「博求武勇,以备将帅之用。
三十年来,将帅以事废,罪不至误国者,愿一切与之自新」。
又尝因水潦,有旨侍从台谏条具阙失,公上言:「苟人事皆得其实,是乃应天之实也。
人材欲取实能,政事欲取实效。
诸所进用,必考其实,使一时虚名求售者不得冒进
然后申敕有司,视朝廷利害如在其家与其身,不得以文移虚具上下相蒙。
人修实行,事建实功,上施实德,下受实惠。
应天之实,宜无大于此者」。
时朝廷令两浙、江东人户为田一万亩者,籴米三千石,抑配度牒、关子之属。
公以为「事类科敛,无体民经国之意」。
朝廷以经用不足,议权拘郡县职田。
公以为「所得不足以当大农一日之数,自为纷纷,损失大体」。
户部侍郎朱夏卿以交子兑发诸道常平钱一百万缗,公上疏,以为「自立常平以来,其间用兵多故,主计之臣固尝出意趣办,独常平以民命故,法不得睥睨,夏卿何为者,而敢轻坏成法?
又公凿交子不得支用,欺罔不顾忌,法不可赦」。
知池州鲁察以竹生穗实为瑞竹,图之而囊其实来献,且言饥民实赖以食。
公上疏,以为「物反常则为妖,竹非穗实之物,是反常也。
竹生实则林必枯,是妖也。
以妖为瑞,是罔上也。
况饥民有食糟糠者,有食草根木实者,食土之似粉者,岂以为是珍于五谷哉,犹愈于死而已。
察牧民,顾使其民至此,犹以为瑞而献之乎?
佞邪成风,渐不可长」。
又言:「给事中王时升似朴实诈,足以欺世乱俗。
右奉直大夫谢铎尝事伪楚,不宜叨世赏,无以示为臣者」。
上皆从之。
初,公尝上疏言:「陛下临御以来,首禁监司太守数易,今往往无故辄易矣。
添差官不许釐务,今稍稍放行矣。
初改官人惟许注知县,今有经营得堂除者矣。
有差遣人不许再易,今图换易者纷然矣。
至于荫补初出官者法当铨试,今有堂除免试者。
京官合入监当,今有径得职事官者。
私意胜而公法为虚文,不严加禁戢,则公道荡然矣」。
既而闻放未铨试人魏好信等已四五十人,参知政事虞允文意颇主之,公不乐也,即上言:「今春铨试,已中者率待五六年阙,而黜落者乃得美除
以援废法,以私害公,事虽小而所系者大,乞并行追寝。
不惟略存公道,亦清仕流之一端也」。
朝廷尝拣发诸路厢、禁、土军若五分弓手,就阅行在所,籍为忠勇一军,隶步军都指挥使戚方,约防秋罢遣还所在郡。
隆兴元年留不遣,明年又留不遣,至是,犹未遣也。
军人相与诣台自言。
公移牒枢密院,不报。
军人不堪,往往窜去。
公即上言:「足食足兵,为政之先务,圣人以为必不得已则去兵去食,而信终不可去。
今因兵而失信,无乃不可乎」?
上语公曰:「此军朕所自阅,费不知限数,而欲尽遣耶」?
公奏曰:「臣所不知也。
臣所知者,人情事体尔」。
上曰:「然则当尽逃乎」?
公奏曰:「今逃数虽可掩,而人人心动。
一旦空营迸散,不捕则废法;
捕则相率旅拒,损威失体,重为天下笑」。
上曰:「当与大臣议之」。
数日,公又上言,以为逃数已不可掩,急遣犹虑无及。
上曰:「前日议犹未定」。
公奏曰:「议未定者,是不可之辞也。
臣言不行,无所逃罪,重为朝廷惜此举动尔。
枢臣迎合圣意,得无后悔乎」!
上颔之,曰:「更当徐议」。
虞允文时兼同知枢密院事,一日召戚方议之,事复寝。
一军窜逸无留者,又相与拒斗,不可捕。
将校以下皆贬官,而方独放罪。
公言:「方罪首也,不可赦」。
落方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仍旧管军。
公慨然曰:「是不足问矣」。
即上言:「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虞允文轻狂倾险,敢为大言,以文武自将。
今居其位而胸中无有,挟私任情,大略可验」。
公以为允文不去,天下不复有法,连章论奏不已。
允文竟罢去。
时参知政事钱端礼以肺腑与政,丞相久虚府,朝议以为旦夕当同拜。
允文去而端礼之议亦寝。
公亦得罪去国。
初,公在浙西,梁俊彦得中旨措置酒库,公不以职事左右之。
俊彦不满,比去,问公所欲,公唯唯不对。
及俊彦干办皇城司转官,独不行台谢故事。
公劾俊彦废法,俊彦竟以赎论。
会公除吏部侍郎,力请罢去,上怒公辞免不逊,有旨放罢,汀州居住。
或为公言:「是行,俊彦有力」。
公正色曰:「吾事君不知大体,分应得罪,俊彦何为者邪!
且圣明岂受人耳语」!
在汀七年,杜门观书,世念泊如也,独以不得展省先垄松楸为恨。
既有旨自便,则归拜垄下,退语妻子:「今死无恨矣」。
明年,得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又明年,以疾卒于正寝,实乾道九年闰正月之二日也。
享年六十有八。
娶陈氏,早卒,赠宜人。
再娶郑氏,四川宣抚副使公之女也。
子男五人:涛,右迪功郎平江府长洲县主簿;
渭,左从政郎临安府富阳县丞,先公八月卒;
涣,以公致仕恩奏上;
充,从进士举;
湜,奉公命出后公仲弟著。
女四人:长适宣义郎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郑枢孙,次适进士陈桧,次适迪功郎江州德化县主簿杨注,次适承奉郎监临安府粮料院郑庄孙。
孙男十人:机、桷、崧、云卿、矩、柄、采、棣,馀未名。
女三人:长适进士卢诚,馀幼。
涛将以淳熙元年九月十三日甲寅,奉公葬于永康县武平乡碧湍里三石湖之侧。
前葬,涛以行实为请,且言:「先君实知子」。
亮屡道罪逆不能,固辞;
涛固以请。
亮自惟少年时不自爱重,晚方悔悟,乡闾故不齿也。
独公一见得之,命其子弟相与共学。
一日来过,则具杯酒从容侍公语,间论天下人物,往往意合,知公金玉人也。
因叹世之量人者甚浅,不足据。
然尝闻之公之子弟:公尝诵古诗「每向秋山拾红叶,姓名那许世人知」,辄讽咏不能已。
可以观公之志矣。
然则纷纷固非其所屑也。
每自幸晚学得依,而公遽下世,为之恸,且涕下。
义当执笔状公之行,以告世之有道立言之君子,而语言荒乱失绪,辞不获,则姑次第之。
公讳服,字德文。
其先建之浦城人。
五代之乱,徙杭之盐官。
国初来婺,因家永康。
曾祖洞,祖玠,父俣,累赠右朝散大夫。
母应氏、陈氏,赠宜人。
公及朝散在时为郡,朝散得封右奉议郎,乡人荣之。
公有《论语》、《孟子》解各二卷,《易解》二卷,古律诗四卷,藏于家。
淳熙元年夏六月晦,陈亮谨状。
先祖府君墓志铭(1173年12月2日) 南宋 · 陈亮
东汉之衰,太丘长陈公名实,是为有道君子;
纪、群又克世其家,位至三公九卿。
司马氏南渡,而逵从以迁。
其后家于吴兴,霸先遂据全吴,四世乃亡。
其葬于婺之永康号厚陵者,或曰后陵,陵今虽在,锢之以铜,不可发,莫能考其为谁。
故永康之陈最号繁多,而谱牒未尝相通也。
往尝有于百年屋壁间得数纸书,言谱系甚详,有曰王,曰公,曰御史大夫,曰龙虎大将军者,疑其为陈、隋间也。
至本朝咸平以后,始从世俗称号曰公,则陈氏之散落为民久矣。
亮之八世祖讳通,及其子讳隆,始自奋田闾间,居陵旁七八里,曰前黄。
至孙讳援,遂大其家。
有子四人,其三则于亮为高祖。
高祖讳贺,早夭。
一子,曾祖也,讳知元,宣和间以隶籍武弁,例赴京城守禦,从大将刘延庆死于固子门外。
是生我祖,讳益,字进之,为冢子
先祖少以志气自豪,盖尝入舍选,从事于科举,皆垂得而失。
既又欲以武事自奋,亦弗克如其志。
晚乃浮沈里闬,自放于杯酒间,酒酣歌呼,遇客,不问其谁氏,必尽醉乃止。
然其孝友慈爱,明敏有胆决,盖天资固如此也,故亮尝窃言之,昔韩信谓郦生曰:「魏得毋用周叔为大将乎」?
叔亦信之等夷也而湮坠无闻。
士之困穷偃蹇,百未偿一,卒坐牢落以死者,非尽智失也。
先祖生于崇宁二年正月五日,殁于乾道三年十有二月二十有七日。
先祖妣黄氏,敦武郎讳琫之女,其生也先先祖一百九十有三日,其殁也亦先六阅月而闰。
后六年十有二月有二日,始克合葬于龙窟卧龙山之下。
将葬,家君实命亮曰:「我高祖坟墓具在,而我曾祖为季子,我不敢祖也;
我曾祖、我先祖坟墓不存,又不得而祖也。
我将葬我先人于其中,俾汝母祔于我先夫人之侧,他日次第以昭穆葬,汝居其隅以供洒扫,使自是谱系一二可数。
子孙之贤不肖不可知,而吾之志不可不明也」。
又命亮实书其事于石,以纳诸先祖之圹。
亮拜手稽首而泣书曰:
生有遗才,殁有遗义。
地有遗形,墓有遗位。
尔子尔孙其勿弃。
蔡元德墓碣铭(1175年) 南宋 · 陈亮
崇宁、大观以来,祖宗之涵养天下盖百五六十年矣。
三光五岳浑为一气,士之及生其时者,大抵魁梧质重,无自喜多易之态。
故自渡江后,虽里闾人物往往不自促狭:进不得志于科举,退必有以自见于其乡。
昔亮得之先人者如此,退而私察其同时并举之人,又得东阳蔡君元德焉。
君尝学于前参知政事王公次翁,去举漕台,不中,始相父经纪其家,以镇其里闾。
敬老慈少,使诡猾暴横者不得自肆,平民安之,而官事赖以省。
及其父春秋日以高,为园池以婆娑自乐,家事一不关焉,遂以忘其老。
君卒于乾道九年十二月之朔,后二十有四日,吾先人亦自委弃诸孤。
其后里闾所见人物,非复往时之旧,愈为之悲伤焉。
其孤将以淳熙二年十月二十有五日葬于所居相望南溪之原,病世俗之侈于葬,思欲效古以宁其父,大惧力不胜俗,谋之永康陈亮曰:「是惟子之所以自献耳」。
遂属以铭。
铭非吾任也,不忍使先友之无传、而人物气类之变无考焉。
君讳弥邵,元德其字也。
不能言其所自来,盖蔡氏之居于蔡塘旧矣。
曾祖讳亿。
祖讳材,秉义郎。
父讳友文,从义郎。
君享年五十有八。
娶戚氏,故处州缙云县丞观光之女。
子男三人:仲熊、仲虎、仲麟。
女三人,陈次皋、黄焕、李开,其婿也。
孙男六人,女三人,皆幼。
铭曰:
生足自效于州长县正,而古制之未复。
死则自随于敝车羸马,而非以矫其俗。
尚有铭焉,相墓之木。
宗县尉墓志铭(1178年) 南宋 · 陈亮
靖康、建炎之间,故忠简宗公泽起家知磁州,当虏人长驱而南,迸散横溃不可收拾之时,独凭城死守,为天下倡,遂副太上皇帝开元帅府于济南。
及太上膺命南京,公留守京师,能以忠义鼓百战之群盗,以婴方锐无前之锋,𢥠然如老罴之当道,馀民因得贾勇从公以奋,而河北已没郡县番为国守。
功虽不竟,江南卒赖以立国。
是为一代之人豪,中兴之元勋也。
公世家婺之义乌。
皇考某,累赠大中大夫。
公兄沃之子稷,亦以公故,得官至修职郎。
公守磁之岁,稷生子曰武,端整重厚,绝不类常儿。
比长,能为文章,有声场屋间,三上,卒能取世科。
释褐,授饶州德兴尉,便若素闲吏道者。
平生与人交,乐于倾盖,不为龃龉疑伪意态,有承平时士君子之气。
人以谓公耕之炊之,而其诸孙食之矣。
然代满甫及家,以淳熙丙申七月二十三日死,是果何理哉!
县尉字成老,娶叶氏。
子男二人:楷、林。
女六人。
何大辩,某某,其婿也;
幼未行。
楷将以戊戌十月丁酉,葬县尉于去家十里熟水塘之原。
大辩者,永康陈亮妻之弟;
楷之妻又其女弟也。
磨圹石,再三乞书之。
铭曰:
我思忠简,不数士稚,惟其血诚,闻者兴起。
中兴姓名,与国同纪。
从孙世科,家庭之美。
不卒壮图,以厚来祉。
后不复究,其藏在此。
林公材墓志铭(1176年) 南宋 · 陈亮
君姓林氏,讳崧,字公材,婺之永康人。
其先从天台来,于君九世矣。
初,君祖父浚、父思聪,自田闾间积勤服业以起其家。
至君兄弟,且耕且学,以无忘先世之绪而开其来者,自是子弟始一于学矣。
然君犹以为艰难之易失也,讫晚岁,不自侈大。
余尝至其门,崎岖桑柘间,得小径并墙以入,计君之力非不足也;
独至于为其子问学之费无所靳。
君容貌魁然,事亲能自异于等人,宜其于缓急轻重之际有足观者矣。
不幸得年五十有二,以淳熙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甲戌卒。
娶徐氏。
子男三人:慬、愉、慥。
愉先君五年卒。
孙男女三人,皆幼。
君殁之明年,其孤将以十月甲申日葬于去家一望西山之原。
一日,慥泫然拜于庭下曰:「昔慥实从章氏兄弟以来,今其葬者大抵有铭矣,奈何以处慥父」!
余无以答,乃为其铭曰:
不失其朴,而示以文。
尔祖尔父。
尔子尔孙。
孙贯墓志铭(1175年9月) 南宋 · 陈亮
有宋中兴之四十六年,亮始取古今之书一二以读之,稍稍与其可者共学,而同邑孙氏之子懋实来。
余爱其质性之颖悟也,不爱吾力而琢磨之,日引月长。
阅四年,当淳熙乙未,余为易其名曰贯,字冲季,以观其成。
秋七月十有三日,冲季死。
余哭之恸。
冲季得年二十三岁。
娶陈氏。
一子,后七日亦死。
于是冲季之父名序,老矣,又鳏居,恃幼子以养,既而以书来告:「贯得吉卜,序复何心以葬贯也」!
九月二十八日丙午,余率其友卢任、徐硕、周扩、吕约、周作、喻宏、喻宽、何凝、胡括、钱廓、方坦临葬,深其坎,厚土以覆之。
买石识其墓曰:
天地之生生不穷,则死宁有已!
惟其生死不信,是以铭之在此。
章晦文墓志铭(1176年) 南宋 · 陈亮
章氏世居建安,国初有来婺者,始为永康人。
自郇公申公相继为宰相,故建安之章闻天下。
其后百有馀年,侍郎公始以进士起家永康,晚入台为侍御史,以吏部侍郎去位。
侍郎兄弟四人,而名著字晦文者为同母兄弟。
晦文自少容貌伟然,把笔为诗文,便能有不凡语,父兄特爱之。
及长,疏豁奋励,不能依阿善恶间。
不幸得年四十以死,实绍兴乙亥十二月二十七日也。
曾祖洞,祖玠,父俣,故赠右朝散大夫。
娶姚氏。
无子。
一女,适进士徐日休。
他日,侍郎公叹曰:「吾无兄弟矣!
我死,吾惧吾弟之不食也」。
命其取所爱子曰湜者奉其后。
初,君死时,用子弟礼以葬。
当淳熙三年,湜盖年十有七矣。
顾瞻不宁,始议改卜,将以七月乙酉葬于蔡山之原。
礼:无子,以兄弟之子为之后。
先君之肢体一也,使其一体不废,足矣;
天理人情之至,圣人所用以为天下之通制者也。
使为之后者更力学以显扬其绪,则死生均可以无憾。
湜尝从予游,盖亦知动心于此者,是以求铭君之墓。
铭曰:
体安于土,魂从其祀。
谓君无子,亦既有子。
陈性之墓碑铭(1183年) 南宋 · 陈亮
往尝论乡之富人,以陈性之为第一。
吾友徐元德居厚亦知此翁可人意,而乐妻其少女焉。
居厚以对策切直,得从事浙东观察府,竟以不能曲折上官罢去,独敬惮性之,盖相处数年如一日。
余尝款性之门,阒然如无人声。
顷之,一僮出,问客姓氏,已而肃客入,主人相与为礼,已而杯盘罗至,终不见喧嘈之声。
性之面目严冷,与人寡合,虽大会集,率不过三数客。
遇有所往,虽百里夜半,亦疾驰竟归。
一日,与乡士大夫过予,自命行庖具饭。
食毕,从容言曰:「某素不解饮,一饱之外,虽留何用」!
予亦不强也。
衣食取足,不为分外经营。
不交涉邑官吏,谒入县庭,则不问可以知其令之贤矣。
盖其自为过多,为人过少,若有取于杨朱之道者。
然予闻性之官剑浦,乡人陈公质且老,而羁置在焉,性之曲意抚存之,使之自忘其为罗戾也。
居亡何,公质死,性之还自旁郡,道逢兵马都监者往验其死,性之嘱以徐行:「有檄止君矣」。
性之亟趋郡白事,得追还其都监者,又为治其后事颇悉。
盖古之义侠所谓「不以存亡为解」者,大率亦此类。
由此言之,士之素守里闾,曾不得少自概见于世者,岂必曰乡称善人而已乎!
性之以赀补迪功郎,尝主南剑之剑浦簿,以忧去官,而不复调矣。
性之陈氏,讳良能,性之其字也。
曾大父本,大父思忠,父填。
子男三人:琳、正己、颐。
女四人:长适奉议郎詹宗尧,次曹钺,次何椿,季则徐氏也。
孙男五人:大年、大任、恂、愉、明。
孙女七人:长适何源,次许嫁曹湘,馀幼。
性之之配为胡氏,以淳熙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卒,明年正月七日,葬邑之承训乡横渡山之东原。
又八年十有一月庚寅,性之始合葬焉。
性之家故多竹,不以与人,多美器用,不轻以假人。
居厚每笑于余无所不可,墓上之铭,宜颐之有请也。
颐尝从予游,郡以其名上礼部,而性之死矣,盖癸卯十有二月七日也。
得年凡七十岁。
铭曰:
永康之陈,曰龙山,曰墓西,曰石牛,曰西门,皆尝有列于朝;
曰白岩,曰前黄,则富尝甲于乡闾矣。
自君父祖崛起清渭,俨然遂为七族,而谱牒之相通则未有考也。
宗法不立,难乎著姓。
起其宗者,以人而称。
有蓄不救,事特未定。
莫为之先,孰承斯庆?
铭之存也,亦以令也。
钱元卿墓碣铭(1178年) 南宋 · 陈亮
浦江于婺为山邑,非宾客商贾之所奔凑。
民生其间者,往往朴茂质实,力农务本,家以不欠赋租相尚,人以不历公庭为常,耻于华言少实而以士自命,故间岁之群至于有司者,亦自有数,长吏至,则相与安乐其俗而已。
其或贪暴自肆,则熟视咨嗟而不敢出一怨愤语。
此虽书传所载古者礼义之俗,不过如此。
往时浦江有钱氏之子廓,从余学,沈静和雅,语如不能出口,称其里中儿也。
及其学有端绪而归,乡之大人长者相与审问延誉,或折辈行与之交,此皆他邑之所未见者也。
始,其祖父良臣以辛勤起家,年且七十许,犹无恙。
其父赞固已学为士,而又甚笃于廓者,俯首书册中,口诵手钞,穷日夜不辍止,然得年二十有六,以绍兴丙子八月之三日死,卒不能少自见于场屋间。
死时,有二男一女。
其妻为同里金氏。
金氏抚育其男女,劳苦有恩意,凡十三年亦死。
男之长者名抑,疏豁足当门户;
少则廓也。
女已嫁兰溪方大同。
其葬在距家五里。
他日,二男上冢,痛其父之葬不及待儿之有知也,环视墓门不甚固,谋以淳熙戊戌十一月庚申朔徙葬其地之高处,一一令如法。
未徙前六七日,廓以书来曰:「廓得事先生之日久,廓先人宜得铭」。
余宁有爱于廓,顾铭以立就,惧不足为铭。
通化之钱尝有显者,余不能详其谱之离合。
而三数年来,浦江之俗所闻日与向异;
风俗之移人亦甚为廓惧也,非复余向者之所闻。
虽廓之通敏愈于昔,而其朴亦异矣。
后十五日,永康陈亮为之揭铭墓上,以识其向之为士者。
盖赞之字曰元卿云。
铭曰:
新塘之原,有立其石。
是为昔墓,过者必式。
郎秀才墓志铭 南宋 · 陈亮
淳熙三年秋,郑婺州以召还,约其弟迓母括苍,而语其属邑之民永康陈亮曰:「我必取道龙窟以趋行在所,访子有日矣」。
归,则刻期洒扫以待公,然犹差半月而后至,曰:「早尝饭于郎氏矣」。
是其郎翥鹏举者,我识之久矣。
明年,鹏举始遣其子景明来从予游。
余尝过之,出一石示余,指其所望之山曰:「是绵亘数十里而为在官之山,并山穷民实资以自给衣食。
尝有夺而私之者,郡太守吴公芾、韩公彦古取以还之民。
书之石也,俾知二公有德于兹山也;
不然,吾何力以致此也」!
余为慨然久之。
今天下之田已为豪民所私矣,虽在官者亦不以与无告之民,岂期有在官之山又以与民而忍夺之乎!
二公亦何心于为德也!
又明年,余过之,而鹏举死矣,盖正月之六日也。
今年春,余又过之,则既免丧矣。
其孤出郑公之书曰:「是从宁国以三万赙我」。
夏五月,郑公还永嘉,余与徐元德居厚候之于馆头,迁延久之,则又饭于郎氏矣。
郑公于今为道德之望,乃世所谓郑景望先生者。
道旁人士独郎氏欤!
胡为而拳拳若此乎!
冬十一月甲子,子景明将葬鹏举于武平乡盘龙山之原。
而景明拜且泣曰:「圹石未有书,庶几先生之兴哀也」。
问其世,则曰其先霅川人,自十一世祖光禄大夫知制诰讳珦者永嘉刺史,其后徙居婺之永康;
然亦不能言其所以为十一世之详也。
曾祖霖,祖观光,父思尧。
鹏举娶徐氏。
子男六人:景殊、景明,馀尚幼。
女二人:长嫁同邑葛世脩,次未笄。
鹏举死时,年四十七岁。
铭曰:
物之生也,人自别于物,士自别于人。
人士之望,则又自别于士。
非其自别以自成,将以相成而相映。
病无达人,无闻非病。
牵连得书,未侈其应。
生者自力,其藏其定。
胡公济墓碣铭(1181年) 南宋 · 陈亮
东阳胡公济年四十七而丧其配,悉以其家事付子绩,而筑庵以居,不复作世间念。
然犹铢积寸累,别为田数百亩,曰:「吾为诸孙地也」。
释氏以理为障,以身为幻,以孙子为赘,其于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大伦,一切废弃而不论,专求其所谓出世间法者。
夫既已有身矣,则世其可出乎?
世不可出,则安得而无孙子之情乎!
以公济之志,足以知所取舍如此,宜其享有福寿。
盖年八十有一,康强无疾而终,里闾有遗思焉。
余闻公济少颇自豪,家故饶财,入手则净尽不问。
既而小用其志能,家道辄如初,又复能藏锋以休。
公济于余为大父行,及际其晚岁泊然之时,睹其风貌敦厚,气质凝重,可以想像承平之里闾遗老,而惜不及其壮也。
子绩,字彦功,与先人俱娶黄氏。
彦功端然坐家,为里闾信服,不啻官府,能光显公济馀业。
此其父子皆有过人者。
余伤其有能之不试,而彦功又将老矣。
天地之正气发泄于人,而里闾之所易见者已不满人意如此。
彼其遗憾果何在,亦可以人之思虑所及而参酌其中,以应天地之运乎!
又将有大于此者,则亦同此慨叹而已。
今年春正月十有四日,彦功既禫,又十二月癸酉,葬公济于家旁之北山。
葬罢,将刻铭墓上,以其辞委余。
余固心知彦功者,居相邻,亲相属焉,其奚辞!
胡氏得姓,所从来甚远,且与陈为同姓,其谱系远不可记。
有讳远者,始居东阳永康之间,至公济之父,遂大其家。
公济讳航。
娶戚氏。
子男一人,绩也。
女二人,嫁蔡牺、陈扩。
孙男四人:廷芝、廷茂、廷芬、廷芳,业进士。
孙女四人:嫁从政郎梁竦,承信郎陈兖,将仕郎曹致中,进士黄公辅。
曾孙男女合二十五人,玄孙一人。
于是淳熙八改岁矣,永康陈亮为铭其石曰:
士以文进,异能尽废。
我铭之悲,独一公济!
方元卿墓志铭(1181年) 南宋 · 陈亮
谱牒之不明久矣。
卿士大夫能谱其世家,使始末可考见者,盖仅有之,而况崛起田庐,能由其所起之祖,至或一二百年而不坠,是亦可尚已。
浦江真溪之方氏,自其讳耸者奋以有家,至其子超,孙允脩,资日以钜,遂为邑之望族。
允脩之子彦老,守其先人之业,能以尺度自律。
天资恕厚,与人无怨恶,不求甚美以自侈,亦不慕非人情所有之美以求名声,期自出于先世之外。
盖其自处者求无甚愧于心而已。
是真《易》之所谓「克家」者。
其字曰元卿,生于宣和癸卯之二月二十八日,殁于淳熙六年之十月二十五日。
娶柳氏。
子男三人:友益、温、友贤。
温后君三年卒。
女三人:归东阳贡士单肖,钱伯明,朱宗祐。
孙男四人:坦、概,馀幼。
孙女六人,其一归毛友多。
坦尝从余游,一日,其父来视坦,每进见,亦若诸生然,其恭而笃于教子若此。
今将以淳熙八年九月十二日葬君于邑之政内乡大姑之原,而以墓石累余。
余惧后世不知永康陈亮之为谁,而况能及君乎!
盖自昔常如此,而人终未悟也。
铭曰:
不坠先业,以勉其身,其馀以待后人。
孙天诚墓碣铭(1184年) 南宋 · 陈亮
丙戌之春,乡人徐木子才、胡达可行仲,联登进士第。
方二君未第时,行仲之贫特甚,孙君天诚皆妻以女而左右之;
至是,莫不欢言孙君之知人。
孙君又自喜教其子,遇州县学时节校艺,孙氏子常不在三两人后。
予时尚少,罕与人接,亦知孙君能自别于他富人也。
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而善致富者则曰:「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其抑扬阖辟盖加一等矣,然犹较尺短寸长于其冲也,孰能运其智力于不争之地,使范蠡计然之策一切在下风乎!
盖余居之南十四五里,地虽卤瘠而非人之所必争,孙君乃自邑而徙居焉,勤取啬出,以尽有其土。
大较二十年间,富比他人,而省事过之,此其为富,有概于余心者。
孙君讳亶,天诚其字也。
曾祖继先,祖无党,父轸。
君生于崇宁乙酉十月二十有四日,殁于淳熙辛丑十二月十有三日。
娶周氏。
子男二人:长克和;
次光祖,早死。
女四人:长归徐氏,次嫁赵端夫,次则胡氏;
季适梁季璿,故户部尚书汝嘉仲谋之诸孙也。
归徐氏之女寻死,而子才既得邑定海矣。
孙氏其先富春人。
方汉氏失道,海内相与竞智角力以觊非望,而曹孟德以盖世之雄执缚略尽。
孙讨逆盖破虏之子,翻然欲与之争锋,孟德盖甚难之,不幸早世。
仲谋据江东之地,因曹氏之篡,自帝一隅,使魏不得为正于天下,而天命不知所归者殆数百年。
区区一时之自营,其所关系乃如此。
及其四世之馀,子孙散落为民,分适旁郡,况又历七八百年,则其间何所不有!
故来隶永康者,亦不能言其于今凡几世。
而克和将以甲辰冬十二月二十九日甲申,葬君于去家二里姚岭之原,以墓石委余。
余悲夫盛衰兴废之相寻,长短小大之相形,而人之智于是出焉。
要其事为有可言者,其于孙君安得而已乎!
铭曰:
生垦其地,死营其旁。
何以识之?
孙君之乡。
周叔辩夫妻祔葬墓志铭(1179年) 南宋 · 陈亮
周氏不知其所从来,或曰由建安徙处之缙云。
然自讳元者徙居永康之上衢,于今可考者五世矣。
元生谓,谓生琛,琛生褒。
世有吉德,不竞利于其乡,而衣食财取足,故乡人无憾于周氏。
然褒死于辛丑之乱,所存惟妇人女子,其祸亦惨矣。
又得其弟之子若讷字叔辩者为之后。
叔辩之吉德,视父祖有加焉,此岂所谓天定者耶!
然叔辩又无子。
其母弟谦,既已出后从父矣,叔辩以其子晃为子,晃左右就养无违。
叔辩得年七十有六,晏然逝去,实淳熙己亥八月之六日也。
先是,其妻黄氏,以丁酉七月九日盖年八十而卒。
夫妻以寿考瞑目,可以观晃之为子矣。
天人交际之理,厥应不忒,而变化倚伏,要之于其终可也。
兄弟之子,独非吾子耶!
形骸一隔而尔汝判然,虽圣人亦末如之何矣。
始,叔辩尝出求仕,事不如意,辄弃去不问。
其所后之父有女子三人,尽以其产自随,斥其毫末以与叔辩,已又以势夺之,叔辩亦不较也。
叔辩与先大父俱娶黄氏,视亮盖诸孙行,而待之如尊客,虽其他小儿亦未尝易侮之。
及若亲戚之贫者,不独不替其礼,又欲忘其力之不足而卵翼之,今之读书为士者,往往多未之及也。
故吾于叔辩,敢不论天人之理以待后之君子乎!
叔辩所后之母施氏,块然独葬于去家一里之坡上。
叔辩尝登墓喟然顾子孙而叹:「他日必葬我夫妻于其侧,以明所后之义」。
晃不敢违,以十有二月十三日祔葬,而问铭于同邑陈亮。
其辞曰:
母居其中,子左妇右,既绝复续,以昌其后。
何茂宏墓志铭(1185年) 南宋 · 陈亮
公姓何氏,讳恢,字茂宏。
得姓所从来甚远,而婺之诸何为尤盛。
居城之东,而散出永康、东阳、义乌者,其分合之详不可得而纪。
然义乌之族,自公而上,其可数者六世,而公又有子有孙矣。
公之曾大父京,始葬其父祖于官塘之东西两偏,又营其地而居之,浚其塘至百馀亩,以尽有其四旁之壤。
两子,其次讳先,是生公之父,讳矩,以志气自豪,尝欲奋于武事,得官河北之恩州,而公生焉。
故公状貌端厚,意象轩耸,而胸次疏豁;
是非长短,人得以望而知之。
读书为文,亦不肯过为巧丽,取于适用而已,大略似北人者。
岂其风土固如此?
公之父必欲其二子由科举自奋,公独以其馀力助理家事,积累至巨万。
公弟恪茂恭,得以专于文学,庶几近世晁、张辈流。
尝与公同上礼部,茂恭得之,而公不利。
公忻然曰:「是足以报吾父矣」。
时公父已死数岁,家事一毫已上不使茂恭关心焉。
茂恭奉其母汤药惟谨,不问钱物为何事;
而公之临财,虽鬼神不欺也,兄弟相与为一体;
至其论文,小不合辄争辩,以致辞色俱厉,僮仆往往相语以为笑。
茂恭未及为时用而死。
公年且五十,方俯首笔砚,务合时好,以与后生辈较寸晷于春官。
伛偻奉汤药如茂恭在时。
暇则从容园池,以小诗自娱,皆清切有雅致,而家事一切付茂恭之子大受,懵若素不解者。
进退伸缩,古之君子无以远过矣。
娶同邑叶氏,子男三人:大辩、大雅、大猷。
女六人,唐仲义、陈亮、宗楷、陈大同、俞袤,其婿也;
幼未行。
仲义与茂恭同年进士,以邵武之光泽丞上铨曹关升矣。
孙男二人:兰孙、玉孙;
女二人,尚幼。
得年五十有九,以淳熙癸卯七月三十日卒。
始公无恙时,尝欲营地于源深亭之上,曰:「东望吾父,西望吾弟,其他可勿问也」。
既而策杖于野堂之西,桂林之旁,徘徊顾望曰:「是亦足以藏其身矣」。
日者独以黄顺堂之山为最吉,曰:「是回鸾舞凤之势也」。
诸孤欲遵先志,稍近野堂之东,而日者又以净明之东山为吉,寺僧欣然从之。
用功力至费百馀万,将以乙巳之正月某日葬焉,而有为口语,使寺僧牵连改动,以迁延其葬者。
诸孤竟以正月乙酉葬公于官塘之前山,使亮书其石。
昔亮尝见朱晦庵论广汉张敬夫「不惑于阴阳卜筮,虽奉其亲以葬,苟有地焉,无适而不可也」。
天下之决者何以过之!
知公之三子固自为可。
于是永康陈亮再拜而书曰:
生不求全于人,死不求全于地。
呜呼!
以此遗子孙足矣。
陈府君墓志铭(1174年10月) 南宋 · 陈亮
永康之陈,大抵派自吴兴,盖其所从来远矣。
其居邑之南四十五里曰前黄者,远事今皆不论,论其耳目之所及者:溯亮而数之,凡八世,而亮年适四十矣。
三十年得一世,其间又有过二十而得子者,陈氏于今往往近二百年。
虽不能驰骤取功名富贵以自见于斯世,而衣食丰足,推其馀以及邻里,使一乡无憾于陈氏,盖自六世祖讳伯援,而邑人始有称焉。
更三世而守其家法,终始不坠,惟最长一支为然。
百四五十年之间,衣被国家之饱煖,大家世族或已沦替而无馀,而一乡之望凝然如一日,此岂无所由致哉!
亮之曾祖,幼丧其父,而高祖母以盛年守志。
于是六世祖老矣,家事悉以委之长子,讳文什,实能抚孤存寡,义不以一毫自私,使高祖母儿女之累释然终老而不悔者,恃其夫之有兄也。
及曾祖死于王事,而先祖兄弟以摧丧之馀暴当门户,凛然惧不自保,而曾伯祖讳良佐实存抚之,所以终其父之志也。
其后先祖病废,先人常有不胜家事之忧。
曾伯祖之子廷俊与其继室叶氏,实左右有家。
人事固多故,而吾家三世被其三世之德,其大者可念而不可忘也。
公讳廷俊,字时乂,尝以纳粟辟尉靖之永平,然非其好也。
先娶同邑吕氏,盖甚宜其家,而不幸早世。
子男三人:克恭、克勤、克诚;
女三人:适汪注、胡炳、徐良史。
孙男九人,恂、亢、亨、慥、光、恪、几、允、恺;
女三人:长适徐士龙,次卢垕,次幼。
曾孙女二人。
公生于大观戊子三月十有八日,殁于乾道戊子五月二十六日。
而男女之长者与公相继而卒。
又十有五年冬十月十有二日己酉,始克葬公于距家五里鸡鸣山先茔之旁。
论次本末,以纳诸幽,诸孤以为责当在亮,谨再拜而铭之。
铭曰:
生而敦庞,以壮门户;
长则克家,以光厥祖。
世有隐德,细犹未数。
天道昭然,归安此土。
谢教授墓碑铭(1185年) 南宋 · 陈亮
淳熙三四年间,三山林颖秀实之作邑永康,强敏有干略,一邑不劳而办,父老以为三十年所罕有。
刘仲光茂实为其丞。
茂实,永嘉人,尝从一世士君子游,以器识自负,不以细故变其所守,实之疑其好异,而茂实不顾也。
余游二君间,每为曲畅其情。
邑尉谢景安,独恬然无所适莫,二君亦安之如一家,邑人实赖焉。
及赵伯彬德全来莅邑事,风采焕发,而一丞失其姓名,外缓中忮。
赵以忧去,丞欲掇拾其事而文致之,卒愧景安而止。
使当两雄不相下时,景安居其间,所以阴消人意者,其所能庇赖必多,而区区一尉,效见止此。
及诸司交章论荐,于吏文少参差,景安一不以介意。
去为贺州州学教授。
贺在极南,人士无几何,景安独不鄙夷其人,请诸州将及诸司,愈欲赡给其徒而致之学,不幸而景安死矣。
呜呼!
国家以科目取士,以格法而进退之,权奇磊瑰者固于今世无所合,虽复小合,旋亦弃去。
以景安之静厚笃实,亦复不偶如此。
士之欲以科目自奋者,虽既得之,要皆未可必也。
景安,姓谢氏,名达,字景安,福之长溪人。
曾大父某,大父某,父某。
先室王氏,继邵氏。
子男三人:宜之、进之、谓老。
女三人,长适士人陈表之,馀幼。
以淳熙甲辰五月二十三日卒,得年六十有一。
以致仕恩得承事郎。
宜之将以明年三月甲申,葬景安于吾邑之合德乡茅山之原,而以墓石为请。
余雅知景安者,不能经纪其葬而敢爱其言乎!
顾未知千年之后定如何耳。
宜之能自力,足以脩父之业。
吾友徐木子才、吴竽允成实相为终始之。
允成与景安同邑,于是方尉永康云。
铭曰:
生于闽,死于广,葬于越。
惟其平生所不欺者,不与此而俱灭。
深藏厚覆,以观馀烈。